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2.7既有片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应以管控单元为基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注重连片化效应,杜绝碎片化改造建设。对近期难以达到海绵设计目标的区域,可先进行易涝点等重点治理,再行整体改造,循序渐进,分阶段达到目标。
5.2.8雨水控制与利用规划应根据降雨量、市政条件、地质资料等经分析计算后提出,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依据、设计参数;
2雨水控制与利用方案;
3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4地面高程控制、外排雨水总量测算;
5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
6 投资估算。
5.2.9建设用地竖向设计应满足雨水控制与利用的要求,新建小区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要求排出。
5.2.10雨水控制与利用应采取入渗、滞蓄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节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以下规定:
1建筑与小区宜优先采用雨水入渗、滞蓄系统,地下建筑顶面的透水铺装及绿地宜设增渗设施;
2具有大型屋面的建筑宜设收集回用系统,收集屋面雨水回用于绿地浇灌、场地清洗及渗入地下等;
3 市政条件不完善或项目排水标准高的区域,当排水量超过市政管网接纳能力时,应设调节系统,减少外排雨水的峰值流量。
5.2.11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的设施规模,应根据上位规划目标,项目条件、雨水控制与利用目标、市政条件、下垫面以及雨水回用水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2.12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雨水入渗、滞蓄系统应合理利用场地空间;
2 收集回用系统应设收集、截污、储存、处理与回用等设施;
3调节系统应设收集、调节及溢流排放等设施,且宜与入渗、滞蓄系统和收集回用系统组合应用。
5.2.13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的设施规模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可收集的雨量;
2回用水量、回用水用水时间与雨季降雨规律的吻合程度及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3水量平衡分析;
4经济合理性。
5.2.14雨水回用用途应根据可收集量和回用水量、用水时段及水质要求等因素确定。宜“低质低用”或按下列次序选择:
1 景观用水;
2 绿化用水;
3 路面冲洗用水;
4 汽车冲洗用水;
5 循环冷却用水;
6 其他。
5.2.15屋面雨水可采用收集回用、雨水入渗或两者的组合形式,宜优先排入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当在平均降雨间隔期间的回用水量小于屋面的日均可收集雨量时,屋面雨水利用宜选用回用与入渗相结合的方式。
5.2.16硬化地面雨水应有组织排向绿地等雨水滞蓄、收集设施。小区内机动车道雨水宜利用地面生态设施净化后渗入地下,也可采用渗排一体化设施。
5.2.17与建筑相连的下沉庭院的雨水调蓄设施的容积应满足50年一遇降雨时其外排雨水量不大于市政管网接纳能力的要求;当与地下交通直接相连时其雨水调蓄容积宜按100年一遇24小时降雨量校核。
5.2.18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81mm降雨量,渗透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5.3 入渗与滞蓄
5.3.1雨水入渗设施宜根据汇水面积、地形、土壤地质条件等因素选用透水铺装、浅沟、洼地、渗渠、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池、渗排一体化设施等形式或其组合。土层入渗能力不足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
5.3.2雨水入渗场所应不引起地质灾害及损害建筑物,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 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场所;
2 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5.3.3 生物滞留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于污染严重的汇水区应选用植被浅沟、前池等对雨水径流进行预处理,去除大颗粒的沉淀并减缓流速;
2 屋面径流雨水应由管道接入滞留设施,场地及人行道径流可通过路牙豁口分散流入;
5.3.4渗排一体化系统及外排雨水管或溢流雨水管应按总的外排水径流量计算。当采用渗排一体化系统替代排水管道时,应满足排水流量、水力坡度及下游管道高程的要求。
5.4 收集与截污
5.4.1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汇水面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尽量选择污染较轻的屋面、广场、硬化地面、人行道、绿化屋面等汇流面,对雨水进行收集;
2厕所、垃圾场站、医院院区、工业污染地等污染场所雨水不应收集回用;
3当不同汇流面的雨水径流水质差异较大时,应分别收集与储存。
5.4.2区域雨水汇水面积应按投影面积计算。屋面排水的汇水面积应按汇水面投影面积计算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高出汇水面积有侧墙时,应附加侧墙的汇水面积,计算方法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相关规定;
2球形、抛物线形或斜坡较大的汇水面,其汇水面积应附加汇水面竖向投影面积的50%。
5.4.3绿化屋面雨水口应不低于种植土标高,可设置在雨水收集沟内或雨水收集井内,且屋面应有疏排水设施。
5.4.4雨水口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高宜低于排水面10mm~20mm,并宜高于周边绿地种植土面50mm以上;
2雨水口担负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排水能力,其最大间距不宜超过50m;
3在雨水重现期标准高或地形下沉区域设置雨水口时,雨水口数量宜附加1.5~2.0的安全系数;
4 收集利用系统的雨水口应具有截污功能。
5.4.5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的收集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并满足下列要求: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弃流装置宜设于室外,当设在室内时,应为密闭式;地面雨水收集系统的雨水弃流设施宜分散设置,当集中设置时,可设雨水弃流池。
5.4.6屋面雨水系统中设有容积弃流设施时,弃流设施服务的各雨水斗至该设施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5.4.7弃流雨水宜排入生物滞留等设施进行入渗处理或待雨停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当弃流雨水排入污水管道时应确保污水不倒灌。
5.4.8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第3.2节相关规定计算,管道水力计算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的相关规定。
5.5 储存与调节
5.5.1雨水储存设施因条件限制必须设在室内时,应设溢流或旁通管并排至室外安全处,其检查口等开口部位应防止回灌。
5.5.2单纯储存回用雨水的储存设施可只计算回用容积。兼有储存和雨水调节功能的储存设施应分别计算回用容积和调节容积,总容积应为两者之和。
5.5.3 雨水调节系统应包括调节、流量控制和溢流等设施,雨水调节为雨水调蓄系统的一部分,雨水滞蓄、储存和调节的总调蓄容积不应小于4.2.3条的规定。
5.5.4调蓄系统的设计标准应与下游排水系统的设计降雨重现期相匹配,且不小于3年。
5.5.5调节设施应布置在汇水面下游,当调节池与雨水收集系统的储存池合用时,应分开设置回用容积和调节容积,且池体构造应同时满足回用和调节池的要求。雨水调节池布置形式宜采用溢流堰式和底部流槽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调节池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必要时可用水泵强排。排空时间不应超过12h,且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排水能力;
2 调节池应设外排雨水溢流口,溢流雨水应采用重力流排出;
3应设检查口并便于沉积物的清除。
5.5.6流量控制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于调蓄设施的下游;
2设计重现期降雨情况下的最大出流量应不大于雨水外排控制的值。
5.5.7 溢流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与蓄水设施分开设置;
2溢流方式宜采用堰或虹吸管溢流,溢流雨水应采用重力流排出;
5.6 雨水处理及利用
5.6.1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设置水质净化设施,净化设施应根据出水水质要求,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回用于景观水体时宜选用生态处理设施;利用于一般用途时,可采用过滤、沉淀、消毒等设施;当出水水质要求较高时,也可采用混凝、深度过滤等处理设施。
5.6.2雨水净化设施前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雨水储存设施进水口前应设置拦污格栅设施;
2 利用天然绿地、屋面、广场等汇流面收集雨水时,应在收集池进水口前设置沉泥井。
5.6.3 人工湿地的设计规模宜按汇水流域及上游雨水设施的情况,经数值模拟分析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进口应设缓冲消能设施,防止扰动沉积物;
2 应设前置预处理措施;
3 进水口流速不超0.5m/s;
4水力停留时间不小于30min。
5.6.4雨水处理设备的日运行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设备反冲洗等排污可排入污水管道。
5.6.5雨水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产水曲线、供水曲线确定,并应满足消毒剂接触时间的要求。在缺乏上述资料情况下,可按雨水回用系统最高日设计用水量的25%~35%计算。
5.6.6雨水回用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备用水源,并能自动切换;
2应设水表计量各水源的供水量。
5.6.7雨水回用供水管网应采取防止回流污染措施,水质标准低的水不得进入水质标准高的水系统。
5.6.8 雨水利用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管道及设备的选择计算等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相关规定。
5.6.9雨水利用系统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措施。雨水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并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5.6.10雨水回用于浇洒绿地时,应避免影响行人,宜采用夜间灌溉及滴灌、微灌等措施。
5.6.11雨水回用系统的供水管材应采用钢塑复合管、PE管或其他内壁防腐性能好的给水管材,且管材及接口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5.7 检测与监控
5.7.1 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应设置雨水监控设施,一般应设置外排水流量监测、雨量监测设备以及雨水储存池、调节池的液位计等。
5.7.2 雨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宜设置以下控制方式:
1自动控制;
2 远程控制;
3就地手动控制。
5.7.3 自动控制弃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阀、计量装置宜就地分散设置,控制箱宜集中设置,并宜设在室内;
2 应具有自动切换雨水弃流管道和收集管道的功能,并具有控制和调节弃流间隔时间的功能;
3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宜设在管径最小的管道上;
4雨量控制式弃流装置的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5.7.4雨水处理设施、回用系统内的设备运行状态宜设监控装置。
5.7.5雨水处理设施运行宜自动控制。
5.7.6应对常用控制指标(降雨量、主要水位、流量、常规水质指标)实现现场监测,有条件的可实现在线监测。
5.7.7收集池水位自动控制:降雨时,雨水进入水池,当水位高于溢流水位时由溢流管自流排出;水池低水位时,停止供水,回用水自动切换至由补充水源供水。
6 市政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市政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范围:城市道路、郊区公路、城市广场、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市政场站等市政工程内的雨水控制与利用。
6.1.2市政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的目的是以削减地表径流与控制面源污染为主、雨水收集利用为辅。
6.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建设不应降低市政工程范围内的雨水排放系统设计降雨重现期标准。
6.1.4 市政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应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并与之协调。
6.1.5市政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建设应根据水文地质、施工条件以及养护管理方便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要注重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
6.2 规划设计
6.2.1新建市政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应先编制规划,再进行设计。
6.2.2规划内容应包括:
1雨水控制与利用的目标;
2 雨水控制与利用的方式;
3 雨水控制与利用设施、规模和布局;
4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效果评估与投资估算。
6.2.3规划应体现低影响开发(LID)的理念,应与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紧密结合。
6.2.4 规划及新建污水厂处理水量应包括流域范围内初期雨水量。
6.2.5雨水控制与利用形式:入渗、调蓄排放、收集回用等形式及组合。
6.2.6 城市绿地、城市广场、非机动车道、步行街雨水控制与利用形式应以入渗为主。
6.2.7 下沉式立体交叉道路、市区路段道路、郊区公路雨水控制与利用形式应以调蓄排放为主。
6.2.8独立的市政工程场站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形式应以收集回用为主。
6.3 雨水入渗
Ⅰ 一般规定
6.3.1 雨水入渗系统不应接纳含有较多杂质和悬浮物的雨水、不应对周围环境和建筑物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6.3.2雨水入渗可采用绿地、透水铺装地面、渗透管沟、废弃坑塘、入渗井等方式。
6.3.3 雨水入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入渗应因地制宜;
2绿地雨水应就地入渗,其他硬化地面雨水可引入渗透设施集中入渗;
3透水铺装路面的雨水入渗不应影响路基路面结构。
6.3.4 下列场所不得采用雨水入渗系统:
1 易发生陡坡坍塌、滑坡灾害的危险场所;
2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壤地质场所。
6.3.5 渗透设施的日渗透能力不宜小于其汇水面上81mm的降雨量,渗透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6.3.6雨水渗透设施计算应按本规范第3.3.1~3.3.3条的规定执行。
Ⅱ 绿地入渗
6.3.7 绿地内宜根据地势设置下沉式绿地,下沉式绿地率不宜低于50%。
6.3.8 下沉式绿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选用耐淹耐旱种类的植物;
2与路面、广场等硬化地面相连接的绿地,宜低于硬化地面50mm~100mm;
3当有排水要求时,绿地内宜设置雨水口,其顶面标高应高于绿地20mm~50mm。
6.3.9绿地内表层土壤入渗能力不够时,可增设人工渗透设施。渗透设施宜根据汇水面积、绿地地形、土壤质地等因素选用浅沟、洼地、渗渠、渗透管沟、入渗井、入渗地、渗透管-排放系统等形式或其组合。
6.3.10新建(含改、扩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可结合用地条件和绿化方案设置下沉式绿地。
Ⅲ 硬化地面入渗
6.3.11硬化地面应采用透水铺装入渗,根据土基透水性要求可采用半透水和全透水铺装结构。
6.3.12 透水铺装路面宜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路面、透水砖路面。
6.3.13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适用于新建城镇轻荷载道路、园林中的轻型荷载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透水沥青路面适用于各等级道路;透水砖路面适用于人行步道、广场、停车场、步行街等。
6.3.15 人行道、自行车道、步行街、城市广场、停车场等轻型荷载路面的透水铺装结构应满足小时降雨量45mm表面不产生径流的标准。
6.3.16 半透水路面结构设计时应满足路面结构内排水顺畅。
6.3.17全透水路面结构设计时应特别考虑土基渗透性和荷载大小,当土基渗透系数K<7×10-5cm/s,应在土基中设置排水盲沟(管),排水盲沟(管)应与市政排水系统相连,并有防倒流措施。
6.3.18透水铺装路面横坡宜采用1.0%~1.5%。
6.3.19透水铺装路面结构应满足《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透水砖铺装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 686的相关规定。
6.3.20 透水路面结构应便于施工,利于养护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会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月30日展会场馆: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主办单位: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承办单位:海德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宁波嘉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展会介绍生态环境与水科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助力加快我国先进环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6月30日,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首座独立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复兴变电站建成投运。该站是雄安新区220千伏分区环网的枢纽变电站,承担着为启动区部分核心区域供电,保障入驻的企业、高校电力供应的任务。当前,雄安新区已经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非首都功能并重的阶段,供电保障需求不断增长。复兴变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5日,山东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第144322号:关于“高质量推进烟台实施绿色低碳转型”建议的答复。答复提出,能源结构优化方面。一是打造清洁能源示范高地,全国首个大规模近海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实现山东海上光伏发电零突破,4大核电基地建设梯次推进,222万
2025年10月30日-11月1日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崧泽大道333号展会规模:25000平方米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上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执行单位: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建智展览有限公司一、总体情况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以下简称城博会)作为“世界城市日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风景如画的取水泵站、古色古香的“园林式”水厂、植被丰茂的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x2026;#x2026;不同的是厂站内外各有千秋的怡人美景,相同的是“中国水安全专家”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高质量管理运营#x2014;#x2014;2025年,粤海水务进一步锚定“成为一流全产业链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的发展愿景,面
5月28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市第10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于2025年8月1日起生效施行。乐山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誉的“山水城市”,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水系纵横的生态本底,具有得天独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5月20日,中工国际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工程投资与运营”板块在国内污水处理领域运营了多个项目,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在手污水处理项目8个,污水处理规模约28万吨/天,持有运营资产规模再上新台阶,已具备对外输出运维管理的能力和业绩。在城市地下排水管网设
5月13日,北京市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玉带河大街“调蓄池+泵站”项目顺利完成地面回填,标志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完成,为后续正式投用奠定了基础。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包含玉带河大街、通胡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其中,两座防涝泵站用于强排、加设防倒灌设施,分别具备26立方米每秒和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共计2490个省重点项目清单。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489个、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1001个,分为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工程、民生保障工程三大类。北极星汇总汇总环保项目如下: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云浮市
6月6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拟明确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路径,将在全面掌握城市水系演变基础上,全域分析城市生态本底,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坚持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灵活选取“渗、滞、蓄、净
4月27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应聚焦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因雨水导致的问题,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气候地质
《临沂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炉”,从总体布局与目标、规划任务、重点河湖保护要点、重点项目及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安排和部署,以水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努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美丽水生态环境。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11月24日,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义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近日,温州市水利局等六部门公开关于印发《温州市非常规水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近几年,黑臭水体治理已成为环保关注、研究的重点领域,黑臭水体不仅在感官上给人们带来极强的不愉悦感,而且部分污染因子会最终通过食物链循环进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当下,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那怎么分辨黑臭水体?常用的治理技术和手段有哪些?光谷环保有哪些成功案例?
2021年7月17日至22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降雨。郑州市在此次降雨中,最大1小时降雨达到201.9mm,超出了曾给河南省酿成巨灾的“75.8”降雨(1975年8月),据说也刷新了中国城市雨量站中单小时降雨记录。郑州此次最大24小时降雨达到672mm,超出了郑州多年平均降雨量。
自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海绵城市一度成为城市建设的热点话题,目前海绵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背景是国家政策的强驱动已经告一段落。全国两批共30个海绵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全国94%的地级市以及以上城
雨水对受纳水体的影响城市受纳水体:溪流、湖泊、河流和海洋受纳水体有多种规划用途:●雨水输送(降低洪水风险);●完善生态系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态多样性);●非接触式娱乐(公园、景观和游船);●接触式娱乐(游泳);●供水水源。1、城市化对径流量的影响●达到峰值流量的时间提前●径流量
任南琪,1959年3月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导,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现为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城市水质转化规律与保障技术”国家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兼任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务院学
7月15日,河北省临西具福皓热力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技改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公司现有场地,在厂区内建设一套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主要包括烟气换热器、再热器、喷淋塔等设各共计12台(套),配套完善供水、供电、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铺设供
7月11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其中,光伏类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包括:光伏组件用铝合金型材产品、光伏组件用晶体硅产品、光伏组件用电缆产品。详情见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83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售电公司管理细则》(冀发改运行规〔2023〕3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
7月14日,国家电投发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第82批集中招标(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9715.5万元。广西钦州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位于广西钦州市三娘湾南部海
2025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8654亿元,同比增长2.8%(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5.3%。从环比看,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0.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816亿元,同比增长6
7月15日,中绿电发布关于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2.99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01.50%。其中,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40.86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3.69%;光伏项目完成发电量51.48亿
近日,哈电集团重装公司承制的2台三代核电CAP1000蒸汽发生器顺利完成交付,启运至我国南方某核电厂。此次交付的设备是重装公司成功制造的第5台和第6台三代核电CAP1000蒸汽发生器,标志着重装公司已具备三代核电CAP系列蒸汽发生器批量化制造的能力。此次装备交付引发广泛关注,央视频、河北日报等主流媒
河北建投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四期工程(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扩建)EPC总承包项目脱硫工程EPC项目建筑安装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202507XBPAZ-S00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998889.00元,工期:2026.08.28,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7月11日,河北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2024年7月底到期风电储备类项目拟退出储备库情况的公示,共设计2个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合计150MW。公示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储备类项目管理,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对馆陶县2024年7月底到期储备类风电项目未出库的风电项目情况进行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5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分别较上期上涨分别较上期上涨7元/吨、3元/吨。曹妃甸指数小幅上涨。CECI进口指数到岸标煤单价继续上涨。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5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除库存分指数
围绕区域内旅游旺季用电负荷大等特点,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加速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开发数字空间保电系统,持续提升保电智能化水平和响应速度——秦皇岛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处渤海之滨,旅游资源丰富,每年旅游旺季都会吸引大量游客。当地旅游业快速发展也使得用电负荷攀升,加之夏季高温、雷雨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