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的意见》。明确关于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简称“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全文如下:
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的意见
环法规函〔2019〕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计划单列市生态环境局:
2017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以来,关于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处罚,在新旧条例过渡期间如何适用法律,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04]96号,以下简称《纪要》)有关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基本规则的规定,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实践,并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意见,现就新旧条例过渡期间“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有关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有关法规规定和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基本规则
(一)有关法规规定
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修订前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2017年10月1日废止,以下简称旧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基本规则
《纪要》明确提出:“根据行政审判中的普遍认识和做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二)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三)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
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发生在旧条例施行期间,一直连续或继续到新条例施行之后的,适用新条例进行处罚
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纪要》中提到的“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是指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终了之日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如果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一直持续到新法施行之后,则不属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之前”。
因此,“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发生在旧条例施行期间,一直连续或继续到新条例施行之后的,不属于《纪要》规定的“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的情形,不存在新旧条例的选择适用问题,应当适用新条例作出行政处罚。
我部此前印发的相关解释或者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0月17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团体标准《工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的术语及定义、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有机废气产污环节通风收集系统的设计、施工及调试与验收,可作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监测控制的技术依据
据中国能建官微,10月11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倪真在公司总部与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明举行会谈。会谈后,陈怀宇与吴云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重点在能源电力、“七网”基础设施、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
2024年3月13日,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成都某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在生产,缸体粘结、饰条粘结、打磨钻孔、覆膜、雕刻、烫金、木工、焊接工序在运行。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已安装1套中央除尘设施,未安装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和碱喷淋设施。2、粘结工序正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共涉及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45项。详情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1、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江西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十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江西省将围绕综合交通、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十大领域”,每年滚动推进100个左右示范引领性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投资10
近日,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公布,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潮州市潮安区东社水电有限公司、桂竹园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赤凤丰松水电站、凤凰镇凤溪村凤坑水电站等水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施方案》,2023年9月6日至26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煤业集
2023年2月,S市M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陈某以个人名义在M区J街道租赁场地从事废石料破碎及混凝土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个人搅拌站厂房内未配备降尘设备,未能提供环评材料和排污许可证。在后续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个人搅拌站在形式上同时涉及“未验先投”及“无证排污
2022年6月,相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期该企业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未验先投,因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停产、恢复原状的情形符合《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11项)》第5项的规定,相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9月初决定对其不予处罚,予以警示。2022年9月底,省厅交叉互
现对2022年天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案2021年7月7日,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检查。经查,该单位锅炉房南侧东西向道路上有员工正在使用清洗液清洗模段件,清
2017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关于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下罚款”提高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
案例一:海南某净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限制生产与废水超标排放案一、案情简介2019年7月30日,针对云龙污水处理厂反映云龙产业园区内企业涉嫌存在污水超标排放的投诉线索,海口市环境监察局立即进行部署,会同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仔细排查云龙产业园区排水管分布,实地勘查园区内涉水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2019年8月中旬暗访情况、2019年11月中旬长江经济带第二批生态警示片反馈问题,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检查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环境问题实施了挂牌督办,责令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据悉,此次所
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将“明显不当”纳入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并规定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那么,究竟什么是“明显不当”?笔者拟以“明显不当”在司法审查实践中的适用作为分析基础,结合环境行政处罚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未验先投”以及“进水超标导致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关于需要配套建设的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下罚款提高到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加大,对企业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但是各地环保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对未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环保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期限将至,逾期将查处;未批先建类须现状环评,未验先投类开展验收监测工作!详情如下:[$NewPage$][$NewPage$]
3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详情如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粤府函〔2025〕26号为做好广东新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青海省贵南县过马营镇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估算价为2376万元,计划工期365天,垃圾填埋场总容积为16万m3,扣除覆盖土层及排液导气设施的容积,实际有效容积12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26吨,累计处理垃圾量9.5万吨。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0年(2024~2033年)。公示如下
3月12日,山东烟台新建八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4.21元/m,融资利率:2.9%;第二中标候选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
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智能电站示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鄂温克电厂智能电站示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982,招标人为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克电厂,项目单位为:内蒙古蒙东能源有限公司鄂温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
3月10日,云南省易门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箬科(北京)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报价:垃圾处理服务费和污泥处理服务费:117.88元/吨;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合续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垃圾处理服务费和污泥处理服务费:118.00元
3月6日,林芝市生活、餐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296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5789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华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
3月5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2025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其中包括多个电力项目。温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投资7亿元,项目于1月开工,年内建成,开工100万千伏安变电容量、投产200万千伏安变电容量。温州220千伏及以下主网项目(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输变电工程),总投资12亿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云南省新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建设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公示,箬科(北京)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220.15元/吨。据了解,本项目估算价为13946.85万元,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50吨/日,年处理量5.475万吨,配置1条150吨/天的焚烧线
3月5日,江西修水县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修水县黄田里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F+O中标结果公示。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5.9亿元。
3月4日,云南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发布。标段合同估算价:16560.2万元。本次招标内容:(1)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约23770.14㎡(35.66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116.48㎡,其中:构筑物建筑面积4555.88㎡,建筑物建筑面积2560.60㎡,并配套
3月2日,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光伏场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合计规模1.495GW。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简称“晋北基地”)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配套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