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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2019-05-07 10:32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废气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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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全文如下: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恒庆、丁君、高文彪、潘齐、李毅明、潘光、周成。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手工监测点位设置、监测点位标识牌设置及监测点位管理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的规范化整治与管理,及新建、改扩建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规范化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 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 18284快速响应矩阵码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DB37/T 010山东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

3术语和定义

GB/T 3608、GB 4053.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监测点位monitoring sites为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工作所设置的监测或采样位置及其配套设施。包括监测断面、监测孔、监测平台及通往监测平台的保障性、辅助性设施等。

3.2手工监测manual monitoring在监测点位用便携式监测设备对样品进行现场监测,或用采样装置采集样品,将采集的样品在实验室用分析仪器分析、处理的过程。

3.3监测断面monitoring cross sectionDB37/T3535—20192开展废气监测的整个烟道截面。

3.4监测孔monitoring ports为监测或采集废气样品在废气监测断面烟道上开设的孔口。

3.5监测平台monitoring platform永久性安装在建筑物或设备上的带有防护装置,供人员开展监测的平台。

3.6监测梯monitoring ladder永久性安装在建筑物或设备上,供人员通往监测平台而设置的钢直梯、钢斜梯、转梯或升降梯等。

4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4.1监测断面及监测孔要求

4.1.1监测断面应设置在规则的圆形或矩形烟道上,应便于测试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4.1.2对于输送高温或有毒有害气体的烟道,监测断面应设置在烟道的负压段;若负压段不满足设置要求,应在正压段设置带有闸板阀的密封监测孔(见图1)。

4.1.3对于颗粒态污染物,监测断面优先设置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直径(或当量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4.1.4新建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应满足4.1.3的要求。现有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无法满足4.1.3的要求时,应选择监测断面前直管段长度大于监测断面后直管段长度的断面,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监测断面废气分布相对均匀。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按照HJ 75中7.1.2.3的规定执行。

4.1.5对于气态污染物,监测断面的设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监测断面应按4.1.3和4.1.4的要求设置。

4.1.6在选定的监测断面上开设监测孔,监测孔的内径应≥90 mm。监测孔在不使用时应用盖板或管帽封闭,使用时应易打开。

4.1.7烟道直径≤1 m的圆形烟道,设置一个监测孔;烟道直径大于1 m不大于4 m的圆形烟道,设置相互垂直的两个监测孔;烟道直径>4 m的圆形烟道,设置相互垂直的4个监测孔(见图2)。

4.1.8矩形烟道根据监测断面面积划分,由测点数确定监测孔数(见表1),监测孔应设置在侧面烟道等面积小块中心线上(见图3)。

4.2监测平台要求

4.2.1防护要求

4.2.1.1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0.5 m以上的监测平台及通道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见图4),防护栏杆的高度应≥1.2 m。

4.2.1.2监测平台的防护栏杆应设置踢脚板,踢脚板应采用不小于100 mm×2 mm的钢板制造,其顶部在平台面之上高度应≥100 mm,底部距平台面应≤10 mm。

4.2.1.3防护栏杆的设计载荷及制造安装应符合GB 4053.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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