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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第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2019-12-31 16:20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键词: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许可证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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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19年第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袁艺处长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张如海处长出席发布会,向媒体记者介绍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和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杜海平主持。


主持人杜海平: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财务审计处处长袁艺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张如海,向大家介绍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情况和全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参加今天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10多家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下面,请袁艺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袁 艺: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全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2019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年,经过积极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2019年全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3.35亿元,同比增长15.29%,其中中央资金7.77亿元,省级资金5.58亿元;专项资金中用于省本级的资金3.2亿元,转移支付市州资金10.15亿元,占全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76%。

中央专项资金:

2019年下达我省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7.77亿元,较上年增加7404万元,增幅10.53%。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458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2525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9396万元,还首次争取到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亿元。其中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中7734万元用于省本级,其余7亿元均下达市州。下面我详细介绍一下资金的分配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3614万元用于省本级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其余4.22亿元安排用于7个市州的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包括庆阳7367万元,平凉9520万元,天水1.17亿元,陇南2700万元,甘南州7115万元,定西2144万元,临夏1660万元。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省本级4120万元,转移市州8405万元,重点用于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防控、治理修复等方面。其中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重点行业企业855万元;兰州市、张掖市、陇南市、甘南州12个县区3550万元;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3000万元;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5120万元。目前8个市州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开始实施。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包括4200万元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资金)分解下达12个市州78个县区,其中兰州市430万元、白银市480万元、天水市940万元、张掖市380万元、武威市390万元、酒泉市250万元、平凉市870万元、庆阳市830万元、定西市890万元、陇南市2096万元、临夏州940万元、甘南州900万元。目前有21个区县将专项资金2781万元整合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的项目中11个已完工,57个正在建设。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各个市州,其中兰州市5000万元,金昌市660万元,酒泉市650万元,嘉峪关市545万元,张掖市430万元,甘南州420万元,庆阳市410万元,白银、陇南市各345万元,平凉市335万元,武威市240万元,天水市175万元,兰州新区160万元,临夏州150万元,定西市135万元,用于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市州政府安排用于59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目前23个项目已完工,26个正在建设。

省级专项资金:

为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加大支持力度,2019年在原有部门预算专项资金4.58亿元基础上,增加生态环保专项预算1亿元,达到5.58亿元专项预算,增幅22.64%。按照计划安排,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分批分期安排专项资金,其中省本级2.43亿元,转移支付市州3.15亿元,重点用于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农村环境整治、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

具体分配使用情况为:切块下达各市州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39亿元,重点支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切块下达平凉、庆阳、甘南、临夏1600万元,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及水污染治理项目;按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和“渠道不变,充分授权”的原则,向58个贫困县、17个插花县切块下达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990万元;1410万元重点支持6个市州水源地保护项目;4100万元重点支持11个火电厂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330万元重点支持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8553万元重点支持网络建设项目。

市州投入情况:

根据调度,2019年市、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0.38亿元。其中市级投入3.8亿元(用于市本级21583万元,转移支付县级16439万元),较2018年增长19.6%;县级投入资金6.58亿元,较上年度有所降低,降幅为15.84%。

总体来看,全省2019年度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超过23个亿,较去年涨幅大于5%。这些资金的投入,为打赢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明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向三年攻坚目标奋力迈进,推进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杜海平:下面,请张如海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张如海: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近期全省环评与排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以生态环境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引,推进我省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助力我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一)立足我省实际,深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开展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省上高位推动。2018年5月,分管副省长在张掖市主持召开了全省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之后,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入推广“放管服”改革经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则》,持续优化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的科学性和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目前除生态环境部下放给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和部分污染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在省上审批外,累计将约84%的建设项目环评下放审批,并同步配套出台了强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管”、“服”措施。

三是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在张掖市、庆阳市率先开展了环评“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张掖市“分类别准入、分权限审批、分层级监管、全过程监督”的试点做法,在强化环境准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能、提升监管水平、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实效,改革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环境部予以肯定,省委书记林铎多次批示,要在全省推广张掖经验。

四是加强培训,做好服务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9年4月、 6月、 11月分别举办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线一单”相关政策、技术导则、技术规范培训班。组织省、市两级相关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培训班。对各市州环评管理人员、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我省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环评工作人员技术水平。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投资便利化程度。2019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工商联共同召开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座谈会,会上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作协议》,会中向与会民营企业家发放了《甘肃省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指南》手册,为企业家们投资项目、规划企业发展提供参考,会上深入了解民营企业遇到的生态环境困难和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全力助推我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好地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困难,促进非公经济改革发展。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限。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要求,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建设甘肃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数据管理平台,目前省级、兰州市级审批已经与省(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完成,建设单位可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环评审批申报,其他市州县区正在积极推进,确保尽早实现一网审批。切实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据统计2018年全省共完成建设项目备案18620件,占全部建设项目的84%;2019年截止目前,全省完成建设项目备案30751件;所有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均可在网上完成备案,最快10分钟办结,实现“零跑路”。

三是主动服务,强化指导,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2018年11月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领域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甘环评发〔2018〕1号)。落实重大项目环评前期包抓推进责任制,服务好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提前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环评文件编报工作,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醒、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在项目前期阶段尽早委托技术过硬、信誉好、效率高的技术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避免和解决可能影响项目审批的重大制约性环境因素,少走弯路。落实环评文件提速审批承诺制,按照“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国家、省列重大项目采取分类指导,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的原则,进一步加快环评审批。主动开展项目前期技术服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尽早开展项目环评工作,确保不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2019年4月30日召开了2019年省列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接推进会,全面掌握重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动态,对省列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月调度”,及时掌握省列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我省重大项目建设。对白龙江引水工程、引哈济党工程重大项目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和工程涉及的其他省份,推动项目环评工作。

四是积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针对临夏州东乡县畜禽养殖扶贫项目环评审批慢,项目落地难的问题,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赴临夏州进行调研,并举办了一期扶贫建设项目环评专题培训班。之后,研究印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扶贫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审批的通知》(甘环评发〔2018〕11号),对全省扶贫建设项目环评予以规范及指导。2019年3月15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关于支持藏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的通知》(甘环发〔2019〕5号),加快藏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藏区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三)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首先我向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积极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点任务。2019年9月26日《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经省人大修订通过,该条例确立了“三线一单”的法律地位,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制度创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甘肃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州)、兰州新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市(州)、兰州新区也相应成立了协调小组。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健全协调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并加快推进。

原标题:全文实录│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办2019年第6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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