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相反地,2018年3月23日,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政府发布通告,宣布将全面禁止塑料及聚苯乙烯制品的使用、销售、运输和储存等(塑料袋、各类一次性餐饮用具及塑料装饰物都在禁止范围内)。三个月宽限期之后,由政府环境污染控制委员会和各级地方政府执行与监管。高昂的违法成本逼迫零售商和当地居民纷纷做出调整,如企业使用木质餐具、纸杯和环保吸管,居民将塑料袋换成布书包等,致使政策初期塑料减量效果明显。然而,禁令实施前并没有征求各方利益攸关者的意见,没有做好充分的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禁令部分条文法理模糊、内容阐述不清,导致监管人员经常滥用职权,甚至少数执法者借机敛财,最终政府与民众矛盾激化,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社会抗议活动[57]。2018年5月,印度总理莫迪宣称将在2022年前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由于印度每天生产约2.6万吨塑料垃圾,其中至少40%没被回收[57],因此这一承诺被视为治理塑料污染上的一个最具雄心的目标,但效果还有待时间检验。
2001年,我国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禁/限塑令”),但发布通知之前,并未征求各利益攸关者的意见,也没有经过充分的科学论断;后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3年5月1日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再次合法化,政策前后不一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如前期因“禁/限塑令”而关闭的塑料发泡餐具企业以及相应的回收企业产生的经济损失等[58]。2007年,我国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强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等,但存在禁止生产使用的塑料制品范围狭窄、监管职责不明确、后期监管乏力、违法成本过低等问题。此外,对塑料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也未做出明确要求,并且没有征收塑料袋消费税,未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实施效果则呈逐年递减趋势,即在政策初期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大商场超市开始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消费者家庭塑料袋使用量减少了77.6%[59]。2018年5月零废弃联盟调查1101家线下门店的结果表明,除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较为严格外,其他类型门店近90%的塑料购物袋不收费[60],并且不合规塑料袋占比高达78%,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失去了“禁/限”的意义。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塑料制品的生产、消费到废弃,以及废弃后的循环和管理都作了规定,体现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也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等系统性措施;分阶段(2020年、2022年、2025年)、分区域、分步骤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体现了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为生产者、零售商及消费者提供了缓冲期[61]。尽管相比2007年“限塑令”有了很大进步,但对塑料垃圾治理的市场手段和污染者付费原则等方向的指导意见还不够细化。然而,在取得各利益攸关者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并做好监管的基础上,新“限塑令”的实施效果还是值得期待的。
“禁/限塑令”实施难点
一是实施“禁/限塑令”势必会触动塑料及其相关行业的利益,推行阻力较大,实施社会成本高。首先,“禁/限塑令”推行,塑料及其相关行业利益受损,可能形成“下有对策”的阻力,另外其损失也是“禁/限塑令”实行的成本之一。在可降解塑料成本较高,外卖、快递等行业对塑料制品强烈需求的背景下,很可能引起塑料加工企业“冒险”继续生产销售违规塑料制品,增大“禁/限塑令”执行阻力。据报道,印度实行“禁塑令”初期,印度塑料袋制造业协会的一位发言人称,禁令将使该产业损失1500亿卢比(约合144亿元人民币)和30万个工作岗位,并且已经造成其2500家会员单位关门停业[29]。“禁/限塑令”还会对塑料回收行业造成损失。我国在2017年7月18日颁布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禁止进口生活来源的废旧塑料,自2018年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工业来源废塑料,这给塑料回收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62]。根据商务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报告(2018)》公布的数据,2017年我国再生塑料产量为1693万吨,同比下降9.85%,市场规模则从2014年最高时的1466.9亿元降至2019年的1000亿元;废旧塑料回收企业也开始挤压最底层拾荒者的微薄利润,如一个160克废塑料编织袋、一个2.5升废可乐瓶和一个500毫升旧矿泉水瓶,分别只有5分钱、2分钱和5分钱(2006—2015年基本维持在2.5角、1角和5分),严重打击了底层塑料回收人员的积极性[62],从而造成废旧塑料回收率低和资源浪费。其次,塑料袋以其轻便、高效、高性能的优势,创造了大量的社会效益,相比纸袋、重复使用环保布袋等替代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类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美国化学协会(American Chemistry Council)的数据,制造塑料袋所需原料比纸袋少40%,同等数量下(如2000个)运送纸袋所需的卡车数量为塑料袋的7倍,与塑料相比纸袋的制造和使用多产生70%的气体排放等。在全生命周期中,同数量的环保布袋可能因清洗比塑料袋消耗更多的水资源。综上,在没有找到合适的(低成本、同性能)替代品之前,“禁/限塑令”推行的阻力大和成本高。
二是环境友好型替代材料研发和生产难度大,短期难以大规模实现普及。可降解塑料(BDP)又称为环境友好降解塑料,目前应用较广泛的可降解塑料有光降解塑料、生物降解塑料、光/生物双降解塑料和全降解塑料[63]。随着“禁/限塑令”的实施和海洋垃圾问题的告急,开发可降解塑料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可降解塑料目前面临诸多难题。首先,可降解塑料成本高。截至目前,生物基可降解塑料是以小麦、玉米、大豆的表皮以及稻糠等天然原料为原料制造,其成本较高还有可能与粮食和生物基燃料争夺有限的资源[64]。以CO2、H2和再生电力为原料的可降解塑料,其成本是目前塑料的三到四倍[65]。而日本三菱化学和一家包装材料制造商共同研发了一种以甘蔗等植物制成的、可以被海水中微生物降解的塑料袋,其成本是普通塑料袋的6倍以上[66]。高昂的价格严重阻碍了可降解塑料的推广应用。其次,可降解塑料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能降解。加入大量淀粉和促降解助剂的可降解塑料,在自然条件下只是更快崩解,剩下不可降解的成分更难收集。以聚乳酸(PLA)为原料的可降解材料,其降解条件是50℃以上的高温和一定的湿度[29],这在自然界基本上是无法同时满足的条件。最后,海洋中微生物量较陆地少、海温较低,陆地可降解的塑料在海水中很难降解,导致海洋环境中可降解塑料的研发难度加大。
三是对“禁/限塑令”的宣传不到位,未能争取到广大利益攸关者的理解和支持。从长远来看,“禁/限塑令”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但一些国家如肯尼亚和印度等都存在宣传“盲区”(如偏远地区、乡村等),出现“管理”盲点,导致部分地区“禁/限塑令”几乎失灵。
“禁/限塑令”的实施前景
从实施效果角度看,“禁/限塑令”具有积极效果。对已实施“禁/限塑令”的60多个国家的研究结果表明,在国家禁令或征税生效后的一年内,大约有30%的国家塑料污染和塑料袋的消费量急剧下降,20%的国家影响不大,剩下50%的国家由于缺乏数据、报告系统等无法得到可靠数据[67]导致现在无法准确评估,但这也表明在全球“禁塑”和部分国家“禁/限塑令”取得明显效果(如爱尔兰等)的背景下,“禁/限塑令”在防止塑料垃圾污染问题上具有积极贡献。
从海洋环境可持续发展角度看,“禁/限塑令”势在必行。目前,海洋塑料垃圾威胁到了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栖息地完整性、海洋休闲娱乐活动、海上交通航运安全、沿海渔业发展,甚至影响到了人体健康,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环境问题。另外,传统塑料材质是以石油基为原材料,大量一次性塑料的生产无疑会加剧资源耗竭的速度。
从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看,“禁/限塑令”具有很好的实施前景。我国在实施“限塑令”早期,有研究表明有76.7%的消费者支持“限塑令”[59];在爱尔兰,在被调查的家庭中,人们强烈认为征税对环境起到了积极影响[54],表明爱尔兰人普遍支持通过征税管控塑料垃圾的政策;在印度和肯尼亚,尽管禁令过于严格,再加上法理模糊和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导致民众对“限塑令”认可度较低,但这完全可以通过提前做好宣传教育、明确禁用范围、设置缓冲期和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等手段来提高公众对“限塑令”的认可和接受。
“禁/限塑令”助力解决海洋垃圾问题
从海洋塑料问题的提出到1997年发现太平洋海面上漂浮的垃圾带,这段时间里虽有国际公约及部分国家法律有关塑料制品的相关限定,但塑料制品生产量和消费量快速增长,导致塑料垃圾成为海洋垃圾的最主要组成,说明现有国际公约机制不能有效应对海洋塑料垃圾问题,而“禁/限塑令”为从根本上解决海洋塑料垃圾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和一个有效的手段。
从预防角度看,“禁/限塑令”是解决海洋塑料垃圾问题的根本方法。在处理现有海洋塑料垃圾时,末端处理需要高端技术(如塑料/微塑料的回收技术)、巨额治理资金和合理可行的区域合作机制等,尤其是公海上的塑料垃圾问题。相比之下,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鼓励从全生命周期设计塑料闭环资源利用方式的“禁/限塑令”,其成本相对较低且容易实施。
从实施效果角度看。“禁/限塑令”是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产生量的有效方法。2018年,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循环经济中的塑料战略》,指出到2030年,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塑料包装全部重复使用或易于回收[29]。在此前提下,2018年欧洲生产了6.18×107吨塑料制品,比2017年减少了2.6×106吨[68]。另有17个国家的塑料回收率高于40%,有3个国家的回收率甚至高于50%[68]。再如,自从“限塑令”实施之后,爱尔兰人均年塑料袋使用量从328个降到20个以下。因此,“禁/限塑令”通过禁止和限制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从源头减少塑料垃圾产生量,进而减少了进入海洋的塑料垃圾,是解决海洋塑料垃圾污染的有效手段。
但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角度看,“禁/限塑令”虽积极有效,但尚不能从根源上解决海洋垃圾问题。目前,人类正处在快速发展的高消费阶段,尤其体现在对一次性用品的消费需求旺盛。尽管“禁/限塑令”提倡全生命周期管控塑料制品,符合预防和减量化的原则,但如果当前消费模式不发生转变,高消费就会产生大量垃圾(不仅仅是塑料垃圾),海洋因其物质属性和认知传统仍会成为各种垃圾的最终受纳场所,结果就是“禁/限塑令”仍然是一个“治标”的手段,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塑料垃圾问题,海洋垃圾问题也就会反复出现[69]。
应对海洋塑料垃圾问题的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对我国实施塑料制品管控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开展海洋塑料垃圾治理、加强海洋保护提供参考,并为国际组织、区域或国家研究海洋塑料垃圾和海洋环境保护提供参考。
一是征收“塑料袋消费税”。借鉴爱尔兰征收“塑料袋税”的做法,充分发挥经济手段,依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在了解公众对塑料袋支付税费意愿的基础上,征收超出其支付意愿的塑料袋消费税,并以年为周期动态调整;同时设立环保资金,将塑料袋消费税征收所得用于塑料垃圾处理项目或增加公益环保岗位,加强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二是利用经济手段提高塑料回收率。目前我国塑料回收行业发展的阻力变大,社会对废旧塑料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明显下降[62]。可利用塑料袋消费税抵消塑料回收企业的增值税,并给予优惠电价和低息贷款等政策扶持,帮助企业顺利度过困难时期。这方面还可以借鉴丹麦的“塑料瓶回收返现”政策,探索塑料包装等“押金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等,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废旧塑料回收[70]。
三是成立塑料垃圾治理委员会。整合塑料原材料、制品和固体废物管理等相关部门,成立塑料产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工作组,优化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部门内消耗,全面负责塑料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宣传媒体矩阵。结合传统媒体(如日报、交通广播)和新媒体(如短视频、公众号)优势,组建政策宣传媒体矩阵,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的塑料危害为主要内容,并借助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大众热衷的平台进行宣传,扫除“禁/限塑令”宣传“盲区 ”。
五是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体系。目前,海洋塑料垃圾污染问题已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热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与科学界做了大量研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环保意识密切相关。为此,应从小培养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在小学阶段便开设环保教育课程,培养垃圾分类、拒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不乱丢垃圾的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提升全民的环保意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白色污染久矣,可降解塑料有望彻底解决废塑堆积。
2021年起废纸零进口政策正式实施,对造纸行业原料供应造成较大冲击,但也给废纸回收行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称为“史上最强限塑令”。《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这一条规定又被业内称为“禁管令”。半年后,在《意见》基础上,2020年7月10日
12月16日,成都市发改委和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即日起,成都市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即将收官。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申明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生态环境部停止受
近日,新疆和黑龙江等地相继发布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到目前,我国已有27省份出台了相关方案。政策紧锣密鼓的发布,再一次推动了可降解塑料的发展风口,尤其是在外卖、快递等包装领域,市场规模五年内将达358亿元。新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发布,明确分三阶段推进塑料
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明确了禁止和限制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关于禁塑、限塑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仅有100多年历史的塑料带来了什么?如今的“白色污染”到底有多严重?思客带你走进“限塑”背后的故事。1塑料,
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值得重视的环境问题之一。《科学进展》杂志2017年的一项研究称,截至2017年中期全球已生产了83亿吨塑料;截至2015年,已产生约63亿吨塑料废物,其中约9%已被回收,12%被焚烧,79%累积在垃圾填埋场或自然环境中。由此引发的海洋垃圾污染也同样严重,2016年12月第13次《生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今年底,这些在日常生活中被频繁使用的塑料制品就要同大家说再见了。2020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九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同时明确了禁止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印发《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答: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
内罗毕,2023年10月30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公布了2023年度“地球卫士奖”获奖名单,一位市长、一家非营利性基金会、一项政府倡议、一家社会企业和一家研究委员会凭借应对塑料污染的创新解决方案和变革行动荣获“地球卫士”称号。自2005年设立以来,一年一度的地球卫士奖一直颁发给在最前线
为加快新一代绿色环保船舶技术开发,抢占氢能船舶市场的制高点,韩国政府决定研制海洋垃圾制氢船,为此将斥资500亿韩元(约合4000万美元),联合官、产、学、研各领域的20多家机构参与技术开发和建造,在5年内完成这一项目。该项目为“海洋浮游垃圾回收处理环保船舶建造及实证事业”,由釜山大学氢能船
新成立的挪威邮轮公司NorthernXplorer与葡萄牙WestSea船厂签署意向书,将订造全球首艘零排放邮轮,该意向书是在近日刚刚举行德国汉堡海事展(SMM2022)上签署的。这艘新船将由WestSea位于维亚纳堡区(VianadoCastelo)的船厂建造,预计在2025/2026年邮轮季开始时交付。该船由MultiMaritime公司负责设计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条例(草案)》共设五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在条文内容上,紧紧抓住山东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关键环节,聚焦“主体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跨省非法转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氢能公司H2Industries和船舶设计公司TECHNOLOGServices已经开发了一种3D设计的概念船,能收集塑料废物并将其转化成清洁氢。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评估,海洋中的塑料污染继续急剧增长,到2030年可能会增加一倍以上。塑料垃圾目前占从地表水到深海沉积物发现的所有海洋垃圾的8
“2020年,中国外卖行业共产生了170亿外卖订单,平均每个订单包含3.44个餐盒,其中近70%是塑料餐盒。此外,90%的订单包含1个塑料包装袋。已有研究表明,2020年中国外卖行业共产生了160万吨塑料垃圾。”近期,发表在《总体环境科学》上的研究报告《描绘中国外卖食品业的环境影响和政策效力》(以下简称
当地时间3月2日,来自175个国家的国家元首、环境部长和其他代表在内罗毕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大会第五届会议续会(UNEA-5.2)上通过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终结塑料污染,并在2024年前达成一项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该决议将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防治考虑在内,包括其生产、设计和处置。“在地缘政治
1、全球政策共振加速普通塑料制品淘汰1.1全球塑料废弃物危害日益增长全球塑料产量持续增长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0月21日发布有关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综合评估报告。报告指出,大幅减少不必要、可避免和导致问题的塑料对于解决全球污染危机至关重要。加速推进从化石燃料到可再生能源的过渡、取消补贴、转向循环模式将有助于将塑料垃圾减少到所需的规模。
近年来,由于世界多国政策及国际主流石化、品牌和包装巨头企业大力投资等因素推动,废塑料化学回收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
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2月28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举办生态环保产业践行“两山”理念成果发布会和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暨创新发展大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报告2024》媒体对话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在对话会上介绍了产业情况、展会及创发大会总体情况和重要意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
各有关单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有其重要意义。为落实党中央最新部署,响应生态环境部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有关意见,中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详情如下:关于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的公告经综合考虑甘肃省化学品使用现状、环境风险水平、管控政策要求等各方面因素,编制完成《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并经公开征询省发展改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共15类物质,前14类与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以下简称《国家清单》)一致,新增微塑
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洋溢着蓬勃的生命力,但清洁空气的守护之战却愈发艰难,各类污染源层出不穷。特别是传统垃圾收集模式,垃圾车频繁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无形中成为了空气质量的一大负担。面对全球范围内城市清洁空气保护的艰巨任务,我们审视日常垃圾处理实践时,必须全面考量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生态环境监测、碳达峰碳中和、生物环保等相关技术,详情如下:关于开展北方寒冷地区先进适用生态环境技术征集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农(水)产品产地、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和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到2025年,基本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
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政府发布《阜新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基本摸清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有效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基本形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一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环境治
技术交流为落实中国节能环保集团领导们9月考察德国HUBER公司总部会谈成果,11月3日琥珀环保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汉斯琥珀)徐晓军总经理等一行4人到访中国节能。双方围绕节能环保降碳领域,尤其是污水、污泥技术设备和解决方案开展行业技术交流。深化合作·共赢未来HUBER公司在本次会议中介绍了
11月2日上午,以德国环境部长施特菲·莱姆克(SteffiLemke)为首,及德国联邦环境部代表团的各位领导与相关人员莅临江苏太仓的琥珀环保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考察交流。1交流演讲2工厂考察在双方的深入交流中,德国联邦环境部代表团也表示出对我们第四阶段处理的浓厚兴趣:废水深度处理(第四阶段处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