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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技术导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聊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2.1本导则适用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3.编制依据
3.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3.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3.3《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3.4《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3.5《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3.6《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聊政办字〔2015〕1号)
3.7《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站”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16〕16号)
3.8《聊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聊建字〔2016〕109号)
4.术语和定义
4.1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4.2建筑施工扬尘
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3现场围挡
采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称为现场围挡。
4.4车辆冲洗设施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自动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综合。
4.5建筑垃圾
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废浆及其他废弃物。
5.基本规定
5.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5.2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渣土处置方案,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把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承发包合同。
5.3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
5.4同一个工程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5.5实行项目代建的工程,建设单位签署代建合同时应明确代建单位承担的扬尘防治责任。
5.6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
5.7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5.8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5.9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5.10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
5.11施工单位应加大治理扬尘投入,保证扬尘防治费专款专用。
5.12施工单位应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将扬尘治理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
5.13施工工地现场要设置防尘员岗位,防尘员由工地安全员兼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统一管理,佩带统一标识,对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防尘员要尽职履责,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14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员工(含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使每个工程参建人员都能认识到扬尘防治的重要意义和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5.15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大门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防治责任牌,公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求、责任人员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告示牌规格尺寸一般采用0.8m×1.2m,材质要坚固耐用。
5.16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按照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基层。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施行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
5.17预警响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加强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Ⅱ级橙色预警及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时,停止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新要求时,从其规定)。
5.18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材料堆放场地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划分,并进行绿化、美化。
5.19施工现场应配置符合要求的PM10扬尘监测设备,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上传。
6.施工围挡
6.1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
6.2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组成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
6.3围挡墙应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3m,宽度不小于0.24m,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
6.4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6.5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可以在建筑施工围挡墙进行企业文化宣传,同时应选取建设管理理念和文明城市等内容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布置应合理紧凑,应尽可能地在两个钢柱间设置。宣传材料应使用广告布,不得直接在围挡墙上涂写,色彩要与围挡墙颜色相协调,达到美化城市的效果。
6.6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7.车辆冲洗设施
7.1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7.2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机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
7.3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主施工道路上。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应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车辆清洗时间不少于5分钟。
7.4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设置沉淀池,达到重复循环用水,排水坡度要大于3%。清除污泥可采用泥浆泵除泥或刮泥机排泥等形式,污泥等废物必须经沉淀、干燥处理后,方可外运。
7.5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
8.地面硬化
8.1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8.2建筑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至少满足载重量100吨车辆行驶要求。
8.3建筑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不少于4次。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9.覆盖绿化
9.1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9.2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种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
10.渣土运输
10.1要加强工地进入车辆管理,确保进入车辆达到干净清洁要求。
10.2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10.3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10.4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11.施工作业扬尘
11.1建筑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
11.2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搭设工具式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四周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有效围挡封闭,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11.3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11.4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建筑垃圾。
11.5建筑施工现场应设建筑废料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对于超过48小时不能清运的,应进行覆盖。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装存,日产日清。
11.6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12.视频监控
12.1工地进出口、主要施工作业区和塔吊上至少各安装1个摄像头,每个工地至少安装3个摄像头,满足施工现场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要求。
12.2摄像头要采用分辨率高、质量好并具备防水、防尘等功能的高清红外线摄像头;摄像头清晰度达到720TVL以上,有效像素达到44万像素以上,保证图像清晰。
12.3安装硬盘录像机用于存储图像,保证存储时间至少3个月。
12.4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维护,不得影响对施工现场的实时浏览和有关资料、数据的调取,不得出现人为损毁现象,确保视频监控正常运行。
13.污染源监控
13.1场区内必须安装PM10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对扬尘污染源的实时监控。
13.2 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13.3监测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应满足HJ 655-2013的要求;
13.4 分析方法应准确可靠,能够保证24小时实时监测场区PM10的浓度。
13.5 应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人为干预监测和评价结果。
聊城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聊城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治。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
1.3.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3.4《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1.3.5《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2.基本规定
2.1企业应合法经营,具备土地使用、环境评价、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生产资质等基本要件。
2.2企业对运输、堆存、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总负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实施和落实各项控尘措施。
2.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扬尘控制方案组织实施,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有效运行。
2.4企业应在厂区门口明显位置设立扬尘防治责任牌,公布扬尘防治工作标准要求、规范等内容。
2.5企业应制定并落实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实施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厂区地面清扫和保洁。
2.6企业各工序分布应按厂区平面布置图合理布局,并进行厂区、厂外绿化,绿化率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
3.技术要求
3.1堆场防尘基本要求
3.1.1原料堆场及厂区必须实现地面硬化。对于未全部硬化的,必须改造合格。
3.1.2原料堆场周边必须采取密封车间对原料堆场存放,车间内必须设置喷淋设施。
3.1.3露天堆场应设置喷淋设施或用覆盖网(布)覆盖。设置喷淋设施的要符合下列规定:
(1)企业要安设固定式和移动式喷淋装置,喷洒面积要覆盖整个物料场;
(2)喷枪的布置和选型应结合堆场面积、物料堆垛高度等条件综合确定。喷洒面积必须覆盖堆场全部区域。供水系统压力应满足喷枪射程要求;
(3)喷洒强度及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每天喷洒不少于4次,每次不低于20分钟。恶劣天气要按照应急预警通知要求加大喷洒频率。覆盖完整的堆场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喷洒次数,以不产生扬尘为目标。
3.1.4喷洒水系统可采用集中控制和分散控制,以集中控制为宜。
3.1.5用覆盖网(布)覆盖的物料堆垛要符合下列规定:
(1)覆盖物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要有足够的强度、韧度,不易破损。要防晒、防风;
(2)除作业面外,覆盖网(布)要完全覆盖物料堆垛,不能有死角;
(3)破损的覆盖网(布)要及时更换或缝补。
3.2上料防尘技术标准
3.2.1目前上料的主要方式为:堆场—装载机(铲车)—上料机—皮带机—混料。
3.2.2装载机(铲车)给皮带机落料口上料时,上料口应在封闭、半封闭的空间内部,必须有洒水装置或灰尘收集装置。
3.2.3使用皮带机运送物料是应符合以下规定:
(1)固定式皮带机架离地面应有一定高度,以便清扫;
(2)皮带机两侧应完全封闭;
3.3生产设施防尘技术规范
3.3.1生产设施包括搅拌机、原料仓、配料仓、输送机等。生产过程要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环境内进行,并采取集尘、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3.3.2粉料仓、配料仓应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要有收集、除尘设备或喷淋设施进行防尘。收集除尘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1)收集除尘设备必须是专业厂家设计、生产的合格产品。
(2)收集除尘系统的处理能力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3)处理效率必须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
(4)必须能保持正常运行。
3.3.3放料口必须设有冲洗设施,及时冲洗抛落物料;设置沉淀池,收集冲洗污水,并合理处置。
3.4进出车辆防尘技术标准
3.4.1进、出场的运输车辆必须清洗干净。
3.4.2搅拌运输车无残料滴落。
3.4.3必须设置洗车台。
3.5道路防尘技术标准
3.5.1厂区内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3.5.2道路每天清扫不得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恶劣天气时要加大清扫、洒水频率,以不产生扬尘为目标。
3.5.3厂区内必须配备清扫设施或喷洒设备。建立专职或兼职保洁队伍。
3.6厂区绿化技术标准
厂区裸露地面必须种植草皮、全部绿化,厂区内种植树木、花草。应选择满足吸尘和减弱风速的树种。
3.7视频监控技术标准
3.7.1厂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范围包括堆场喷淋、加料口、洗车台、厂区道路、生产车间等地方。
3.7.2加强视频监控的使用维护,不得影响对厂区重点工段的实时监控和有关资料、数据的调取,不得出现人为损毁现象,确保视频监控正常运行。
3.7.3如有条件,堆场喷淋、加料口、洗车台、生产车间等容易产生扬尘的重点部位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做到实时监控。
4.预警及应急响应
4.1必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4.2接到预警通知,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应急预案实施处置。
5.责任落实
企业必须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导则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考核,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聊城市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化分级管理技术导则
市城市管理局
1.总则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标准化分级管理工作部署,提升作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增强环卫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全力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聊城市辖区内道路保洁。本导则解释权归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如国家、省、市有新标准、新要求,再行补充。
3.编制依据
3.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3.2《山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令)》
3.4《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4.术语和定义
4.1城市道路保洁
可供车辆、行人通行并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环卫清洁作业、机械化清扫、洗扫、洒水、路面尘埃对空气污染的降尘等方式。
4.2垃圾收集运输
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等。
4.3废物箱
道路两侧人行道,公交站台、车站、广场和公共场所等处供人们丢弃体积较小废弃物的容器,包括果皮箱、垃圾箱等。
4.4公共厕所保洁管理建设标准
在街、巷、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等处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含水冲厕所、移动厕所等。
4.5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垃圾在焚烧炉内应得到充分燃烧,焚烧炉大气污染物允许浓度应符合DB11/502的规定。
5.道路分级保洁管理
5.1道路等级划分条件
5.1.1一级道路保洁路段
(1)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主要旅游点和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
(3)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5)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5.1.2二级道路保洁路段
(1)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
(3)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
(5)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5.1.3三级道路保洁路段
(1)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居民区和单位相同的路段;
(3)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
(4)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5.2道路机械化保洁分级标准
机械设备配置齐全,满足扬尘治理需要。一级和二级标准需配备雾炮抑尘车、高压洒水车、高压冲洗车、人行道冲洗车、湿式机扫车;三级标准需配备高压洒水车、高压冲洗车、湿式机扫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监控。
5.2.1一级道路机械化作业标准
道路机扫率100%;路面浮尘≤15克/㎡,逐步达到5克/㎡;垃圾落地时间≤15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6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快慢车道刷洗次数1次/3天;路沿石、人行道板砖冲洗≥1次/周;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雾炮抑尘车巡回降尘≥2次/天。作业方式
(1)由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机扫车、洗扫车和抑尘车等配合作业。
(2)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3)车辆须装载GPS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4)雾炮抑尘车在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每天巡回降尘。
(5)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
(6)洒水时不得漏洒(漏冲),注意调整高度和水压,作业结束后,应做到路面、侧石、交通隔离带以及道路相关公共设施周围无泥沙和积水。
(7)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5.2.2二级道路机械化作业标准
道路机扫率≥80%;15克/㎡<路面浮尘≤30克/㎡,逐步达到10克/㎡;垃圾落地时间≤30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2—4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快慢车道刷洗次数1次/7天;路沿石、人行道板砖冲洗≥1次/周。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雾炮抑尘车巡回降尘≥1次/天。作业方式
(1)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机扫车、洗扫车和抑尘车等配合作业。
(2)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3)车辆须装载GPS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4)雾炮抑尘车在具备作业条件的路段,每天巡回降尘。
(5)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机扫车保洁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
(6)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5.2.3三级机械化作业标准:
道路机扫率≥60%;路面无明显浮尘沙粒;垃圾落地时间≤30分钟;正常天气洒水次数1—2次/天,大风、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适当增加;快慢车道刷洗次数≥1次/半月。作业方式
(1)高压冲洗车(洒水车)、机扫车、洗扫车和抑尘车等配合作业。
(2)遇大风、扬尘、雾霾等恶劣天气,启动应急预案,全天不间断洒水、冲刷和喷雾降尘。
(3)车辆须装载GPS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4)路面作业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0km/h;高压冲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5km/h;机扫车清扫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10km/h;机扫车保洁作业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
(5)清洗作业时水压调整适当,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清洗被严重污染的路面时,须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5.3道路人工保洁标准
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机保洁、定流程管理,做到“五无五净”,即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穴干净、路沿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路见本色,湿式作业全覆盖。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项台账资料齐全,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建立道路保洁监督考核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道路保洁责任。
5.5污染源监控
5.5.1城区主干道及外环路按照固定距离安装PM10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对道路扬尘污染源的实时监控。
5.5.2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5.5.3监测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等应满足HJ 655-2013的要求;
5.5.4分析方法应准确可靠,能够保证24小时实时监测PM10的浓度。开展PM10微站监测试点,试点安装率不低于30%。
5.5.5应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人为干预监测和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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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为顺应国家及陕西省超低排放相关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2月24日,略阳钢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并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暨超低排放改造二期项目,为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会议细化了方案,明确了目标及责任分工,要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严抓过程管控,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月17日,莱阳市恒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马海军,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莱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26日发布关于征求《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安康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正文、附件两部分,正文含三个版块,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其中总体目
临汾市人民政府12月6日发布《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2月底前,古县盛隆泰达、宏源焦化项目实现熄焦方式“干备干”,加快推动安泽圣鑫、蔺鑫焦化项目备用干熄焦建设;持续开展创A退D工作,12月底前,全市A、B(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力争达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及治理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为3481.833200万元。采购需求:对全市涉气相关工业企业安装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能)监控系统共计20979套,安装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68套,并配套建设石家庄市大气综合监管系统1套,对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10月份我国北方地区开始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各地有哪些重磅政策出炉,北极星大气网和你一起关注。生态环境部公示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大气治理领域新申报通过评审的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11家,复核通过的已公告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62家。碳排放领域,生态环境部发布
11月2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为贯彻落实中央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神,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对62个中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铜川市将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厂(站)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不断提升涉VOCs企业治理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8日,聊城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聊城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燃油乘用车,购车价格8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8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2000元;对转让旧乘用车并购置新
项目概况:聊城市东昌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0200020250200000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
项目概况:聊城市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作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5000202502000007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聊城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重点区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5010万元,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聊城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重点区域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聊城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现发布聊城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一、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根据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统计,2023年,全市共产
山东公司聊城公司智慧企业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聊城公司智慧企业管理平台建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286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17日,山东聊城统计局发布《聊城发展光伏发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章显示,聊城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37.1万千瓦,但仍然存在要素制约严重、产能稳定性低、储能困难等问题。虽然近年来电网建设逐步加强,但距实现电网相互支撑、调节互济仍有较大差距,光电产出的不确定性,
新能源建设关系到大国的低碳转型、能源安全和能源服务水平,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些年来,聊城新能源体系逐渐完善,新能源发电发展迅速,特别是光伏发电成为新能源的主导,为“双碳”工作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基本情况“十一五”以来
新能源建设关系到大国的低碳转型、能源安全和能源服务水平,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近些年来,聊城新能源体系逐渐完善,新能源发电发展迅速,特别是光伏发电成为新能源的主导,为“双碳”工作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基本情况“十一五”以来
12月13日,时风集团分布式新型储能示范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二期)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装机规模约计80MWh。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单体5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储能电站投运业绩(EPC业绩)。
11月26日上午,山东能源集团在聊城市举行祥光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全面复工暨冠县40万千瓦风电项目开工仪式,标志着山东能源集团重点项目在聊城开发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开启了“绿能联动、风火启航”地企合作共赢新篇章。山东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聊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百顺出席活动并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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