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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创新环境治理模式的要求,促进重庆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行业科学、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重庆新天地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环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工程治理有限公司、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肃博、王尧、许西安、樊昌井、付聪、胡远、冯凭、谢德嫦、汪玲、甄天坷、陈建、张蕾、游波、刘松、贾果、邱雪敏。
本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质量标准工作委员会。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重庆市第三方环保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三方环保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委托要求、绩效评价及酬金计取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服务单位向各类产业园区提供环保服务的相关活动。第三方服务单位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街道(乡镇)、企业等提供类似服务的可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74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产业园区标准
HJ606 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
HJ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942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4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T 416 环境信息术语
HJ/T 418 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
HJ/T 419 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园产业区 Industrial Park
指经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引导产业集中布局、聚集发展,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配套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具有产业集群特征的特定规划区域。
3.2 第三方环保服务 Third-party Environmental Serbices
指服务对象为促进生态环境合规和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绩效而委托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提供菜单式合同服务模式,并视最终取得的成效和服务内容来收费的第三方服务。根据服务深度的不同,分为技术支持类第三方环保服务和托管类第三方环保服务。本规范中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指技术支持类第三方环保服务。
3.3 环保排查/调查 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survey
指环保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对服务对象的生态环境合规性、环境管理体系、污染防治设施、环境风险等状况开展全面排查/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3.4 环境基础设施 Environmental Infrastructures
指废水或废气集中处理设施,雨、污水管网设施,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再利用和处置设施,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设施,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噪声防治设施等。
3.5 环境管理档案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Documents
环境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凭证、查考和利用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
3.6 环境管理台账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Records
指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
3.7 智慧环境平台 Intelligent Environment Platform
为加强环境管理而建立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平台,包括环保一张图、一企一档、检查巡查记录以及污染源、环境质量监控等内容。
4 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能力评定
4.1 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 能力评定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依据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的人才队伍、工作经验等情况的差异,将服务能力评定结果分为甲级、乙级、丙级。评定结果仅适用于已加入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且从事第三方环保服务工作的单位会员;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协会不对未入会的其他社会单位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工作能力作出开展评定。
具体级别评定办法参照附录A。
4.3 特殊领域
服务内容中国家和地方有特定资质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5 第三方环保服务流程及内容
5.1 服务流程
为满足服务对象服务需求,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制定服务方案,提供第三方环保服务,形成服务成果。
具体服务流程参照附录 B。
5.2 服务内容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园区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服务。协助产业园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排查产业园区及入驻企业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指导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科学整改,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降低区域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服务内容可分为基础服务、线上服务和专项服务。服务内容参照附录C.1。
5.2.1 基础服务
(1)制度建设
a)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档案
协助园区对环境管理档案进行梳理和完善。包括产业园区设立文件、发展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或跟踪评价文件、环境管理制度、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计划与总结、日常管理台账、环境基础设施档案等。
b)重点企业“一企一档”
建立园区内重点企业“一企一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列表统计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产品名称与规模、主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框图等;
企业环境制度履行情况:列表统计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竣工环保验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等信息;
企业环境管理基本情况:列表统计企业环境管理部门设置与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环境自行监测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环保排查与整改台账等情况。
(2)巡查排查
a)环保基础设施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运转记录及达标情况;
雨污水管网设施:排查园区雨污水管网建设与运行维护情况,是否满足“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要求;
固废集中收集与处置设施:排查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与处置情况是否满足GB18597、GB18599、GB15562.2等相关要求;
园区风险防范设施:排查园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风险防范设施的有效性及维护情况;
环境监测监控设施:排查园区设置的环境空气、水环境等自动监测设施及监控预警体系运行情况,并对监测数据进行达标分析。
b)入驻企业
总体要求:产业园区可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环境管理水平等,将入驻企业分成A、B、C、D等类,确定不同的环保排查频次和深度,可按照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等频次进行环保排查;
第三方环保服务人员开展入驻企业环保排查工作应按规定程序开展,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排查、整改指导等;
第三方环保服务人员开展环保排查工作时应收集佐证材料(包括视频、图片等),排查结束后应当场向企业反馈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并予以确认。
前期准备:第三方环保服务人员对入驻企业开展现场排查前应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环保排查工作计划,确定具体企业排查人员、时间和排查工作重点;提前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排查工作方案、现场排查表等。
c)现场排查要点
环保基本信息排查:排查企业生产单元、主要工艺、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产品方案、生产能力、设计年生产时间、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等现状;分析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等的符合性;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设备或产品,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是否涉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异味、放射性以及其他重大环境风险。
环保手续合规情况排查:排查企业是否按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是否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开展自行监测、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和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辐射类企业是否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或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及备案手续。
环境管理制度情况排查:调查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环保培训计划及记录请等。
污染防治设施排查:企业废气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和噪声排放源是否按照GB 15562.1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是否按GB 15562.2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或处置,是否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GB 18597、GB 18599、HJ 2025等要求;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包括是否正常运行、药剂添加、催化剂与吸附剂更换、二次污染产生与控制等情况;辐射污染防治应符合GB 18871及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自行监测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调査企业的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包括监测因子、点位布设、监测频次、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及运行情况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或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了相关监测,如土壤、地下水、大气、废水等重点监管企业的定期监测;通过分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分析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周围环境、个人剂量开展自行监测的情况。
环境管理台账排查:参照HJ 944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调査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情况;调查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去向合规性(包括处置单位资质和备案情况)、处置合同有效性等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出、使用、维护等台账管理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排查:调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其他规定要求的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情况。公开内容应包括,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其他: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其他内容执行情况,违证排污情况及整改计划;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情况;环保投诉、处罚和环境信用情况;其他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指导要点:现场排查工作结束后,第三方环保服务人员应对企业进行整改指导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现场排查情况,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等,编制针对各企业的整改反馈单(参考格式见附录D),并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进行帮扶指导;
对入驻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分级、汇总,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给出解决对策与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至产业园区做决策参考;
根据现场排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结合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向产业园区提出反馈意见,优化调整企业分类等级,确定后续环保排查频次和深度。
(3)风险管控
协助产业园区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包括但不局限于:
a)应急预案及培训
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协助完善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园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入驻企业管理者及环保工作人员等。
b)应急演练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协助开展应急演练,主要包括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实施、分析应急演练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档案等。
c)应急物资及救援队伍
协助建立园区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物资并及时更新;建立健全园区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培训记录等相关体系。
(4)咨询培训
a)准入咨询
在拟入园项目准入评估阶段向产业园区提供环境准入咨询意见,为产业园区提供决策依据。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国家和重庆市的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要求,区域“三线一单”要求,产业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及管控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准入要求等;
拟入园项目的选址、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
拟入园企业单位过往的环境管理水平和环保信用情况等。
b)环保培训
对产业园区管理人员、入驻企业管理人员及环保工作人员等组织开展环保培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产业园区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企业环保手续履行程序与时间节点要求;企业环境隐患排查要点和常见问题解答;典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典型生态环境问题及解决对策;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例解析。
5.2.2 线上服务
为智慧环境平台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第三方环保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提升环境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可选择以下内容:
(1)提供建设方案
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为产业园区提供智慧环境平台的建设方案,内容应包含架构思路、功能模块、应用场景等方面。
(2)智慧环境平台标准版
构建一个标准化的智慧环境平台,可包括环保一张图、一企一档、巡查检查等内容,通过线下第三方环保服务内容、过程和结果的线上化、可视化,实现“一图展示环境信息”、“一键掌握环保资料”、“一路跟踪整改效果”,用智慧化手段实现环境管理的“看得见、说得清、想得到、做得好”。
(3)智慧环境平台定制版
结合产业园区环境管理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和痛点难点,为产业园区设计和开发定制化的智慧环境平台。
5.2.3 专项服务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跟踪评价
按照HJ130对产业园区新编规划或发生重大调整或修订的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对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超过5年或实施后可能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服务。
(2)环境监测服务
根据国家及地方规定,结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协助产业园区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制定监测计划、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评价、调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完善建议。
(3)生态环境信息手册
按照《重庆市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信息手册(通用格式)》的要求,编制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信息手册。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产业园区概况、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入驻企业概况、存在的环境或困难。
(4)年度环境报告书
根据生态环境管理需求,协助编制产业园区年度环境报告书,可选择如下内容:产业园区概况,产业园区环境管理,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境效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风险及改进措施等。
产业园区年度环境报告书提纲参见附录E。
(5)其他服务
a)协助产业园区开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监管、专项检查、环境统计及申报等工作;
b)协助产业园区调查回复、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并建立档案;
c)协助产业园区或入驻企业开展绿色金融支持,主要包括:开展环保相关融资,申请环保专项补助、奖励、税收或贷款优惠等;
d)及时追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向产业园区及入驻企业提供环境政策与技术咨询,如低碳园区建设咨询、绿色供应链管理咨询、环保设备和绿色产品选购咨询等。
e)环境要素类专项调查
大气专项调查:调查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情况,明确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超标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水环境专项调查:调查与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排水有关的水体的环境质量现状,明确主要超标因子,调查主要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分析超标原因,提出水体改善的方案。
土壤专项调查:调查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及周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对照 GB36600和GB15618相关要求,分析达标情况,并提出土壤环境质量管控、修复建议。
固体废物专项调查:调查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处置情况,暂存间建设与管理是否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环评批复要求。
环境风险专项调查:调查产业园区及企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设置是否可行有效;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
F)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企业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清洁生产审核、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
5.3 服务成果
第三方环保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环保服务方案、第三方环保服务成果报告、成果档案及过程文件等。
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服务内容,并及时提交服务成果等。
6 第三方环保服务绩效评价
可根据委托服务内容对第三方环保服务的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合同续签、按绩效付费等过程的依据。在服务期间发生重、特大环境突发事故,经调查属可避免发生型,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未能有效证明事故隐患已提前告知服务对象,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应承担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连带责任及专业服务责任;但属已提前告知服务对象的,应免除相关的连带责任及专业服务责任。
评价方法可参照附录F。
7 第三方环保服务酬金计取方法
第三方环保服务的酬金计取应根据所服务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所签订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要求等进行双方协商,用合同方式确定服务酬金。
酬金计取方法参照附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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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文件还提出,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详情如下:省人民政府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大练兵|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两打”领域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适度容错纠错空间,督促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着力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时,坚持对恶意违法重拳出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案例一、杭州市临平区某检测技术有
2024年5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自动监测数据开展分析时发现,佛山市顺德区奥淇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淇宝公司”)运营的奥百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上传的数据存在异常:一是排水时间为非工作时间,均为下午至次日凌晨;二是排放废水中COD、氨氮和总氮等污染物异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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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鹰潭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与市场监管部门等紧密配合,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检测报告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
3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7
近日,首创环保在投资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始终重视科技创新在环保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传统环保业务的深度融合。在大气治理领域,公司已在九江项目完成“DeepSeek-R1671B满血版”本地化部署,实现了智能环境管理、智慧监管等应用场景。后续公司也会持续探索DeepSeek在更多环保业
3月12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江龙会谈,双方围绕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及海水淡化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杨贞武对黄江龙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公司全面践行“四新”能建战略,聚焦“八网”融合,锚定“水、
3月11日,豹澥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四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528.02万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
近日,经三明市政府同意,三明市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共安排重点项目353个,总投资19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入选项目涵盖农林水利、交通、能源、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七大领域。其中城建环保有明溪县胡坊镇生态环境治理与农林产业融合发展等35个项
3月6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产业开发”EOD开发模式,主要实施5个子项目,生态治理部分主要实施涛雒镇域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84500.00万元。公告如下: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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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首次亮相以来,历经岁月沉淀与精心培育,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凭借其卓越的影响力与广泛的行业号召力,已然发展成为亚洲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旗舰级专业博览会,在规模上仅次于其母展——久负盛名的慕尼黑IFAT展。在这里,企业能够有效提升自身品牌价值,让品牌在行业内绽放更耀眼的光芒;可以
2024年7月18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与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澳门路环污水处理厂项目,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升级、营运及保养服务,营运期8年,合同金额达10.75亿澳元,并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接管。此次项目的开展,不仅彰显了博天环境在环境治理领域的专业实力,更是在
据葛洲坝生态环保消息,2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等单位签署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姜华围绕水处理、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新能源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告(2025年第一批)。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九康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材料不符合要求,该公司注册不通过。
3月12日,重庆印发2025年度电力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渝经信执法〔2025〕8号)。其中指出,本次检查对象为电力供应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将按照电力供应企业总数10%的比例抽取4家企业,具体检查对象名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为电力供应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3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8个项目纳入渝中区2025年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名单,据悉,多个加氢站建设运营项目获专项资金补贴.具体通知及名单如下: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2025年第三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重庆两江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发布。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按照《生
3月11日,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考评结果表公示,其中3家为优,3家良,3家合格,一家不合格。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质量考评结果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重庆市2023
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重庆地方碳市场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未完成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纳入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月度信息化存证情况的通报。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在每月结束的40个自然日内完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1日,泰兴辰峰壹号用户侧储能项目2#和3#储能系统供货(第二次)开标记录公布,中车株洲所、领储宇能、南瑞继保、许继电气、采日能源继续参与第二次报价,投标价格较第一次均有下降,第一次参与的融和元储和金风零碳未在第二次开标记录公布的名单中。此次5家企业报价区间为0.498-
3月11日,重庆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人工智能赋能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渝城治办〔2025〕7号)。其中明确,加快AI赋能城市运营维护一体管控,构建供水、用电、燃气智能应用场景,关联分析各类感知设备与用户数据,实现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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