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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次联合国《巴塞尔公约》履约和遵约促进机制管理委员会第一阶段会议

2020-08-03 14:39来源:中国绿发会关键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环境无害化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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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联合国《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的观察员,绿会时刻关注该公约的最新动向。近日,第14次联合国《巴塞尔公约》履约和遵约促进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一阶段会议于6月29日至7月3日在线上召开。绿会国际部现将相关会讯分享如下。

第14次联合国《巴塞尔公约》履约和遵约促进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第一阶段会议于6月29日至7月3日在线上召开。委员会在会议中审议了相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改进国家报告的执行和遵守情况、法律框架的发展、管制制度的设立以及预防和打击非法贩运情况等。

2019年出版的《巴塞尔和鹿特丹公约的履约和遵约程序和机制》旨在提高对《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巴塞尔公约》)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鹿特丹公约》)的履约和遵约促进程序和机制的理解。来源/《巴塞尔公约》官网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22日通过,并于1992年5月5日生效。《巴塞尔公约》确定了控制危险废物及其他受公约约束的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约束机制,要求各缔约方必须将公约内容列入国内法规中。《巴塞尔公约》的总体目标是严格控制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越境转移,从而保护人类健康,保障环境免遭危险废物和相关不良管理带来的影响。

会上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国家报告纳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国家报告(National reports)是缔约方反馈《巴塞尔公约》执行情况的进展报告,谨以此提高各缔约方工作的透明度,并澄清各缔约方的相关法律义务。国家报告还被用于衡量缔约方执行《2012 - 2021年巴塞尔公约执行战略框架》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进展。《2012 - 2021年巴塞尔公约执行战略框架》于《巴塞尔公约》第十次缔约方大会通过,囊括了保证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越境转移缔约方有效履约、加强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以及促进危险废物及其他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实施等战略目标。

另外,委员会还就打击非法贩运、立法活动和越境转移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1、增强各国打击非法贩运的合作力度,进行指导,宣传相关工具使用方法;

2、明确其他实体在协助缔约方审查时或制定执行《巴塞尔公约》相关的法律时的立法活动;

3、推迟公约有关越境转移和处置及保险、债券和担保的有关决议。

同时,委员会听取了秘书处关于《2022 - 2023年委员会工作计划》的报告,并计划在2021年7月19日至30日召开的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之前征询各缔约方的意见。

会议初步拟定第十四次联合国《巴塞尔公约》履约和遵约促进机制管理委员会第二阶段会议于9月21日至25日召开,届时委员会将与具有贸易管制规定的多边环境协定举行对话会议,交流在打击环境敏感商品的非法贸易及贩运方面的相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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