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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0-06-17 13:37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水工程技术标准污水收集系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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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污水泵和合流污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根据设计流量时的集水池水位与出水管渠水位差和水泵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以及安全水头确定。

3.4.5 雨水泵的设计扬程,应根据设计流量时的集水池水位与受纳水体平均水位差和水泵管路系统的水头损失确定。

3.4.6 排水泵站供电可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重要地区的泵站宜按二级负荷等级设计。

【条文说明】供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在环境、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程度来划分。若突然中断供电,造成较大环境、经济损失,给居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者应采用二级负荷等级设计。对于镇排水泵站,可采用三级负荷等级设计,对于重要地区的泵站,宜按二级负荷等级设计。

3.4.7 位于居民区和重要地区的污水泵站,其格栅井和污水散开部分,宜设置臭气收集和处理装置。

【条文说明】污水、合流污水泵站的格栅井和污水敞开部分,有臭气逸出,影响周围环境。对位于居民区和重要地区的泵站,宜设置臭气收集和处理装置。目前我国应用的臭气处理装置有生物除臭、活性炭除臭和化学除臭等。

3.4.8 排水泵站宜采用潜水泵。当采用干式泵站时,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地下式水泵站间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

【条文说明】潜水泵站占地省、操作管理方便、运行成本低,宜采用。当采用干式泵站,地下式水泵间有顶板结构时,其自然通风条件较差,宜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排除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泵房内的余热、余湿,以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通风换气次数一般为5次/h ~10次/h,通风换气体积以地面为界。该条在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中也有规定,但在检修时,应设临时送排风设施,通风次数不应小于5次/h。

3.4.9 对远离居民点并有人值守的泵站,宜设置值班室和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

【条文说明】值班室系指在泵房内单独隔开一间,供值班人员工作、休息等用。远离居民点并经常有人值守的泵站,宜适当设置值守人员的生活设施。

3.4.10 排水泵站应设置清洗设施。

【条文说明】排水泵站应设置清洗设施,以便平时清洗集水池和潜水泵吊出时的清洗。

3.4.11 规模较小、用地紧张、不允许存在地面建筑的情况下可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

【条文说明】一体化预制泵站在欧洲有超过60年的使用历史,目前一体化预制泵站的应用已遍布全球。一体化预制泵站可采用全地下式安装、设备集成度高、施工周期短等特点,近年来在我国市政给水排水和内涝防治中广泛使用。例如江西省海绵城市试点城市萍乡市西门内涝1号一体化轴流预制泵站项目设计规模为4.6m3/s,采用 2个单筒并联,每个筒的规模分别为2.3m3/s。

II 潜水泵站

3.4.12 集水池前宜设置沉砂池和拦截漂浮物的设施,格栅井宜与集水池合建。

【条文说明】集水池前宜通过沉砂池沉积泥砂、通过格栅拦截大块的悬浮和漂浮的污物,以保护水泵叶轮和管配件,避免堵塞和磨损,保证水泵正常运行。

集水池宜和格栅井合建,其优点为布置紧凑,占地少,起吊设备可共用。合建的集水池宜采用半封闭式,闸门和格栅处敞开,其余部分加盖板封闭,以减少污染。

3.4.13 集水池宜由集水坑和配水区等组成。

【条文说明】潜水泵站的水泵电机机组在集水池内,成为水下的泵室。水泵吸水口的底部有集水坑,集水池的进水侧有配水区或前池。

3.4.14 集水池的设计水位和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水池的最高设计水位,雨水泵站宜为进水管管顶标高,污水泵站宜为进水管充满度对应的标高。

2 集水池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单台潜水泵5min的出水量,水泵机组为自动控制时,每小时开动水泵不宜超过6次。

3 集水池的最低水位应满足水泵的最小淹没深度要求。

【条文说明】

1 集水池的最高设计水位应根据泵站的性质分别计算,雨水泵站按进水管满流计算,与进水管管顶相平;污水泵站按进水管充满度计算,与进水管的水面相平。

2 集水池的最高设计水位和最低设计水位之间的容积为集水池有效容积。如有效容积过小,则水泵开启频繁;有效容积过大,则增加工程造价。根据当前电机启闭次数要求,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水泵开停的限制,污水泵站应控制单台泵开停次数不宜大于6次/h。一体化泵站可以根据设备性能确定。

3潜水泵站的最低设计水位应满足潜水泵的最小淹没深度要求,否则,会吸入空气,引起汽蚀或过热等问题,影响泵站正常运行。

3.4.15 污水泵站的潜水泵可现场备用,也可库存备用。水泵台数不大于4台时,宜库存备用。

【条文说明】由于潜水泵调换方便,备用泵可以就位安装,也可以库存备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的规定,当工作泵台数不大于4台时,备用泵应为1台;本标准规定在此情况下宜库存备用,以减少土建规模,节省投资。

3.4.16 集水池可不设通风装置;但检修时,应设临时送排风设施,且换气次数不宜小于5次/h。

【条文说明】潜水泵房的集水池可不设通风装置,但检修时,应设临时送排风设施,排除可能产生的有害气体以及泵房内的余热、余湿,以保障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换气次数不宜小于5次/h。

3.4.17 机组外缘和集水池壁的净距应根据设备技术参数确定,并应大于0.2m,两机组外缘之间的净距应大于0.2m。

【条文说明】机组的间距应满足安全防护和操作、检修的需要,并确保配件在检修时能够拆卸。

3.4.18 集水池坡向集水坑的坡度不宜小于0.1。

【条文说明】为利于清池时排空,规定池底坡向集水坑的坡度不宜小于0.1。

3.4.19 集水池上宜采用盖板,盖板上宜设吊装孔、人孔和通风孔。

【条文说明】为了保证潜水泵安装和检修,盖板上宜设吊装孔、人孔和通风孔。

3.4.20 出水管上宜设置防止水流倒灌的装置。

【条文说明】出水管安装止回阀、拍门等防止水流倒灌设施的目的是在水泵突然停运时,防止出水管的水流倒灌,或水泵发生故障时检修方便。

3.4.21 集水池上可不设上部建筑,但应考虑设备安装和安全防盗措施。

【条文说明】由于潜水泵安装在集水池内,为节省造价,充分发挥潜水泵的特点,集水池上可不设上部建筑,仅在池顶设盖板,并留有吊装孔、人孔或通风孔。潜水泵的安装、维修起吊可通过临时起吊架或吊车来完成;也可只设工字钢,在使用时安装起吊葫芦;工字钢应有防锈措施,起吊葫芦平时应保存在仓库内,以防锈蚀。

3.5 污水处理

I一般规定

3.5.1 镇区污水处理宜根据镇的功能、人口、地形地貌和地质等特点,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可采用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一体化处理装置相结合的模式。

【条文说明】镇区污水处理设施一般需根据镇的功能、人口、地形地貌、地质特点和排放要求,以经济合理、污染控制、站网一体和提高污水系统效率为原则,对一个区域内的几个镇的污水站的设置进行统一规划。当一个区域内镇密集且距离较近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集中和分散处理的原则,并明确集中处理的镇和分散处理的范围,按规划逐步达到各自的治理目标。

镇区污水的分散处理有两种含义,其一是各镇相对独立的污水处理模式;其二是点源的分散处理,如远离镇区的住宅。

3.5.2 镇区污水处理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污染物特征、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容量,因地制宜地选择简单、经济、有效的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镇区污水处理具有规模小、建成投产后运行费用难以解决等特点,因此镇区污水处理应按因地制宜原则,选用处理效果好、投资少、运行和维护费用省的技术措施,确保运行简便、安全、适用。尽可能采用“生态技术”和“绿色技术”,做到污水处理工艺能耗、物耗、环境污染的最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最大化。

3.5.3 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镇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镇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采用因地制宜的处理工艺技术,节省能源。

3.5.4 污水处理站的规模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综合考虑现状水量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合理确定近期规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

2 合流制排水处理构筑物应考虑合流污水水量。

3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

【条文说明】污水处理站的规模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并进行分期建设,近期规模应综合考虑现状污水量和排水系统的普及程度,合理确定近期规模,确保收集足够的污水,以满足污水站近期运转的需要。

3.5.5 镇区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有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缺水地区的镇,污水经处理后应再生回用。

【条文说明】镇区污水的处理程度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有回用要求时,处理程度还应同时满足相关的再生水标准。

3.5.6 镇区污水处理工艺应按照实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自然条件、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工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镇区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排放标准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应按环保要求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3应切合实际地确定污水进水水质,应详细调査测定污水的现状水质特性、污染物构成,合理分析预测。在水质成分复杂或特殊时,应通过试验确定污水处理工艺。

4污水站分期建设时,宜考虑工艺的连续性,各阶段宜采用同一种工艺。

【条文说明】镇区污水处理的工艺多种多样,各种工艺和实施方式各异,应根据污水水质、水体对排放尾水的水质要求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处理单位水量投资、削减单位污染物投资、处理单位水量电耗和成本、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占地面积、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和总体环境效益等。

镇区污水处理站,一般不考虑除臭,但应通过总图布置,减少臭气和噪声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3.5.7 镇区污水处理工艺的处理效率,应根据采用的处理类别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处理工艺为去除碳污染物或具有硝化作用或污泥稳定时, 可按表3.5.7的规定取值;

2 当采用稳定塘工艺时,其BOD5预期处理效率应为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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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根据国内污水厂处理效率的实践数据,并参考国外资料制定。

二级处理的处理效率包括一级处理,一级处理的效率主要是沉淀池的处理效率。

镇区污水二级处理应根据污水水质和处理要求合理地设置构筑物。当污水中悬浮物浓度不高或采用氧化沟、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时,可不设初沉池;当二级生物处理采用生物膜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组合式活性污泥法(集生物反应与沉淀于一池)工艺时,可不设置二次沉淀池。

3.5.8 污水处理站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化验项目。

【条文说明】污水处理站应因地制宜地选择化验项目,并尽量简化。对于有些化验项目,可采用几座污水处理站共用一个化验室,或委托其他单位化验,实现社会化服务。

3.5.9 污水处理站的供电宜按二级负荷设计,部分辅助设施可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

【条文说明】供电负荷等级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程度来划分。若突然中断供电,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给镇区生活带来较大影响者应采用二级负荷等级设计。对于镇区污水处理站,可按三级负荷等级设计,对于重要地区的污水处理站,宜按二级负荷等级设计。

3.5.10 污水处理站可设再生水处理系统,实现污水资源化,再生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水质标准的规定。

II 均化池

3.5.11 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或水量变化大时,宜设置均化池。

【条文说明】镇区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变化幅度都较城镇大。为了保证处理构筑物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处理水水量和水质波动较大的镇区污水,宜设置均化池,以调节水量和水质,使后续处理构筑物在运行期间能得到均衡的进水量和稳定的水质,达到理想的处理效果。

3.5.12 均化池在污水处理流程中的位置,应根据处理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

【条文说明】均化池在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中的位置,应依据每个处理系统的具体情况确定。如设于初沉池之前,设计中应考虑设置混合设备,以防止固体沉淀。

3.5.13 均化池的容积应根据污水流量变化曲线确定,并应留有余地。

【条文说明】实际中往往得不出规律性很强的流量变化曲线,故确定均化池容积时,应视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留有余地。

3.5.14 均化池应设置冲洗、溢流、放空、防止沉淀、排除漂浮物和泡沫等设施。

【条文说明】据调查,均化池的池面会有漂浮物和泡沫,为防止漂浮物和泡沫影响出水水质和环境卫生,应设冲洗装置、溢流装置、排出漂浮物和泡沫的设施。同时,均化池内应增设放空设施,池底坡度不小于0.05,便于放空和清淤。

III生化处理和物化处理技术

3.5.15 应根据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好氧污泥稳定等不同要求和外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生物处理工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物处理宜采用传统活性污泥法、强化生物脱氮除磷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滤池、膜生物反应器等工艺。

2 处理工艺单元的形式应进行多方案比选,满足实用、经济、运行稳定的要求。

3 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行条件,设置不同运行方案。

3.5.16 当采用生物膜法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物膜法处理污水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污水处理工艺组合应用。

2污水进行生物膜法处理前,宜经沉淀处理。

3生物膜法的处理构筑物应根据当地气温和环境等条件,采取防冻、防臭和灭蝇等措施。

3.5.17 当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物接触氧化池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处理程度确定采用单级和多级接触氧化。

2生物接触氧化池前应设置初沉池等预处理设施,以防止填料堵塞。

3生物接触氧化池应采用对微生物无毒害、易挂膜、质轻、高强度、抗老化、比表面积大和空隙率高的填料。

4生物接触氧化池底部应设排泥和放空设施。

5生物接触氧化池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容积负荷,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碳氧化宜为2.0kgBOD5/(m³•d)~5.0kgBOD5/(m³•d),碳氧化/硝化宜为0.2kgBOD5/(m³•d)~2.0kgBOD5/m³•d)。

3.5.18 当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曝气生物滤池的池型可采用上向流或下向流进水方式。

2曝气生物滤池根据处理程度不同可分为碳氧化、硝化、后置反硝化或前置反硝化等。碳氧化、硝化和反硝化可在单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也可在多级曝气生物滤池内完成。

3曝气生物滤池的滤料应具有强度大、不易磨损、孔隙率高、比表面积大、化学物理稳定性好、易挂膜、生物附着性强、比重小、耐冲洗和不易堵塞的性质。

4曝气生物滤池设计参数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无实验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3.5.25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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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9 当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处理工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膜生物反应器构型应根据污水的性质、处理规模等选择,宜采用浸没式膜生物反应器。当处理规模小于0.1万m3/d时,也可采用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

2膜生物反应器处理系统宜设置超细格栅,超细格栅孔径宜为0.2mm~1mm,宜设置在沉砂池或初沉池后。

3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的主要设计参数,宜根据实验资料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采用类似工程的运行数据。

4膜过滤系统应包括膜组件、膜组器、膜池、膜吹扫系统、产水系统、产水辅助系统和膜化学清洗系统等。

5用于膜生物反应器工程的膜宜为微滤膜或超滤膜。微滤膜孔径宜为0.1μm ~0.4μm,超滤膜孔径宜为0.02μm~0.1μm。

6用于膜生物反应器工程的膜材料应选择耐受生物降解性能好、抗污染能力强、机械强度高、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高以及能耐受高浓度化学药剂反复清洗的材料,宜为亲水性材料。膜寿命宜大于5年。

3.5.20 污水经生物除磷工艺处理后,其出水总磷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用化学除磷工艺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化学除磷设计中,药剂的种类、剂量和投加点宜根据试验材料确定。

2化学除磷时,应考虑产生的污泥量。

3化学除磷时,对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管道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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