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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应急处置演变成长期违法处置
4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朱之鑫带队来到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新地村,专程调研朝阳市生活污泥处置情况。
记者现场看到,占地85亩的污泥堆存场,贮存着厚度达5米的生活污泥,散发出阵阵臭味,70米外就是古山子河。
2008年以来,朝阳市区先后建成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污泥约180吨。由于无污泥处置企业,朝阳市选取该地作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的临时堆存晾晒点,并沿用至今。督察发现,该堆存点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未采取污泥贮存防流失、防臭味措施。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临时堆存和卫生填埋的污泥含水率应在60%以下。督察发现,3家污水处理厂至今均未进行提标改造,污泥含水率高达80%、流动性强,流失入河和污染地下水的风险隐患突出。
2016年11月-2017年7月,为迎接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在朝阳市委市政府协调下,朝阳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接收了3家污水处理厂3.9万吨污泥。在未履行污泥填埋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该中心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而是采取用石灰掺和、与垃圾混埋的方式,对污泥进行了分散填埋,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
填埋9个月后,朝阳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以处置成本高且不合规为由,拒绝再接收污泥。
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通报了辽宁省沈阳市“祝家污泥”违法堆存问题。
此时,新地村堆放点容量接近上限。朝阳市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反而又在不远处山嘴村另外选取一块占地20亩的河滩地,作为新的污泥堆存场。
据了解,新地村临时污泥堆存场长期无人看管,直至2021年3月,听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即将进驻,相关部门才匆忙用绿网苫盖污泥堆体,设置围挡和看护板房。
13年,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
污水治理行业内有句顺口溜:“污水变污泥,污染大转移,治水不治泥,等于白治理”。污泥里含有病原体、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若污泥得不到有效处置,会经过多种途径使污染物再次进入水体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染,直接威胁环境安全和公共健康,使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效益大大降低。
在2019年、2020年第二轮前两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污泥问题成为各督察组关注的重点,多地因违规处置生活污泥被督察组点名批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90%以上。
2017年12月,辽宁省为落实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辽宁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朝阳市2019年9月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污泥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
朝阳市相关领导向督察组组长朱之鑫汇报时,工作人员抬出展板。展板上写着: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汇报,市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市长现场办公,实地解决问题。
事实真如展板上所写吗?督察发现,2017年至今,朝阳先后召开12次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等有关会议,研究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
督察组工作人员调阅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相关部门一直未予提供。直至下沉督察时,相关部门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扭扭捏捏地陆续提供调查所需材料。
在市委市政府会议纪要上,有领导强调 “要高度重视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污泥要抓紧解决”,“责成各县市区政府将污泥处理工作纳入政府城建重点工作”字样,但无具体落实措施。
督察组用“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形象地指出朝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停留在纸面上,一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019年8月,已临近辽宁省要求朝阳市建设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最后期限,朝阳市匆匆寻找一系列“救火项目”。
此时,新地村临时堆存场已无容量。2019年8月,经过招标方式,朝阳市与辽宁益农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计划投资1.4亿元建设污泥处理厂,利用连续低温热解工艺处置每天产生的生活污泥。在污泥处理厂项目未建成前,由辽宁益农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将城区每日新产生的污泥运至140公里外位于葫芦岛瑞博斯环保科技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力争做到日产日清。但是,据葫芦岛瑞博斯环保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日均处置污泥量80余吨,不足每日新产生污泥量的一半。
朝阳市提供材料显示,辽宁益农科技环保有限公司筹建的污泥处理厂正在施工,2021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督察发现,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无实质性进展,仅处于用地动迁和场地平整阶段。
同月,为消化临时堆存点的污泥,朝阳市又与山水水泥朝阳公司、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公司签订了利用水泥回转窑处置存量污泥协议,材料显示,已累计处置污泥4.5万吨。
督察人员发现,这次仍是违规操作,两家企业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未按照国家有关工艺规范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
近年来,朝阳市污泥管理职能先后由市水利局、市住建委承担。2018年机构改革,此项工作职能划归市住建局管理。污泥长期违规堆存、处置缓慢的“锅”谁也不愿意背。相关主管部门在日常工作文件中,只提及“污泥堆放晾晒不符合卫生填埋标准”,并无下文,问题处理不了了之。2021年3月18日,在一份城区污泥处置报告上,一位市领导做出批示:“迅速牵头解决这一问题”。
督察组作出原因分析:“朝阳市委、市政府对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重视不够,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监管部门的失职失责,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2021年2月5日,朝阳市与绿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材料显示,“中标企业已基本完成建厂,开始试生产,4月15日正式投产,两年内完成40万吨存量污泥处置”。
鉴于之前种种表现,朝阳市这一承诺能否落实到位,还需画一个大大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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