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十二条 公司业务涉及环境治理设备销售的,应披露以下信息:
(一)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及其价格走势,并具体分析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按照主要产品分项披露报告期内新增订单(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准,下同)情况,包括订单中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交付或验收通过日期、确认的收入等。
订单金额占同类产品当期销售收入10%以下的,可免于披露上述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通过工程承包(EPC、EP)、建设-转让(BT)等方式承建环境治理工程的,应披露以下信息:
(一)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订单数量及合计金额、新增订单中尚未签订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报告期内确认收入的订单数量以及合计确认收入金额、期末在手订单数量以及合计未确认收入金额等内容。
(二)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正在履行的订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订单金额、业务类型、项目执行进度、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回款情况等内容,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风险的,还应说明并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自主投资运营、合同能源管理(EMC)、建设-运营-转让(BOT)、运营维护(O&M)、建设-拥有-经营(BOO)等方式提供环境治理运营服务的,应披露以下信息:
(一)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报告期内新增订单的数量以及合计建设投资金额、新增订单中尚未签订合同的数量及合计建设投资金额,未执行订单的数量及合计建设投资金额,处于施工期阶段的订单数量、本期完成的建设投资金额及尚未完成的建设投资金额,已处于运营期阶段的订单数量以及合计的运营收入等内容。
(二)详细披露合同约定的建设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处于施工期阶段的订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业务类型、执行进度、本期建设投资金额、累计建设投资金额、未完成的建设投资金额、收入确认情况等内容,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风险的,还应说明并披露原因。
(三)详细披露已进入运营期阶段,项目年度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的订单履行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业务类型、产能情况(如废弃物处理量、发电量等)、价格调整情况、运营收入、营业利润、回款情况等;存在项目不能正常运营的情形的,应说明情况及影响。
(四)项目运营涉及特许经营权的,应披露特许经营权的权利、义务、期限、投资回收方式等。报告期内上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同时披露变化情况、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十五条 公司作为主要参与方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应披露报告期内新增PPP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审批进度、项目公司合作模式及范围、权利及义务划分、项目开展方式、资金来源及相关的信用风险、项目投资回报机制、项目运营绩效考核情况等。
第十六条 公司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财务报告附注时,应同时披露以下信息:
(一)结合公司销售模式、客户类型、结算方式等,披露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和时点。
(二)期末存货中存在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应具体披露项目名称、累计已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收入、预计损失、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金额、施工期间等。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包括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计划总金额、资金来源、资金成本、利息资本化金额等。
(四)开发与项目运营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情况,包括该衍生产品的基础资产、核心合同或协议条款、产品类型、现金流、盈利模式及相关风险等。
(五)业务涉及项目运营的,应按照运营方式分类披露运营项目相关关键财务指标,包括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预计负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等。
(六)政府补助的主要内容和报告期内合计金额,并说明政府补助的持续性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七)报告期内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金额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节 细分行业要求
第十七条 公司从事水污染治理业务的,应根据污水处理类型(如城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等)、地区分布分类列示报告期内收入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
第十八条 公司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业务的,应披露治理的主要污染气体及其来源,治理后副产物回收或处置情况。
第十九条 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治理业务的,应按照垃圾处理类型分别披露各类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及毛利率情况,各类垃圾处理收入同比变化30%以上的,应披露变化原因。
公司从事固体废物治理并发电业务的,还应按项目披露垃圾处理量、发电量、上网电量,并说明总收入中垃圾处置收入和补贴电价收入的构成比例。单个项目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10%以下的,可免于披露上述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从事危险废物治理业务的,应按项目披露主要的处置工艺、各处置工艺的处置量、及对处理后垃圾的处置情况;开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业务的,应披露再利用的方式、销售收入情况。
第三章 临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相关中央或地方环保政策、补贴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披露变化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公司新中标项目或新签订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或者建设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应及时披露订单的中标或签订情况。
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金额的中标或合同,董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或者主办券商、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及时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发生重大环保事故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及时进行披露并揭示风险;因环保问题被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的,应及时披露处罚原因、内容以及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发生销售的设备验收不合格被退回,影响重大的,应及时披露销售退回的情况、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建项目因突发事件、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进展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公司项目运营涉及特许经营权,且特许经营权的权利、义务、执行等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披露变化情况、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指引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黄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综合整治及“国际会客厅”核心区品质提升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2023年10月,该项目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评审,正式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据了解,屯溪区EOD项目紧扣建设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共包含新安江屯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要求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3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生态保护监管行动计划(2024—2028年)》,详情如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指出本专项重点支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等方向,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337号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强化环境安全管理等四大类共12项具体措施,详情如下: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光明区绿色发展新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
4月2日,孝妇河(淄川段)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当地国资企业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年限共计23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目运营期20年。据了解,本项目主要包括生态环境治理类和关联产业开发类两类3个子项目,总投资约为22.74亿元。其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4月2日,宣城市水东镇水阳江南漪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EOD)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供应商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北京中霆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合体成员)、漳州市长泰陆海生态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体成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3月25日,扬州大运河“十里外滩”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古运河-七里河)投资及工程总承包拟定中标人公示,拟定中标单位是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价807928.6
据企查查显示,6月26日,成都西江鲁高锦隆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熊吉,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天平村10组229号,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
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大连市长海县生态环境治理及运营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共5家通过资格预审,分别是:庄河林水资源集团绿洁环保有限公司、大连安能杰科技有限公司、上实环境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绿岛环境运营有限公司、瓦房店复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记者从铜陵市发改委获悉,日前,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财务公司完成长江工业环境治理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1亿元的拨付工作,铜陵市亿元企业再添新兵。长江工业环境治理公司是我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共建共育的一家央地合资公司,于2019年7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其中铜陵市主要以非货币资产注入方式认
近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了关于颁发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的函,详情如下:关于颁发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的函甘肃东方瑞龙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5400m3低放废物贮存库贮存许可证的申请》(甘瑞环治〔2018〕第23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你公司出具的担保
李克强总理对2016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十三五时期的目标和重大举措。其中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环保领域在报告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向外界传达着政府对于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决心,标志着政府已经下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从两会中相关领导和部门透露的消息来看,2016年将重拳治理
2015年6月17日,首创集团基础设施部领导杨斌率首创新西兰环境治理公司管理团队到江西与首创环境南昌项目管理运营团队开展技术交流。此次技术交流在首创环境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首创环境总裁曹国宪对首创集团基础设施部领导及新西兰团队到访表示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首创环境的业务布局、竞
本网讯为积极推进“两型”企业建设和肩负社会责任,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公司采取多项措施致力于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获得了“黑龙江省污染治理达标企业”、“黑龙江省级绿色企业标兵”、“中国首届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奖”、“黑龙江省环境友好企业”等一系列环保荣誉称号。 完善制度体系。该公司十分重视环保工作,坚持不懈地抓环境管理和污染设施治理,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加以严格执行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陕西电力市场中各类信息披露信息应由信息披露主体提供。信息披露主体是指参与陕西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独立电力辅助服务提供者、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
重庆2022年市场化交易工作指引——信息披露
6月1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牵头,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等多家单位为主要起草人的《企业ESG披露指南》(T/CERDS2-2022)团体标准正式实施,这是内地首部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引,有望填补ESG本土披露标准领域空白。《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搭建了具有科学性和可测量性的企业信息披露四级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启动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主体包括:统调发电企业、已注册售电公司和直接交易大用户。重庆电力交易中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分析评价,适时将评价结果纳入电力市场主体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6月1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牵头,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等多家单位为主要起草人的《企业ESG披露指南》(T/CERDS2-2022)团体标准正式实施,这是内地首部企业ESG信息披露指引,有望填补ESG本土披露标准领域空白。《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搭建了具有科学性和可测量性的企业信息披露四级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日前发布了关于征求《山西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指引》、《山西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监管指引》、《山西电力市场监测和关联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指引》和《山西电力市场风险防范指引》意见的函。其中山西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指引中提到,指引适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信息披露行为,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3号——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上市公司从事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包括:从事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负极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