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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积极推进疫情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处理处置工作,规范疫情应急监测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
生态环境应急重点监测哪些内容?
监测人员如何做好防护?
一起来学习~
1、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重点监测哪些内容?
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如何提高疫情防控期间监测信息的发布与公开?
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部门将加强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原因,准确评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环境次生灾害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和应急监测结果,保障民众的生态环境质量知情权。
3、饮用水水源地现场监测人员如何做好防护?
(1)需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准备75%酒精的消毒液或消毒湿巾、密封塑料袋等防护物资,在对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断面开展监测等存在病毒感染风险的情况下应佩戴防护眼镜。
(2)现场监测出发前,应当对釆样和监测的仪器设备及车辆做好性能检验和消毒防范工作,并检查复核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物资的性能和数量,避免出现破损、失效或短缺。
(3)现场监测时,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医用外科口罩连续佩戴4小时应更换,如已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余氯水样建议在现场快速监测;监测后应当在现场对仪器设备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仪器设备在返回单位入库前须再次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4)现场监测后,应当使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擦拭及时返回单位,避免长时间在外逗留;废弃的试验耗材和防护用品等应当收集并用密封塑料袋封装,带回单位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回到单位后,应取下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放入塑料袋内,喷洒75%酒精消毒后将塑料袋密封,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防护眼镜应用75%酒精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进行清水冲洗晾干后方可进行二次使用;监测人员应立即用消毒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
4、重点敏感区域(医疗污水等)水质现场监测人员如何做好防护?
疫情期间,重点敏感区域水质现场监测(医疗污水等)时应提高警惕,尽可能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或医院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开展采样和监测工作。个人防护应达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加强防护要求。
(1)需要佩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封闭式防雾型防护眼镜(若有条件可佩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则无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必要时穿一次性鞋套;准备75%酒精或消毒湿巾、密封塑料袋等防护物资;防护用品和物资应准备充足,建议个人防护用品每人份随车携带备用,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更换。
(2)现场监测出发前,应当对采样和监测的仪器设备和车辆做好性能检验和消毒防范工作,并检查复核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物资的性能和数量,避免出现破损、失效或短缺,尤其是全套个人防护用品的完整性、严密性,有破损者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3)现场监测时,应当全程佩戴全套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人员应相互检查,确认防护到位。医用防护口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正压式头套出现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余氢水样应当在现场快速监测,禁止带回实验室检测;水样监测后应当及时在现场用75%酒精对仪器设备进行擦拭消毒,仪器设备在返回单位入库前须再次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4)现场监测后,应当使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擦拭,并及时返回单位,避免长时间在外逗留;废弃的试纸条或试验耗材、防护用品等应当收集并用密封塑料袋收集,喷洒75%酒精消毒后封装;监测人员离开污染区域后,应立即取下一次性防护用品放入塑料袋内,喷洒75%酒精消毒后封装。所有封装后的废弃物均投放至就近的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装置内,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防护眼镜、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和正压式头套等防护用品应用75%酒精或1000mg/L 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30分钟后,进行清水冲洗晾干后方可进行二次使用;监测人员应立即用消毒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洗手,并及时全面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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