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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田土壤修复示范:大冶市某农田土壤修复项目

2020-04-30 08:56来源:生态修复网作者:龚宇阳关键词: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修复农田土壤修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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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恢复农田基本功能,确保农产品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大冶市政府、市环保局选取某镇的具有代表性的283 亩农田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成功地找到了适合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科学适用的重金属污染农田“深翻耕+”修复模式,为解决大面积重金属农田污染问题提供了成功案例。目前大冶市在该成功经验基础上,正在开展一万亩农田土壤重金属修复推广工程。


一、项目简介


大冶市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长期粗放式的金属矿产开采和金属冶炼,大冶市土壤、水体和农产品受到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因此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大冶市划为重点防控区域之一。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明确提出湖北省黄石市是我国六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


为恢复农田的基本功能,确保农产品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生态环境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大冶市政府、大冶市环保局及某镇决定就一块具有代表性的283亩农田(污染物是镉、砷)开展农田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修复前长期撂荒的农田


工程项目是在四年的时间里通过修复活动,探索经济、合理、绿色的修复技术和方法,找到适合当地社会经济水平、可持续的重金属污染农田的修复模式。项目依据修复区农田土壤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耕地利用历史与现状,在充分比较和分析国内外相关农田土壤修复技术可行性的基础上,采用污染源隔离、农艺措施修复、多种重金属超富集植物提取方法为主、物理和化学修复为辅的系统综合修复方法进行污染农田土壤的治理修复,使农田土壤耕作层中的重金属含量达到修复治理要求。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见表1.1-1。总体修复目标是通过四年的农田土壤修复,使示范区耕地土壤重金属镉、砷达到土壤环境质量III级标准。第五年为缓冲观察和补救期。

大冶市某镇于2015年6月18日与中标单位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签订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合同,农田面积283亩,农田土壤污染物是砷和镉,合同期限为4年,2015年10月项目监理单位正式下达项目开工令。

二、技术路线



原标题:【案例分享】国家农田土壤修复示范 ▏大冶市某农田土壤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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