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综合政策正文

全文丨福建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8-09-26 11: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资源环境问题福建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十、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四十)健全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完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计量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定期开展能源数据认证。分类设置统计指标,健全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严格落实能耗统计公报制度,完善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提高能源数据指标选取的科学性、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环境统计体系,补充调整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重要污染源调查范围,加强环境统计的方法研究和规划。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现实时监测,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县(区、管委会)、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醒高预警等级地区以及用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强化督促指导和帮扶。到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四十一)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加强节能考核,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综合考虑各县(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节能潜力等重要因素,将全市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区、管委会)、主要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各县(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下达的任务并及时层层分解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责任。逐步建立市、县两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编制用能预算管理方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工程减排,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减排指标。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四十二)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坚持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减排考核制度。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县(区)政府(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实行问责,对未完成市政府下达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均未完成的地区,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必要时列入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对重点单位节能减排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并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落实国有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节能减排贡献突出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单位给予正向激励。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统计局、审计局、国资委、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十一、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四十三)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推动修订地方性的法规条例,健全节能减排地方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到节能减排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活动的修订中。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法律、法规间的衔接性。强化环境标准引领,鼓励市各辖区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节能减排团体标准,同时在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实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实现项目源头优质化和生产过程清洁化的目标。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国家级和省级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质监局,参加单位:市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四十四)严格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节能环保执法监察,加强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工业重大专项节能监察。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开展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专项检查。加大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存在各类违法违规用能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确保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住建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四十五)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建立节能服务和监管平台,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建立区级能源消费统计核算制度。加快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落实监察经费,提升监察能力。健全环保监管体制,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自动在线监测工作。应用公共平台互联网大数据开展能效计量比对、能效评价、能效诊断等节能服务活动。建立能源消耗核查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用能量和节能量审核方法、标准、操作规范和流程。加强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积极推动大数据在节能减排领域的应用,全面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创新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能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十二、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引导

(四十六)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开展旧衣回收活动,方便闲置旧物交换。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室内温度。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加快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建立绿色批发市场、节能超市等绿色流通主体。落实新出台的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引导企业以生态化经营为切入点,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制定合理的绿色产品价格,激发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消费动机。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环保局、质监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等)

(四十七)倡导全民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制播节能减排广告、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节能减排相关知识理念,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加强节能减排、水资源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市域、省域、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国资委、质监局、文广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总工会等)

(四十八)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媒体,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等)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减排查看更多>资源环境问题查看更多>福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