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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福建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8-09-26 11: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资源环境问题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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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福建莆田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市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考察的重要参考。市经信委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工作;市国资委要督促指导所出资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并将所出资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市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部署本地区“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莆田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莆田市节能减排工作,缓解资源与环境约束,为实现赶超任务腾出绿色发展空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654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4.7%、4.1%;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880吨、230吨,且各年度削减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计进度。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不得超过2015年水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390吨、630吨,且各年度削减量不低于每年20%的累计进度。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莆田市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莆田市“十三五”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规划》、《建设美丽莆田行动纲要》等有关要求,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不断壮大绿色产业。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印染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依托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园区,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高端装备、医疗健康、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进一步推广云计算技术应用,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以提升产业装备水平、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创新产业经营模式为重点,突破能源高效与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打造一批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到2020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分别为17%和4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统计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重点工程,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拓宽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消纳渠道,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备热电厂。规范、有序、合理发展水电工程,科学稳步开发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及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进LNG冷能资源的高效梯级利用。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调度水平,提升电网运行效率,降低输送成本。继续做好我市核电场址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到2020年,力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5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完成省政府下达指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参加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水利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加强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等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行业全面开展行业能效对标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在火电等行业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规模化推广电弧炉、电窑炉。推广“蓄热电锅炉+热泵”“工业余热(城市污水)+热泵”等能源梯级、循环利用技术,提供以电为中心的冷、热、电一体化综合用能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科技局、质监局,莆田供电公司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和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达50%,累计新增绿色建筑1200万平方米以上。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推广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加大“禁实限粘推新”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加气砼砌块、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非粘土烧结实心砖、轻质复合墙板等。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改造尚未达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0.5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到2020年,全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发展节能环保新产业,大力发展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卫计委、机关事务管理处、法制办,莆田供电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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