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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2019-02-22 10:0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VOCs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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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测和预报

3.1监测

环保、气象部门应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工作。

3.2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省环境监测站空气质量多模式数值预报系统和省气象局大气环境气象条件预报系统构成省级重污染天气预报系统。环保、气象部门应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预测准确度;参考空气质量多模式数值预报系统和大气环境气象条件预报系统综合预测结果,依据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测结果进行预测。

3.3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

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监测预报预警组每天对未来1-3天气象状况及空气质量进行预测。根据实际情况,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监测预报预警组对未来全市气象状况及空气质量趋势进行会商预测。

4 预警与响应

4.1重点污染控制分区

根据污染区域分布、城市地理位置及区域气象条件,我市将城区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

4.2重点污染控制区应急联动工作原则

4.2.1分区要求、分级指导、责任共担、权责对等

由于各镇街、园区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存在较大差异,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对重点污染控制区进行预报预警。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大气污染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对不同区域根据其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贡献、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制定差异性任务要求与应对措施。

4.2.2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统筹协调、联防联控

根据污染物的跨境传输,统筹重点污染控制区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和科学研究,协调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在重污染天气出现时,打破辖区区划界限,将区域作为整体,实施统一的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多方利益主体,加强区域交流合作,采取综合控制措施,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快速、全面改善。

4.3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4.4预警启动、级别调整与解除

4.4.1预警启动

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并加强指挥、调度和督导工作,红色预警发布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测达到预警条件时,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市区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榆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预测达到红色预警条件时,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榆林市环保局。

4.4.2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信息,组织对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进行分析评估。

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并提前发布预警升级信息。

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不符合本级及下一级预警条件,且预测将持续24小时以上时,可采取降级措施(每次至少降低两级执行,即红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或橙色预警降级为蓝色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降级信息。

当预测或监测到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信息,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上报榆林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为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需同时抄送各镇街、园区管委会。

4.5应急响应

4.5.1应急响应分级、分类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I级响应,分别对应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三类。

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相应等级应急减排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更高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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