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综合政策正文

全文丨福建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8-09-26 11: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资源环境问题福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广公共交通与现代物流集约配送。逐步淘汰以汽柴油为燃料的城市公交车辆,推进以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的营运车辆和公务用车的更新使用,加快运力结构调整,优先发展技术先进、高效节能的车型,引导运输车辆向大型化、标准化、专用化、清洁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甩挂运输、集装箱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散装运输。加速淘汰技术等级低、能耗高、排放不达标的运输车辆、船舶等。规划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等级水平,大力推进节能型综合公交运输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化物流园区运输体系。鼓励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建设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补给基础设施。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超过35%,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6标台以上。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2018年底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45辆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2019-2020年更新传统燃油公交车65辆,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市公交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住建局、规划局、经信委、环保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莆田供电公司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经营方式、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向,引导电商企业及相关产业系统优化、绿色整合,引导广大消费者形成低碳环保的消费理念及生活方式。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推动行业协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建材、节能减排设施和节能技术,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旅发委、质监局)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应用节能农林牧副渔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渔船,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措施。大力推广农田机井电排灌、农业大棚电动喷淋、电卷帘、水肥一体化等电气化种植技术。针对水产、海产养殖企业,推广应用电温控、电制氧等智能养殖技术。在沿海地区,推广电烤紫菜、海产品电气化加工等。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经信委、海洋与渔业局、住建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莆田供电公司等)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施工建设过程节能监管,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加强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新创建8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改造后机房能耗平均降低8%以上,平均PUE值达到1.5以下。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系统改造工程,在公共机构、道路、广场等推广LED路灯、风电互补太阳能路灯等绿色照明技术。强化公务用车节能,严格公务用车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等环节的管理,执行公共建筑空调室内温度限制标准,完善政府机构采购目录,全面推行绿色采购。推动学校、医院等热水集中供应区改用空气源(水源)热泵。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参加单位:市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莆田供电公司等)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省、市分别对 “千家” “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开展评估验收,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指导企业在重点耗能环节按照有关要求配备、配齐能源计量器具,督促企业做好相关能源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能耗监测预警。积极开展行业能效对标,以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组织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鼓励开展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区域热电联产等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教育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质监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莆田供电公司等)

(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着力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提升安全、节能、环保综合监管效能。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市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工作,完善在用锅炉能效和环保检测的长效机制,对在用的燃煤锅炉定期开展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依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培训考核体系,强化锅炉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司炉工)的安全、节能、环保知识培训。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开展锅炉能效在线监测与评价试点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电梯能效测试与评价,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处,莆田供电公司等)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四)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实施行业、区域、流域重点污染物减排。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对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推进生态脆弱区域内的建材、有色金属、印染、化工、电镀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控制重点流域排放,深入实施水体达标方案,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截流生活污水,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应用,实现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治理与控制。对汇入东圳、东溪、双溪口等水库以及海洋中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控制,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到2020年水体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木兰溪、萩芦溪等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0%以上。推进水质超标小流域及交界断面的整治,相关区域要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县(区)可根据水质质量改善需求,扩大特别限制实施范围。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住建局、质监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等)

(十五)推动工业污染物减排。根据全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推进电力、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动企业达标排放。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的革新和应用,完善集中治污等公共设施,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继续推行电力、食品加工、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到2018年底,完成全市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华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游经济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集中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已开展规划环评且符合其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园区,实施“以大带小”“以新带老”,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零增长;全市所有工业园区、企业必须全面实现废水分流分治、深度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才能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各类工业集聚区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否则一律不允许生产。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住建局等)

(十六)推动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污染物国VI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船舶、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以及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及设备,鼓励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进秀屿LNG综合示范区建设。推动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进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提高岸电供应与使用能力;在秀屿港区、东吴港区等主要港口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全面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煤炭、矿石封闭运输。2018年起全面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到2020年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柴油并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器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均统一使用相同标准的柴油。车用汽柴油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清洁剂。推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油品质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等)

(十七)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严格控制新建城镇污水出水设施出水水质标准。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促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注重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出现。到2020年,中心市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区县污水处理率达到90%。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和垃圾分类处理“两网融合”,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各县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广垃圾分类和就近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垃圾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到2020年,全市各县(区、管委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先进民用炉具。家具、印刷、汽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料。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机关事务管理处、城管执法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农业局、质监局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减排查看更多>资源环境问题查看更多>福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