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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谈污水处理——医院污水处理规划建设策略

2020-02-04 14:29来源:睿医界关键词:医院污水污水系统医院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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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原则

1)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减量化原则:严格按照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雨水、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特殊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的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6、设计依据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由国家生态环保部于2013年3月29日发布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 07:88,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文件;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由国家生态环保部发布,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医院污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设计工艺方向

根据医院的规模、性质和处理污水排放去向,进行工艺选择。

根据医院性质分类,分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

根据排放去向分为排入自然水体和通过市政下水道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两类。

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

a.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特种废水与常规污水,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b.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等传染性废物。

c.化粪池应技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d.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①放射性废水来源于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再直接排入衰变池中进行处理。

②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③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④检验化验科含有酸性废水以及重金属废水,特别是像重铬酸钾、三氧化铬、铬酸钾是医院在病理、血液检查和化验等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此类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

⑤含油废水应需要经过前处理工艺,再进入综合池进行综合处理。

⑥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⑦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或二级处理+消毒工艺。

传统一级、二级处理工艺可以达到2006年以前执行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随着2006年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的颁发,对于各项污染物指标要求均远高于原标准,所以传统一级、二级工艺已不再适用;需采用进一步的强化一级处理或二级(深度)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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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计要点

(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后的污水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

(2)结合院方实际情况,采用简单先进、经济合理、技术成熟、运行稳妥可靠、高效节能的处理工艺;

(3)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能够在运行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节余地,能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运行过程中便于操作、维修及管理,降低动力消耗和运行费用;

(4)污水处理站除设置有污水处理池相关构筑物外,应设置必要的控制室、风机房、设备间、储药房、值班室等附属用房。可视现场用地面积大小及具体工艺情况对处理池、附属用房的功能、数量进行设计。

(5)考虑污水处理站所在位置风向,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废)气、噪音对医院环境的影响;

(6)污水处理设施应与病房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种植吸附力强的植物绿化防护带或隔离带,以减少臭气和噪音对病人或居民的干扰。

(7)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封闭设施,封闭设施形式应美观,与周边环境协调。

(8)若污水处理池上部分为室外场地,此部分场地须种植绿化,覆土厚度应满足规范标准。

(9)污水处理站应考虑排风设施,处理设备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和采取隔音为主的噪声控制措施。

(10)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废渣的堆放应符合有关规定。渗出液、沥下液应收集并返回调节池。

(11)污水处理站各种构筑物均应加盖,密闭时应有通气通风装置。

(12)污水处理站排水宜采用重力流排放减少能耗,若达不到高差要求,可设排水泵站。

(13)污水处理站内应有必要的排放计量表、安全、报警等装置。

(14)污水处理系统流程中,关键设备需要实现一用一备方式。

(15)建议事故调节池容量应该设计为不低于12小时最高排水量,可视用地面积条件适当调整。

(16)如设置化学品储存房间,应该分隔设置,并且满足特殊储存要求(特别是盐酸储存间,应满足易制毒化学品储存要求)。

(17)污水排放口应该设置在明显位置,有明显标识,满足要求。

(18)下列场所应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或间接排放,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传染病门急诊和病房的污水应单独收集处理;

②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

③牙科废水宜单独收集处理;

④锅炉排污水、中心(消毒)供应室的消毒凝结水等,应单独收集并设置降温池或降温井;

⑤分析化验采用的有腐蚀性的化学试剂宜单独收集,并应综合处理后再排入院区污水管道或回收利用;

⑥其他医疗设备或设施的排水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

⑦太平间和解剖室应在室内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且主通气管应伸到屋顶无不良处。

强化一级处理工艺建设运行分析

1、一级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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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的一级预处理的目的主要是去除污水中的漂浮物和悬浮物。

主要设备和构筑物有: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沉淀池等,其中:

化粪池作用:使悬浮物在池中沉淀,借助于微生物的作用厌氧消化分解;

格栅作用:去除污水中较大的颗粒物质和漂浮固体物质,保护管道及泵浦;

调节池作用:对污水水量进行调节,对污水水质进行均和;

沉淀池作用:通过重力作用,去除污水中比重大于水的悬浮物;

一般通过一级预处理可去除约60%悬浮物和25%BOD5。

随着医疗机构排放标准的实施,一级处理工艺已逐渐被强化一级处理工艺所取代。

2、强化一级处理工艺

对于处理出水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医院,在一级处理工艺的基础上,增加混凝沉淀(过滤)工艺,通过混凝剂的捕集作用,增加污水中病毒、病菌、污染物的去除率,使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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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一级处理工艺提标为强化一级处理效果宜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

(1)对现有一级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以加强去除效果

(2)采用一级强化处理集成设备。

3、系统建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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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处理量的变化,污水系统建设分摊费用逐渐降低;

另外由于设备的品牌及不同要求所以有所差别;

强化一级处理工艺从前期设计到竣工交付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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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运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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