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持续改善环境治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这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明确了方向。不久前,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将做出调整。空气质量指标方面,在坚持PM2.5和优良天数两个指标基础上,加上一项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数;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原来的二氧化硫和NOx换成了VOCs和NOx,一共相当于5个指标。
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为何调整?将如何指导接下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报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冯银厂。
二氧化硫浓度全国全面达标,二氧化硫已经不再是大气污染的主要问题。臭氧的主要前体物NOx和VOCs排放量居高不下,是形成臭氧污染的主要原因。
中国环境报:空气质量不再考核二氧化硫,变成考核VOCs。考核指标为何做出这样的调整?
冯银厂:“十四五”期间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指标的调整,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这种调整与我国大气污染的特征变化密切相关。指标的变化既体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延续性,又与时俱进,突出了时代特征。
一方面,从二氧化硫指标来看。二氧化硫是燃煤排放的最具代表性的污染物之一。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我国二氧化硫污染问题突出,酸雨问题严重。二氧化硫成为最早纳入我国总量控制的指标之一。多年来,国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煤”成效显著。重点地区2500万户进行了散煤治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迅速推进,锅炉下降至不到10万台,二氧化硫排放量已经从最高值2588万吨下降至不到700万吨,酸雨问题基本解决,二氧化硫浓度全国全面达标,二氧化硫已经不再是大气污染的主要问题。
另一方面,我国臭氧浓度近年来总体呈缓慢上升态势,臭氧已成为仅次于PM2.5,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臭氧的主要前体物NOx和VOCs都在千万吨级,排放量居高不下,是形成臭氧污染的主要原因。
对NOx的减排相对于二氧化硫起步较晚,经过“十二五”和“十三五”的减排,NOx排放量虽有下降,但整体还处在较高水平。同时,近年来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多,其排放的NOx贡献率不断提升。因此,NOx减排仍是未来相当一段时期的重点,所以仍然保留这项减排指标。
之前国家层面对VOCs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考核要求。近年来,各地对VOCs减排做了不少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排放量仍然很大。同时,与其他几类污染物相比,其排放量下降趋势远远落后。因此,将VOCs减排纳入考核指标势在必行。这也是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的必然要求。
中国环境报:PM2.5仍然是当前需要关注的考核重点吗?
冯银厂:自2012年国家发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PM2.5一直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2013年以来,通过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PM2.5下降幅度非常显著。但是,目前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仍有发生。冬春交替时段,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西北地区等地区,重污染天气仍时有发生。PM2.5年均浓度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还很多,其仍是未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十四五”期间PM2.5继续作为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也充分体现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延续性。
在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的设定上,一方面,是PM2.5与臭氧污染治理的协同;另一方面,是大气污染治理与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
中国环境报:考核指标的调整是出于对哪些因素的考虑?
冯银厂:近年来,随着我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环境管理的认识不断深入,顺应污染特征及主要矛盾的变化,国家相关考核指标也在不断调整。但总体上考核指标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污染物排放指标,如NOx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等的下降比例。另一类是空气质量指标,如PM2.5浓度值或其下降比例、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等。两大类指标相互配合,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指挥棒”作用。
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历程来看,我们经历了从污染源管理,到总量管理,再到环境质量管理几个阶段。考核指标的不断调整正是适应管理模式和污染特征变化的需要。我国现阶段以环境质量管理为主,这也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但环境质量的改善是以污染物减排为基础的,所以在设置环境质量指标的同时,对主要污染物设置总量减排目标,可以更好地为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
中国环境报:5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也是协同治理理念的体现?
冯银厂:的确如此。在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的设定上,协同治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PM2.5与臭氧污染治理的协同。PM2.5与臭氧污染同根同源,NOx和VOCs既是臭氧的前体物,也是PM2.5中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本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可以说NOx和VOCs是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的桥梁,强化NOx和VOCs减排充分体现了协同治理的理念。
另一方面,是大气污染治理与应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我国大气污染主要是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的,既排放大气污染物,也排放碳,因此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也是必由之路。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不断深入,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进一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可以通过碳减排来实现。比如,如果低碳能源使用比例越来越高,必然会带来PM2.5污染的显著改善,从而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中国环境报:如今“十四五”已经开局,各地在根据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冯银厂:各地要坚持分类分步原则,充分贯彻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理念。一方面,应充分了解和把握本地的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排放特点、基础能力和管理水平等,识别出主要的污染源和重点产污环节,有重点地开展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另一方面,应注重实效,坚持循序渐进,分类分步实施减排。国家的考核最终目的是结果,要避免“动作”做了,但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要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对现有VOCs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的有效性评估,对VOCs有效减排进行多方面的科技支撑,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
中国环境报:VOCs是第一次纳入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当前,治理VOCs的难点在哪里?
冯银厂:目前,各地尚未全面准确掌握VOCs污染状况和排放情况。例如,空气中的VOCs有多大的量?主要是哪几类物质?时空分布有什么特点?是从哪里排放的?有什么排放规律?这些问题还没有很好的解答,给VOCs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各地已经在开展VOCs治理工作,相继出台了VOCs行业排放标准和综合排放标准,大多数VOCs排放源也安装了治理设施,但目前看来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一方面,已有的治理设施或技术路线与实际排放特点匹配度不够高,VOCs治理有多条技术路线,效率不同,适应性也有很大差别。同时,VOCs排放情况复杂,物种、产生和排放方式等都有很大差异,即使这些都相同,排放的风量或速度不同可能也需要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比如,活性炭吸附技术,即使同一种污染物,在不同风量下,治理效果也可能差异很大。如果风量过大,污染物在治理设施中停留时间过短,活性炭吸附效果将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治理设施的效率大多不够高,正常运行和维护不够,致使达不到应有的设计除污要求。另外,很多VOCs属于无组织排放,只有有效收集起来才能集中治理,因此有没有收集、收集效率如何,也是当前VOCs治理中的问题。
中国环境报:针对VOCs治理难点,地方需要做出哪些新部署和新安排?需要加强哪方面能力建设?
冯银厂:一是要加强VOCs监测能力建设,包括对排放源的监测和环境空气中VOCs的监测。切实了解VOCs排放情况,摸清底数,这是有针对性地进行VOCs减排的基础。
二是对现有VOCs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的有效性评估,找出治理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坚持“一企一策”,分类制定提升改造或更换技术路线的方案。
三是加强科技支撑。VOCs有效减排需要多方面的科技支撑。对臭氧和PM2.5影响较大的VOCs是哪些,主要是什么源在排放,选择什么技术路线治理等问题,都需要有力的科技支撑才能有效减排。
四是加强对企业的技术指导,保持政策要求的连续性。绝大多数企业有治污的主动性,但很多企业不清楚该上什么样的治理设施,同时,还存在每年的要求都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导致企业难以选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重庆积艺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环〔2023〕5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已调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实施库的大气污染防治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8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合计下达资金13335.2万元,其中包含:一、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1月6日印发《衢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
紫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总部2025年2月14日正式落成暨2025年度经营工作会议圆满成功!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有机废气治理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专业委员会王喜芹、李京芬、
2024年12月20日上午,由北极星环保网北极星大气网联合主办的2024工业烟气深度治理线上研讨会暨2024“北极星”杯烟气治理影响力企业评选线上颁奖典礼隆重召开,受到业内外的重点关注。众多从业者齐聚北极星平台,共同为工业烟气治理行业总结经验,交流现状,展望未来。2024年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
在环保事业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杜尔中国再次展现了其在清洁技术领域的卓越实力与创新精神。2024年11月12日至15日,杜尔中国以“创新精神致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客户开放日活动。这是时隔7年后,杜尔线下客户开放日再次回归中国市场。七年前,中国首个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公示,诚展光学(厦门)有限公司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2台2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厦门飞鹏高科技铝业有限公司喷涂及印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云南九九彩印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高效VOCs治理设备及配套设施购置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黎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报价608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为1台套处理高浓度排放废气的厢式三室蓄热氧化/RTO环保设备及所有辅助设施。这是该项目第二次招标,2023年12月
11月12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化工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参
近日,山东环境厅发布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共计13家。详情如下:关于第三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的公示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豁免企业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日前,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安徽广德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治理技术改造项目等8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4697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我市共有8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其中
中国西部与国际绿色低碳技术交流的平台2025年4月1-3日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为助力企业把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势,推动国际绿色技术交流,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导,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意大利展览集团和成都华意中联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ECOMONDOCHINA-CDEPE成都国际环保博览会将于202
近期,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4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认定结果,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荣登榜单,被授予“2024年度杭州市总部企业”的殊荣。自2023年以来,楚环科技已连续两年荣获此项荣誉,彰显了其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综合竞争力。2023年,杭州市出台“总部经济22条新政”,在全国首创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近日,日喀则市出台《日喀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能
日前,江西省政府印发《江西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文件还提出,研究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1月6日印发《衢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协同控制,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7日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其中包含绩效引领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B级企业、绩效A级企业共计191家。关于公示《安徽省重点行业绩效先进等级企业清单(截至2024年12月)》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省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