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两打”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市场主体适度容错纠错空间,督促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和守法能力,着力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同时,坚持对恶意违法重拳出击,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和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深化行刑衔接,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两打”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
淄博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一、基本案情
2023年6月,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淄博某公司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淄博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为该企业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存在问题,涉嫌弄虚作假,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固定证据。经查,该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108-469的验收检测报告中,《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分析原始记录表》载明2018-469-FQ-071样品采样日期为2021年9月8日,而气相色谱仪谱图中分析时间为2021年9月7日,实验室分析时间早于样品采样日期,检测报告涉嫌弄虚作假。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该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弄虚作假情形,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3万元罚款。
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淄博市公安局联合建立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联合惩戒机制,三部门将该环境检测公司作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排查重点关注对象。在部门联合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下,该公司自行注销。
三、案件启示
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机构应对检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但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部分检测机构在利益驱使下“动歪脑筋”“钻空子”,在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等环节弄虚作假,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干扰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现场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应从数据逻辑性、时间合理性等细微之处入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环境。
案例2
临淄区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
一、基本案情
2024年5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非现场巡查,发现临淄区某公司废水COD和氨氮数据存在异常,可能存在人为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在线监测设备前废水进水管设有一个阀门,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企业工作人员存在多次关闭废水在线取样器进水阀门的行为。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曹某、污水站操作工张某在在线数据出现高值或者异常数据可能导致超标时,手动关闭排水泵及废水在线取样器进水阀门,制造排放废水达标的假象。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该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将该案移送至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三、案件启示
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的有效方式。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动监控系统“哨兵”作用,通过线上搜寻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陡降、长期恒值等“蛛丝马迹”,线下“顺藤摸瓜”精准排查异常原因,分析环境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既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威慑,又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的扰动,着力以高水平执法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排污单位应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守法排污,切忌心存侥幸,坚决不能在数据上动歪心思,坚决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大练兵|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浙江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和借鉴。案例一、杭州市临平区某检测技术有
2024年5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自动监测数据开展分析时发现,佛山市顺德区奥淇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淇宝公司”)运营的奥百达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上传的数据存在异常:一是排水时间为非工作时间,均为下午至次日凌晨;二是排放废水中COD、氨氮和总氮等污染物异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近年来,鹰潭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与市场监管部门等紧密配合,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第三方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检测报告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
7月31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污案2024年3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机关在联合调查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通过公安机关掌握了该公司还将泸州市某酒厂发酵废水倾倒在自贡市沿滩区某处土
近年来,安徽省生态环境系统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探索创新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监管手段,依法查办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应,形成严厉打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理念逐渐成为共识。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会将一些排污大户、重大风险源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其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履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但有些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却未能自觉承担起在线监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公布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案,呼伦贝尔市恒煜热力有限公司实施了通过修改自动监测设施参数,以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立即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进
“以后,我再也不敢篡改自动监测数据、铺设暗管排放污水了。”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某养猪场负责人傅某某在该县拘留所流下忏悔的泪水。这个背后的故事还得从今年2月说起。新干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沂江河走航监测,在某养猪场排口取样检测,发现总磷浓度为11.159毫克/升,超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
为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验收、备案、运行及异常情况处置的工作流程,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工作流程,详情如下:
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加强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管理工作,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对污染源的有效监管。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涉水、涉气)、市级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市首例干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致使检测数据失真的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案情回放沈某某系第三方公司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负责人,为上海某仪电公司提供环保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2011年为解决某仪电公司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报错等问题,沈某某在
4月19日,宿城法院在新沂市阿湖镇对一起污染环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污等相关活动。这是2023年4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协同
案情回顾2021年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作为嘉兴市重点排污单位某紧固件公司污水处理中心主管人员,为使公司污水排放能够达标,自行操作或指使公司污水处理操作工被告人王某、王某某在排放污水时,通过打开在线监测房的水龙头,向排污口排放自来水的方式干扰污水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含化学需氧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清单(2024年版)》对《清单(2022年版)》原有17项免罚事项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环境管理要素划分为建设项目及环境应急类、污染物排放类、工业及一般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第二师铁门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29日,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其他企业院内库房及外围堆场厂区,作为金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5年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突出打击重点,紧盯大案要案,深化部门衔接,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有效遏制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江苏省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宁波市生态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九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二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九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举报奖励领域):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内部人举报、重奖举报等机制作用,切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