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
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年□□月□□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的相关规定。本标准中已确定限值的恶臭污染物指标项目不再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经济与技术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时,这些污染物项目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由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纤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不含无机纤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80 空气质量 二硫化碳的测定 二乙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Z/T300.86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86部分:乙二醇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01 环境空气和废气 酰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200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 2026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7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化学纤维 chemical fibers
除天然纤维以外的,由人工制造的纤维。可分为再生纤维、合成纤维和无机纤维。
3.2再生纤维 regenerated fibers
以天然产物(纤维素、蛋白质等)为原料,经纺丝过程制成的化学纤维。可分为再生纤维素纤维和再生蛋白质纤维,如粘胶纤维。
3.3合成纤维 synthetic fibers
以有机单体等化学原料合成的聚合物制成的化学纤维。
常见的合成纤维种类参见附录D。
3.4无机纤维 inorganic fibers
以矿物质等为原料制成的纤维。
3.5粘胶纤维 viscose
是指由木材、棉短绒、竹、麻等天然纤维素纤维经制浆、通过纤维素黄酸酯制成胶粘液成纤的再生纤维素纤维。
3.6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 recycled fibers
采用回收的废旧聚合物材料和废旧纺织材料加工制成的纤维。
3.7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 K、压力为101325 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
3.8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
3.9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产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10密闭 closed/close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11密闭空间 closed space
将污染源与周围空间隔离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位 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3.12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13总挥发性有机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直接测量,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计;或对废气中的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总量,以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工作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90%以上的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出。
3.14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 (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
3.15VOCs物料 VOCs-containing materials
是指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以及有游离VOCs单体释放的有机聚合物材料。
本标准中的VOCs原(辅)材料、VOCs产品、VOCs废料(渣、液)等术语的含义与VOCs物料相同。
3.16苯系物 benzene homologues
除苯以外的其他单环芳烃,包括甲苯、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三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3,5-三甲苯)、乙苯以及苯乙烯等浓度的算术之和。
3.17挥发性有机液体 volatile organic liquid
任何能向大气释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液体:
(1)20 ℃时,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大于0.3 kPa;
(2)20 ℃时,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0.3 kpa的纯有机化合物的总浓度等于或者高于20%(重量比)。
3.18真实蒸气压 ture vapor pressure
有机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压,又称泡点蒸气压,根据GB/T 8017 测定的雷德蒸气压换算得到。
3.19泄漏检测值 leakage detection value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的设备(泵、压缩机等)或管线组件(阀门、法兰等)泄漏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计)。
3.20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3.21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或生产设施。
3.22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
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答复函中指出,近年来,绍兴市高标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完成1324个“结构、工程、管理”减排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污染天气管控,努力实现既达成管控目标,又尽量减少对工业企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6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北极星公开数据显示,5月至今,新疆光伏电站并网规模达到3.9GW。项目业主来自于国家电投、中核集团、中广核等6家央企,其中国家电投并网规模1.7GW。具体来看:国家电投国家电投新疆900MW光伏项目并网5月15日11时26分,河南公司新疆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迎来关键节点——90万千瓦光伏顺利实现全容量并网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5月20日,陕西分公司鲁能韩城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陕西省韩城市隆重举行。韩城市重大项目推进专班办公室主任高卫东,韩城市发改委煤炭和能源管理科科长杨海鹏,桑树坪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赵国渊,中国绿发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刘树国、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树刚同志出席开工仪式,项目建设、
5月9日,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两台机组脱硝超净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08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哈泰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世纪华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70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武汉立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公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厅印发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
4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2025年11月01日实施。详情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30日批准发布了《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23年1月30日开始实施。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化学纤维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纤维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
日前,浙江发布《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浙江省化学纤维工业大
日前,浙江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涉及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保标准。详情如下: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评估论证,现下达《2019年第五批浙江省
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立项听证会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转发《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立项听证会的公告为提高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开性,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召开《化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也是我省治气关键的一年,加大治霾力度更是位列今年十件民生实事之首,面对灰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浙江省将如何应对?近日,省环保厅发布《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小编带你一起划重点。2017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是:2017年
随着《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千亿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成立,集成电路产业热度逼人,而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近年来发展快速,涌现出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看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都有哪些上市企业。太极实业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无锡市合成纤维总厂,创立于1987年。通过几年的发展,具有相当技术和经济实力。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发展前途的技术先进型企业。公司先后开发出花色差别化长丝、丙纤烟用过滤丝束、涤沦帘子线等三大主体产品。1991年被评为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之一,中国化学纤维工业50家最佳经济效
依托科技创新基石,海博思创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致力于为行业打造高效、可持续的解决方案。海博思创积极与国内顶尖学府、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引领储能技术不断迈向新高度。聚焦科技创新海博思创为行业提供绿色解决方案在本次SNEC2025现场,海博思创与浙江大学联
截至2025年4月,全球运行的CO捕集和封存能力略高于5000万吨,较一年前有所提升。与此同时,到2030年,封存能力可能达到6.7亿吨CO,与此前数据库更新相比增加了10%。CCUS项目数据库对2030年前项目管道数据的梳理显示,行业更注重推进现有项目,而非规划新项目。若当前在建项目全部完成,现有产能将几乎
6月13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6月9日-6月13日)。政策篇国家能源局:因地制宜开展离网制氢等试点构建风光氢储一体化能源架构6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深远海、沙戈荒、“高海边无”等电网薄弱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离网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能岳阳电厂2×1000MW“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标公示近日,华能集团发布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大压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中
本系列前述文章,我们已经对分时电价政策的存在意义,现行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来源:黄师傅售电)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是不会倒退的,批发侧的“中长期#x2B;现货”模式以及用户侧的“直接批发交易或零售交易”模式也注定是未来的终局。但在这个期间,诸如电网代理购电以及行政分时
6月12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工程华电哈尔滨第三发电厂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3745.8万元。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中广核新能源6月12日发布公告称,经初步统计,5月公司及附属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完成发电量1723.3吉瓦时,较2024年同比增加1.7%。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增加14.3%。前五个月,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8171.0吉瓦时,比2024年同比减少0.8%。其中,中国风电项目增加5.5%。公告称,2025年5
海洋覆盖了地球70%以上的面积,它是人类及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命之源。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今年的主题是“心怀敬意,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海洋”。据统计,每年约1270万吨垃圾排入海洋,其中塑料垃圾多达800万吨,这些垃圾需要经历数百年才能降解,每年约1500万海洋生物因塑料垃圾死亡。中国浙江省台州市
6月10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横河工业社区,宁波供电公司所属的浙电(宁波北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员工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建立该企业“双碳”管理体系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沟通。随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与碳排放管理体系加速完善,企业需要开展碳配额合规管理、绿电
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消纳矛盾日益凸显,原有的管理规范已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环境。(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作者:Chloe)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印发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文件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