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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关于环境保护税企业不可不知的50题

2018-11-22 10:19来源:中国生态文明网关键词: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大气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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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填写《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 类)》进行申报,无需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具体申报时,应填写税目、污染物名称、污染当量值、计税依据、单位税额等栏次。

38. 环境保护税可以在网上申报缴纳吗?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发优化了网上申报系统。自2018 年4 月份第一个征收期起,纳税人就可以在网上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39.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有哪些证明性资料需要提供?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和综合利用量, 同时报送能够证明固体废物流向和数量的纳税资料, 包括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委托合同、受委托方资质证明、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复印件等。有关纳税资料已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采集且未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纳税人应当参照危险废物台账管理要求,建立其他应税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七、虚假纳税申报及其后果

40. 如果纳税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如果纳税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将面临很大的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排放量,由于产生量往往大于排放量,应税污染物的计税税额会大大提高;

二是如果被认定为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 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41. 纳税人存在哪些情况,会以当期应税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排放量计税?

固体废物排放单位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 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一)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存在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42. 纳税人的环境违法信息,税务部门会知道吗?

税务部门通过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可以获取有关信息。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43. 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部门能发现吗?

能发现。

一方面,税务机关会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信息或者适用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有误的,会通知税务机关处理。

44. 哪些情况会被税务机关视作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二、纳税人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与同类型纳税人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45.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部门会怎么做?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 税额。

八、企业管理等其他问题

46. 缴纳环境保护税之后,排污单位还需要承担环境损害责任吗?

两者不存在抵消关系。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47. 环境保护税和排污费有什么关系?

环境保护税是由排污费“改”来的。排污费的制度内核依然保留,一些主要内容基本没变。

一是纳税人主体,与排污费制度一致,都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二是征税税目,基本与原排污费征收对象一致, 主要还是四大类,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其中,后两项有较大调整。固体废物的范围,从原来的危险废物扩大到所有固体废物; 而噪声的范围缩小到只有工业噪声。

三是计税依据,源于原排污费计费办法。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沿用了污染物当量值表,以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作为计税依据。

四是税额标准,以原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

同时,环境保护税是由排污费“变”来的,其根本变化在于从行政行为变成了法律约束。

一是征收依据的地位变了,有法律授权,受法律约束。

二是征收的性质变了,从收费变成了征税,更加刚性。作为税收,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征期,在征期内,可以网上申报,一旦过了征期,只能到地税机关申报,且系统会自动计算滞纳金。

三是征收形式变了,从过去的环保部门计算变成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自担责任。税务部门首先相信企业的申报是真实的,事后进行比对、稽查,稽查出问题,可以视为偷税漏税,有权利追缴和处罚。

48. 费改税后,是否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

环境保护税是从排污费“移”来的,遵循税负平移原则。对排污单位而言,环境保护税的设立,不是新增一个支出项目,只是对接部门变了,缴纳名称变了。

企业的缴税金额与排污费相比,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决定权就在企业。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就可以少缴税。企业自己要算清长远账, 从经济上权衡缴税和治污投入的得失。

49. 费改税后,企业工作量是不是增加了?

从制度设计来看,核心环节从环保部门的事前核定,转变为纳税人事前申报+ 税务部门事后审核。也就是说,原来是环保部门计算排污费,开单子给企业,现在是企业自己计算,自行申报。

申报至少包括几个步骤——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计算污染物的排放量,确定纳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判断是否满足减税条件等。从这个意义上说, 工作量增加了。

50. 纳税人可以采用第三方协助申报吗?

征税的核心是数据,不管是根据监测数据,还是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算法,涉及大量的计算和识别工作以及对标准规范的把握。特别重要的,要能判断出两个问题:第一,由于有监测数据是减税的基本条件,那么,是花钱选用监测机构监测以实现可能的减税,还是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法,放弃减税的机会,减少不必要的监测费?二是投入环境治理设施降低排放标准,以实现减税,还是不投入、多缴税? 也就是说,要判断出往哪里投入更合适,更有效。

这些工作专业性非常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要求并不低,如果纳税人觉得自行申报有点麻烦,可以引进第三方协助申报。


原标题:环境保护税,企业不可不知的5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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