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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解读)

2021-07-13 09:20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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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履行执法职能,推进执法机构示范单位建设

(一)规范机构职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稽查考核;要进一步理顺与统筹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和执法事项,规范运行机制。

设区的市级执法机构要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执法,同时要加强所辖区域内执法业务的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县级生态环境分局探索“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

(二)开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从工作流程、人员管理、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执法效能等方面组织执法机构开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头作用。生态环境部对成效突出的示范单位通报表扬,并总结经验,出台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标准。

(三)提升执法支撑能力。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托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分析研究,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能力。鼓励各地加强执法研究能力建设,推动执法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提升。

二、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

(四)全面统一着装。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明确着装范围,协调督促落实经费保障,按要求全面完成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

(五)加强装备配备。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配备方案,落实配备资金,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配齐配全执法装备。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完善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功能,推动环境行政处罚全链条电子化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规范要求,拓展移动执法系统功能,实现指挥调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稽查考核一体化。建立健全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的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并与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管理等平台互联互通。生态环境部定期通报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三、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七)优化人员结构。到2025年,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达到90%,取得法学类或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学位的应达到50%。设区的市级执法机构应争取配备1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执法机构新招录的人员原则上应在一线执法岗位锻炼1年以上,县(区)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一线执法工作经验。

(八)完善培训体系。生态环境部制定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负责对本级和省级执法机构人员、市级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县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他执法人员的培训。生态环境部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十四五”期间要培养100名优秀执法培训教师,1000名执法领军人才,10000名执法骨干人员。各地要完善继续教育等政策措施,支持执法人员参加脱岗培训。

(九)注重实战练兵。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常态化开展知识竞赛、案卷评查等工作。建立一批实战练兵基地,分行业开展模拟现场执法,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丰富练兵方式。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军训队列活动。

(十)完善执法资格管理。生态环境部积极协调相关部委推进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统一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审查申领人员资格,严格组织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发放执法证件。

四、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

(十一)强化党建引领。生态环境部和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监督帮扶、交叉执法等专项执法中,建立临时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

(十二)加强执法稽查。生态环境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执法稽查职能,将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情况、执法着装规范等作为稽查重点内容,建立健全稽查长效机制。

(十三)强化纪律约束。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查处工作登记报告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报告。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执法人员廉洁守纪承诺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纪律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树立执法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依法执法,推进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建立健全立功表彰奖励机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对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对在查办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参加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活动保障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记功、嘉奖。对在日常执法、监督帮扶、查处大案要案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

(十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制定容错的正面清单与纠错的对策清单,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沟通,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对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符合免责条件的要按程序予以免责;对已按程序容错纠错的执法人员,坚持信任使用,切实保护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执法人员。

(十六)做好职业保障。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依法为执法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执法人员提供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和心理调节帮助。对在日常执法、交叉执法、监督帮扶等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执法人员,要给予必要的医疗、保险保障。积极探索出台执法岗位津贴标准。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策措施全面落地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执法队伍建设和资源配置要求,建立健全队伍建设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应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执法监管能力与执法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

(十八)积极宣传引导。生态环境部和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总结推广各地执法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渠道,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面宣传报道,展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推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作用。提供了遵循。对《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思路和内容等,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问《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强队伍保障。《实施意见》出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系统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标志性战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越深入,出现的问题越复杂,遇到的困难阻力越大。“十四五”期间,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要有一支执法队伍,不负使命和重托,冲锋在前,担当作为,为美丽中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实施意见》出台是推动执法改革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目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顺利,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但各地执法队伍改革进度不一、模式不一,与其他部门的执法事项有待进一步厘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系统性、协同性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指导各地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出台是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已经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既面临良好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执法机构还存在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制度不健全,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不足、装备现代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必须切实提高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问:请问《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希望通过《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实施意见》是对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涉及队伍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要求的全面落实,以突出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从而全面推进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这一核心目标。《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涉及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制度10项、机制9项,其中5项制度和6项机制已写入《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等5项制度,实行立功表彰奖励机制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约束,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等3项机制写入《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出台,给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指明了当前工作的总体方向和路径。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抓紧推进落实执法队伍的建设要求,切实补短板、强弱项。要制定实施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规划,规范机构岗位设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执法机构的职能和人员配置,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全国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车辆(装备)标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执法稽查职能,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问:请问《实施意见》的制定过程如何?

答:《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多。从2020年4月开始启动,召开了东、中、西部地区三个片区调研会议,委托政研中心对四个重点专题开展研究,两次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生态环境部内各司局意见,并赴六个地区实地调研,听取地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又多次成立专班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问:如何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主力军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无论从职责上、承担的具体工作上、执法规范性还是人员数量上看,都是名副其实的“主力部队”。

从职责上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组织开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从承担具体工作上看,执法队伍承担着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中“7+4”共11个专项工作,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保障。从执法规范性看,执法队伍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从人员数量上看,目前,全国执法队伍大约8万人,占生态环境系统总人数的1/3以上。

黄润秋部长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主力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着力提升四项能力,达到四项基本要求,担负起主力军的历史重任。

首先,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一是强化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执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执法责任、遵循执法程序、严守办案规范、依法固定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处罚到位。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始终把现场勘查办案作为执法工作的立身之本,熟练掌握执法技能,综合运用传统检查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练就火眼金睛,精准发现问题。四是强化执行落实能力。发挥执法队伍抓落实的基本职能,紧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抓到底、扭住不放,确保各项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其次,正确认识主力军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执法必严的理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用重典、出重拳,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保持执法的“温度”,做好主动服务,形成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的新局面。二是勇于承担攻坚任务。“十三五”时期,执法队伍冲锋在前,作出了突出贡献。“十四五”期间,要切实增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落实各项攻坚任务。三是加快正规化建设步伐。要抓紧推进落实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要求,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综合执法队伍。

问:请问《实施意见》的主要思路和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共分为六个部分,提出了全面履行执法职能,推进执法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严格依法执法,推进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地等六方面18小项目标任务。

问:请问《实施意见》规定了哪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具体制度?

答:《实施意见》六个部分18项具体制度,分别侧重机构规范化(3项制度)、装备现代化(3项制度)、队伍专业化(4项制度)、管理制度化(3项制度)、保障体系建设(3项制度)和加强组织领导(2项制度)。

第一部分全面履行执法职能,推进执法机构示范单位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明确规范机构职能,对省、市、县三级执法执法机构职责进行补充和细化。鼓励各省开展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支撑能力,鼓励各地加强执法研究能力建设,推动执法理论与实践操作融合提升。

第二部分全面提升装备水平,推进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全面统一着装,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并明确要求各地要全面完成着装配备工作。加强装备保障,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的要求,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保障水平。以移动执法系统为核心,全面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要求各地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全覆盖。

第三部分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现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学历和所学专业情况,提出优化人员结构,并要求设区的市级执法机构至少应争取1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并对新招录人员岗位锻炼和县(区)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基层执法经验提出了原则要求。完善培训体系,提出分级分类培训,实施“百千万执法人才培养工程”,要求“十四五”期间培养100名优秀执法培训教师,1000名执法领军人才,10000名执法骨干人员。注重实战练兵,建立一批实战基地,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要求各地定期组织开展军训队列活动,展现“守净土蓝天护绿水青山”主力军的良好风采。完善执法资格管理,规定了生态环境部及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并明确了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条件。

第四部分注重建章立制,推进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加强党对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组织对执法工作领导与管理的全覆盖。加强执法稽查工作,将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情况、执法着装规范等作为稽查重点内容,建立健全稽查长效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制定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廉洁守纪承诺制度,并提出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要求。

第五部分严格依法执法,推进激励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保障体系建设。提出建立健全立功表彰奖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增强干部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加强职业保障,要求各地要为执法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积极探索出台执法岗位津贴标准。此外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也作出了规定。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地。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应用等经费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执法监管能力与执法工作实际需求相匹配。积极宣传引导,展现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问:请问如何能保证《实施意见》切实落实见效?

答:一是《实施意见》的实施具备了一定的制度基础。截至目前,全国省、市、县级执法机构组建已经基本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履职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整合执法事项248项,从国家层面厘清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定位,并指导各级队伍规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执法体制。接下来要在完成组织体系调整并按新体制运行的基础上,做好“后半篇文章”,确保运行机制、能力建设、法治保障全面到位,实现“真垂管”“真综合”,彻底解决好地方干预执法和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老问题”。

二是将深入推动配套制度和措施落实。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制定执法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正在督促、指导地方按照要求加快着装配备工作。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制定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加快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力量配备,让广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更加珍惜荣誉,践行使命,为美丽中国建设不懈奋斗。

三是将持续督促各地落实并总结经验。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并编制《实施意见》工作简报,持续宣传《实施意见》中相关重点制度的进展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对地方重大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报道,每年对工作进展整理形成工作报告,主动、适时向新闻媒体发布各地亮点、成效,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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