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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道路曲折前景广阔

2019-07-18 10:19来源:资源再生杂志作者:郭艳关键词: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建筑垃圾资源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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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循环利用是大势所趋

面对与日俱增的建筑垃圾,其处置必然要走资源化道路,这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高度契合我国产业政策导向和发展理念。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不仅能有效带动许多产业的需求和发展,而且有利于治理环境污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

将建筑垃圾处置、建材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将形成建材工业与城市建设有机循环发展。建筑垃圾经过加工转化为各类建筑材料,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阔,可以应用于工程建设,变废为宝。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避免次生环境危害。我国当前“填埋堆放”和“堆山造境”的垃圾处理方式会对堆放场地及附近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次生污染。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这些污染问题尽可能的局限于车间,不会产生次生污染危害环境。同时,就业岗位增加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效应。据测算,每1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带来1.5万个就业岗位。此外,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早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中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技术,到“十二五”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质量、使用示范等环节均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平台已初步搭建。

自2015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利好的政策密集出台,与此同时,各地因地制宜探寻建筑垃圾资源化路径,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2016年是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政策年”;截至2016年,我国已累计有10个省市和167个地区出台了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政策;2017年,浙江、广东、河南、吉林等地纷纷建立起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在2017年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中,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和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先后表示,将对建筑垃圾做到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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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实现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

根据我国目前建筑垃圾的特点,回收利用率可达95%以上。

无机物的可利用性处理包括: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使用。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也可直接用于加固软土地基。其原理是利用建筑垃圾中的无机材料形成散状材料桩,通过重锤冲击使桩与桩间土相互作用,形成复合地基,进而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地作用废砖石和砂浆与普通水泥混合,再添加辅助材料,可生产轻质砌块;废旧水泥、砖、石、沙等经过配置处理,可制作成空心砖、实心砖、建筑废渣混凝土多孔砖等,其产品与粘土砖相比,具有抗压强度高、耐磨、吸水性小、质轻、保温、隔音效果好等优点。资料显示,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废品的可利用性处理包括:废钢筋、铁丝、电线和各种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粉碎成碎屑后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废竹木、木屑等则可用于制造各种人造板材;废塑料可采用减压法提炼成油,作为燃料使用,或再生加工成排水管,还可代替某些水泥制品;碎玻璃可以加工成再生玻璃或某些装饰材料。

纵观全国,多地坚持堵疏结合,在加大运输管理的同时,正在不断地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新途径,因地制宜走出了绿色循环的再生之路。

上海出台“史上最严”的装修垃圾规定--《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并通过机器分拣、建“垃圾景观山”等举措上演建筑垃圾“变形记”。

江苏省政策先行,部门联动。政策层面上,省级已出台的政策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建规字〔2012〕1号),暂没有其他连贯政策措施。在信息平台建设上,江苏省于十年前已建立建筑渣土排放统计信息,由渣土办负责土方调配。南京市建筑垃圾原料资源紧缺,在运营上已形成市场竞争模式,即原料的拆除、运输、处置都需经过招投标形式进行,苏州市出台《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4〕161号),从健全建筑垃圾监督管理队伍、完善管理运行制度、规范运输车辆管理等六个方面着手工作,构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山东省济南市拟建建筑垃圾处理厂项目,打出一揽子治理牌,强化建筑垃圾分类以及综合利用。青岛市明确职责管理部门,完善相应政策法规。青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于2009年起步,《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该《条例》是我国第二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在先进技术的支撑下,青岛市还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加大政策鼓励、宣传引导、产品推广、扶持培育“四个力度”,帮助企业克服项目用地难、产品市场小、政策扶持少等不利条件,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市区已建成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16家,规模均达到年处理建筑垃圾量100万吨以上,完全可实现建筑废弃物年产年清。

作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国家试点省,河南省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正在用“互联网+”思维解决这一难题。2015年4月,河南省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筑资源化利用试点省。2015年7月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随后制订了《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河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对江苏、河南、山东等省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政策、管理机制及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汇总分析对比,总结如下:第一,建立管理体系和先行制定政策规定。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并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对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的形成、发育和进一步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省一级或市县一级都出台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意见(或工作方案)的通知,表明了政府已正式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第二,市一级专门设立了政府管理部门,专业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事宜。第三,建立建筑垃圾信息平台。第四,给予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特许经营权。第五,积极探索项目建设和运营模式,实施资源化项目企业都具有雄厚的人员、资金和技术实力。

可见,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有必要制定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规划,为今后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未来10年是中国实现快速工业化、城市化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建议:推行并鼓励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建筑材料或其它可再生资源;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综合采用政策、法律、经济、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加快行业标准的制定,编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规范、出台再生建材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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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但是实现快速发展并获得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要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对此,我们对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提出以下点建议:

一是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支撑,出台细化配套政策,提升产业政策可执行性。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对资源化处置和高附加值利用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流程、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时候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严格处罚措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保障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原标题:建筑垃圾循环利用 道路曲折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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