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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即将启航 看好 CCER 带来的行业机会——环保行业碳中和系列报告

2021-07-13 11:22来源:中国银河证券关键词:碳配额CCER碳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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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改进推动碳价回升。纵观欧盟碳市场价格的变化历程可以发现,市场供求为价格的决定因素。第一阶段,欧盟对碳交易市场还在探索,配额发放远超实际需求,且阶段末期欧盟明确第一阶段配额不能再第二阶段使用,导致碳价暴跌至接近 0 欧元/吨。

第二阶段,碳价在 2008 年经历了全球经济危机,出现大幅下跌,随后欧债经济恢复缓慢,碳价整体回升并不明显。2011 年碳价又受欧债危机影响,再次出现大幅度下跌,之后碳价多年维持在 10 欧元/吨以内。到第二阶段结束时,市场有近 20 亿吨的过剩配额,这些配额被存入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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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欧盟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改进推动交易价格回升,包括市场配额总量逐年收缩、配额折量延迟拍卖、推行市场稳定机制(MSR)、提升超额排放惩罚力度等,碳价从 2013 年的5 欧元/吨左右上涨至 2020 年末的 32 欧元/吨。

2021 年以来,随着第四阶段的启动,欧盟碳价更是一路突破,屡创新高。截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欧洲 ICE 期货交易所的碳交易收盘价已超过 55 欧元/吨。碳价飙升主要是欧洲议会宣布进一步收紧 2030 年的气候目标,将在 1990 年的水平上至少减少 55%,比此前的目标提高了 15 个百分点。在碳配额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减排力度的加大意味着配额资源越来越稀缺,从而推动碳价的上涨,市场活跃度提升,也反映欧洲碳市场助力欧盟实现“减排”愿景的作用将越来越强大。

欧盟碳市场减排绩效可圈可点。欧洲碳市场启动至今已经运转 16 个年头,走过三个完整的履约周期,欧洲气候交易所为目前全球交易规模最大的碳交易所,2020 年的成交额占到了全球交易所成交金额的 88%。此外, EUETS 还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跨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

EUETS 使欧盟国家的碳排放量呈现逐年显著下降趋势。统计数据显示,包括电力、工业部门以及航空业等在内,前三个履约周期欧盟碳市场牵引着碳排放量以年均 1.4%的速度下降,至 2020 年温室气体排放比碳市场启动的当年至少低 20%。

受减排目标的压力,欧洲制造业纷纷选择向可以减轻传统能源依赖的制造服务业转型,欧盟制造业占 GDP 的比重从 1991 年的 19.8%下滑至 2020 年的 13.6%,而同一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从 1991 年的 59%爬升至 2020 年的 65.8%,由此让欧盟过去 15 年 GDP 的增长划出了与二氧化碳排放量呈负向关联的漂亮轨迹。

碳市场让欧盟能源结构呈现不断优化的格局。为应对 EUETS 规则,欧盟企业被迫选择其他替代型能源维持生产,或者对现有技术进行进一步研发和创新以减少碳排放,欧盟的能源结构由此发生较大变化,其中过去 10 年间欧盟煤炭生产量下降了 32%,石油生产量下降了 29%。

与此同时,风能、水能、光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欧盟的电力供应由此迅速地向多样化清洁能源转变,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上升到 60%,超过煤炭和核能成为最大的发电来源,并且电力部门成为了欧洲最早脱碳的行业,以此为基础,欧洲在 2030 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升至 65%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胜算。

(三)碳税和碳市场的选择

碳税与碳交易各有利弊,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减碳制度安排。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 2020 年 6 月已有超过 30 个国家和地区实施碳税政策。其中,比如瑞典、芬兰、荷兰等国,单独专门设立了碳排放税在全国实行;而日本、意大利、德国等则是在能源消费税、环境税等现有税种中加入了碳排放因素,形成了潜在的碳税。而自欧盟于 2005 年运行全球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来,碳交易在全球的实施版图不断扩大。截至 2020 年,全球已运行的国家和地区碳交易体系有 21 个,其中有一个超国家机构、5 个国家级、16 个省/州和 7 个城市,碳排放交易体系所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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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税制度较为简单但灵活性差。碳税的优缺点都比较明显,一方面,碳税不需要太复杂的市场产品和交易规则设计,管理、运行成本相比碳交易要低很多;作为税种之一,碳税还可以增加政府收入,用于投资开发新减排技术。而另一方面,碳税作为一个税种,其出台、调整都需要严格的程序,灵活性较差;而且通过价格影响碳排放量,间接影响、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另外,碳税还可能会造成国与国之间发展的不平等,让实施国的企业由于碳税而转移到环境政策宽松的国家,导致实施国产业外流。

碳交易减排效果具有确定性,但交易体系的建立颇为复杂。在碳排放交易体系下,政府直接确定一段时期内碳排放配额总量,因此减排成果更直观、明确;。除常规配额交易外,碳排放交易市场还可进行配额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而碳交易市场的建设需要出台一些列配套的政策、规章、制度。

为什么中国优先发展碳交易?我们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碳交易市场能促进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由于配额的限制,未来企业必须选择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以维持生产,或者对现有技术进行进一步研发和创新以减少碳排放,持续优 化我国能源结构。 碳交易市场可以提高我国国际影响。气候变化是全世界关注的问题,碳交易可以使我们更快参与全球碳排放贸易,更好的树立大国形象。同时中国作为最大的碳排放国,发展国内碳交易市场,有利于未来参与全球碳定价权的竞争。

碳交易市场能促进我国经济向着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型。过去我国走粗放的发展路线,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保持正相关关系。而受到减排目标的压力,我国的制造业企业会主动向可以减轻传统能源依赖的制造服务业转型,从而实现我国经济脱碳转型。

三、碳排放市场是我国经济转型重要的制度性选择

(一)地方试点已为全国碳交易市场打下一定基础

碳排放交易制度是我国经济转型重要的制度性选择。中国既是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又是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后期的第一大发展中国家,既要保障能源需求、保证经济增长,又要实现将碳减排的目标。碳交易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它会改变环境、资源无定价的现状,提供充分、可实现的市场激励,鼓励企业和公众的自主减排意识与行动,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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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率先纳入,钢铁、建材、石化有望随后。2020 年 12 月 29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确定纳入2019-2020 年全国碳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的标准,即发电行业(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2013-2019 年任一年排放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将被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此外,2021 年 7 月召开的国常会宣布,下一步还将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以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1.MRV 体系建设

我国在 MRV 管理体系方面基本体现出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的责任划分。前文提到过,室气体排放的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核查(Verfication)制度简称 MRV,是碳交易体系对数据控制的关键环节,是配额分配、交易的基础。目前我国的 MRV 体系是由国家提出具体管理流程与技术要求,并对核查机构进行资质管理与监管,由地方政府负责企业报告监管、复查与财政支持。但目前 MRV 体系正处在逐步建设完善的阶段,地方政府在 MRV 制度执行过程中主导性较强。

重点行业已有相关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早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就提出了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支持实施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确保完成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重点工作目标。2013 至 2015 年间,国家发改委分三批发布了 24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我国 MRV 体系建设提供初步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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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发改委根据配额分配数据报告需求,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发布了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可在国家指南、核算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自主决定是否建立信息报送系统,并参考国家的核查机构及人员条件、核查指南进行核查机构的遴选和核查活动的规范。 2.全国碳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发布 首次明确交易方式。6 月末,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时段、交易账户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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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公告》明确,碳排放配额(CEA)交易应当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可以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协议转让包括挂牌协议交易和大宗协议交易。买卖申报应当包括交易主体编号、交易编号、产品代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及交易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申报数量与交易价格:《公告》明确挂牌协议交易单笔买卖最大申报数量应当小于 10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挂牌协议交易的成交价格在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0%之间确定,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全国碳市场平稳启动,避免出现市场供需和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有利于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现阶段交易产品只有碳排放配额交易,并不包括减排量交易。拍卖方面,现阶段也是以企业委托拍卖为主,暂时不会有政府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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