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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企业环保信用常见问题汇总

2019-02-18 14:32来源:环保第三方服务关键词:环保信用评价环保信用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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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江苏省昆山市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开始了。以下是常见问题汇总:

1问:此次参评企业的有哪些?

答:我市2017年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017年市控重点污染源企业;部分信访、受处罚企业;2016年度红色、黑色的企业;上述企业关停除外。

2问:此次评价采取什么标准?

答: 《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第三版)》,但取消其中编制企业环境信用报告加分项。对照上述标准不达标扣分,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分,95分以上的为绿色、80-94分为蓝色、65-79分为黄色、41-64分为红色、40分以下则为黑色。

3问:评价结果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答: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信贷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等工作中广泛应用。

4问:不在参评名单内的企业能否申请自愿参加评价?

答:原则上不能,参评企业是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如果是进行贸易、研发类等没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不属于环保部门监管的对象,没有日常监管数据,无法予以评价。

5问:企业2018年投保了环境责任险此次评价能不能加分?

答:现在是对企业2017年环保信用进行评价,环境责任险加分是看2017年企业投保情况,如果企业2018年第一次投保的话,就不能在2017年的企业环评信用评价中加分。

6问:2017年企业评价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答:3月工作启动,由区镇安环局(所)负责收集企业的基本资料;4月企业根据通知到所在地区镇安环局(所)领取初评告知单,根据告知单的提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陈述材料;6月评价结果将在中国昆山网公示,企业可以自行查询下载。

7问:企业在评价过程做哪些准备?

答:企业务必要做好以下事项。1、准备好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分事项的证明材料;2、指定负责签收初评告知书的人员;3、收到初评告知书后,有异议的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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