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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深圳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污染防治依然是重点领域

2019-02-19 15:16来源:深圳特区报作者:汤暑葵关键词: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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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一是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力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科技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性、原创性科技重大项目,全市实现科学技术支出555亿元,增长57.7%。二是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等使用机制,形成事前资助、事后补贴、担保贷款等多元化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积极扩大政府投资,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突破6,100亿元,增长20.6%,有效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预算执行中通过统筹支出进度慢的资金筹集55亿元,提前将2019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拨付到位,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从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融资担保基金到位资金从5亿元扩大到30亿元。五是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市政府出资组建的50亿元天使母基金正式启动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助力深圳打造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

5.深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创新,建设现代财政制度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顶层设计,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转变理财用财理念、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督管理体系等五个方面,推动深圳财政预算管理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二是预决算公开继续领先全国,在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我市在全国36个省级财政中排名第二,是继2015年度排名第二和2016年度排名第三以来,唯一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前三的地区。三是以走在全国最前列标准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出台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激励到位、优化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四是高标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原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重点改革资金投入方式、项目审批方式、预算编制方式、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方式。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首次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家底,推动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制定实施《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2018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明显放缓;对照“四个走在前列”要求,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需求加大,财政支出紧约束的特征日益凸显;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有提高空间;财政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要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决议情况。

2018年1月21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市本级预算,并作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等五个方面决议。市财政委高度重视,认真牵头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各项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财政资金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涉及预算调整事项,均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8月、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批准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共涉及资金调整216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2.4亿元。三是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市财政委从9月份起对支出进度实行双周通报,督促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狠抓重点项目支出,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及时盘活支出进度慢的资金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在财政部支出进度考核通报中,一直保持在全国前列,多月位于前4位。四是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首次将12个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作为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审议。加快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市属预算单位个性化指标体系建设,形成4000多个指标、139个项目分类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完成公共绿地与行道树管养、互联网、新材料产业发展资金等四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开展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深入落实中央、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细化完善预算、决算草案及报告,建立与人大、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六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8年,市财政部门共受理并按时办结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办理过程中,市财政部门始终坚持责任到位、质量到位、沟通到位,以办理建议为契机,扎实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代表均表示满意。

(四)2018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5.9亿元,其中市本级93.9亿元,区级52亿元。按照债务类型划分,政府一般债务余额86.5亿元,其中市本级65.5亿元,区级21亿元;政府专项债务59.4亿元,其中市本级28.4亿元,区级31亿元。此外,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35亿元。

2018年,我市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务23亿元,核销债务0.7亿元;新增政府债务5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39.4亿元。

二、2019年本级预算草案总体安排

(一)2019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9年本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财力统筹力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积极有效地服务和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发挥财政在政府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3,768亿元,比2018年实现数(下同)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3,174亿元,增长9.5%;非税收入594亿元,下降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公共预算总收入5,039.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代编全市公共预算总支出5,039.6亿元。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新区预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全市预算收支汇总数以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预算为准。

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210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1,678.5亿元,增长4%;非税收入531.5亿元,下降7.7%。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58.5亿元、与区体制结算收入70亿元、中央预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亿元、调入资金420.5亿元等转移性收入后,公共预算总收入3,060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3,060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9.7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40亿元、补助区支出65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0.3亿元。

(三)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主要方面。

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具体情况详见市本级预算草案):

1.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一是落实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部门新增一般性项目经费一律压减5%, 年度预算执行中还将再压减会议费的20%、压减“三公”经费预算的3%。二是清理整合压减产业资金,按照“一个部门不超过一个专项”的原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大力压减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产业资金。三是将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相挂钩,对年度预算调整频繁、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部门新增一般性项目一律压减10%,督促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效益。四是立足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强化市区两级预算主体责任和预算约束意识,市区两级分别统筹用好各项财力,对自身收支缺口,分别通过优化支出结构、调入存量资金以及合理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力度等措施,确保财政预算平衡。

2.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促进各类教育资源优质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74.3亿元,加上对区级学前教育转移支付34亿元,共安排308.3亿元,增长19.3%。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划分,学前教育属于区级事权,所需经费主要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为加大力度支持区级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市财政统筹本级教育资金34亿元,通过2018年市区财政体制结算一次性转移支付各区,相关资金将于2019年兑现,预计到2020年各区需新增公办幼儿园930所,平均每个公办幼儿园补助293万元,达到其开办费的近60%。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推动校内午餐午休率达到90%左右;加快补齐高等教育短板,支持创建“双一流”大学和学科,推进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等建设。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安排154亿元,增长22%,加快推进市新华医院、第二儿童医院、大鹏医院和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等项目建设;提高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标准,对开业运营初期的新建、扩建医院予以专项补助;新增疫苗智能冷链建设、少儿近视防治、脊柱侧弯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提高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三是进一步推进实施交通便民措施,坚持公交优先,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高速公路回购等资金,切实降低交通出行成本。四是推动持续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坚决支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推进“雪亮工程”,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3.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动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四个千亿”工程,新增对中小微企业升规模以上企业奖励补贴,提前将2019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拨付到位,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610亿元,转移支付各区220亿元,切实增强我市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提升城市建设发展水平。三是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大扶持力度助力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蓬勃发展,深入落实“技改倍增”计划,推动实现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倍增和工业投资结构优化,促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四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扩大现代物流业发展资助范围,兑现对新落户金融机构的各项扶持政策。五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0.3亿元、付息和发行费支出4.1亿元,确保按时还本付息,适当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腾出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六是落实精准扶贫攻坚战部署,坚决完成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任务,市本级安排对口扶持资金25.1亿元,增长40%。此外,市本级还通过转移支付上解省支援西藏和四川甘孜专项资金2亿元。七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大幅度增加对区转移支付,重点支持各区全面落实治水提质计划,加快推进优质饮用水入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社区管网改造等工程,支持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4.推动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全力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增量提质行动,安排科技研发资金87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进一步加大企业研发补助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二是持续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投入占财政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30%。安排十大专项行动计划资金22.6亿元,比上年增加14亿元,重点加大对诺贝尔奖实验室、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投入力度。三是重点投向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安排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13亿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资金3亿元,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四是支持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人才安居工程等各类人才专项资金76.7亿元、增长43.6%,加大人才住房投入力度,全力保障“鹏城英才计划”“鹏城孔雀计划”等人才工程实施,推动构建与国际接轨、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2019年,在做好年度预算安排的同时,我市将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主体责任,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推动深圳财政预算管理继续走在全国最前列。

(四)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各区(新区)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第五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2019年市本级安排对各区(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650亿元,较上年增加150亿元。主要支出包括:一是教育费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等教育专项转移支付预计155亿元;二是安排市投区建项目转移支付220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重点加大对治水提质、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补短板领域投入力度;三是新增安排对区转移支付80亿元,重点用于城中村综合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城中村配套公共服务,健全“城中村”市容环境保障体系;四是优质饮用水入户、污水处理费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央和省专项补助中分配各区使用的部分等各类专项转移支付预计130亿元。五是安排税收返还、第五轮体制定额结算补助等一般性转移支付65亿元。

(五)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执行和2019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8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3.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控制数0.6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控制数2.6亿元、公务接待费控制数0.46亿元。

经初步统计,2018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合计2.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亿元、公务接待费0.3亿元,都在预算控制数以内。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支出为初步统计数,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将另行在决算草案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9年市本级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3.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0.6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2.6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0.46亿元,有关经费指标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同时,年度执行中将按照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在控制数基础上再按3%比例压缩“三公”经费。

原标题:关于2018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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