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今年以来,山东省积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有关要求,先后出台《山东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联合执法机制和省级督办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依法”“精准”“高效”“规范”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示范指导作用,提升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现向社会集中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10件,涉及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9市,涵盖接受检查时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擅自倾倒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体废物,未及时收集、处置畜禽粪污,超标排污、暗管排污、渗坑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1
山东济南黄某某等人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2021年5月4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和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章丘区官庄街道古宅村村北有人正在倾倒不明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 经查,当事人宋某某为牟取暴利,联系官庄街道张庄村黄某某于5月1日将近400桶不明固体废物转运并贮存至官庄街道某产业园租赁车间内,并于5月2日晚开始实施非法倾倒行为。截至5月4日事发,现场已填埋100桶左右,尚有20余桶未填埋,部分包装桶破损,粘稠状废物粘附在周边土壤;租赁车间内堆存270余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现场倾倒废物为强腐蚀性危险废物,且达到3吨以上。
黄某某等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黄某某、郑某某、于某某、西某某、宋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该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例2
山东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5月24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和城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青岛某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清洗检修工序产生的酸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厂区内两根雨水管道排入厂外东侧的河沟内。经对两处管道厂外排放点位取样监测,外排废水pH值分别为5.6、4.55,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二级标准中规定pH值为6-9的排放标准。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4万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杨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
典型案例3
山东青岛李某某擅自堆放工业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渗漏案
2021年3月2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某村附近堆放有大量不明白色物体。因举报地点不够具体,执法人员马上使用无人机开展飞检巡查、全域航拍;同步开展陆域巡查、现场取证。 经查证,现场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为石灰渣,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系当事人李某某自2021年1月30日起擅自倾倒并露天堆放于此地暂存。堆放地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李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5万元。
典型案例4
山东东营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
东营某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是重点排污单位。2021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在开展全省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清源”行动时发现, 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线直接插入一矿泉水瓶中,采集矿泉水瓶中废水固定样进行数据分析并上传。数据采集传输仪显示,该企业6月15日22时至6月16日13时,外排废水总氮数值一直在10.6—10.9mg/L范围内波动。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7万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臧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
典型案例5
山东烟台某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案
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反映烟台市高新区某村附近非法填埋工业固体废物。2021年4月10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固废来源进行了溯源排查,初步判定该工业固体废物为烟台某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产生。4月12日,执法人员现场调取该企业铸造工序废砂钢渣去向,企业相关负责人沈某某提供了2018年至今的原始购买海沙记录及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等,并在调查询问笔录中明确表示从未将废砂进行过外运或委托处置。后结合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情况发现,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前后无法吻合。4月13日,执法人员对沈某某再次进行询问,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其承认之前接受监督检查时提供的海沙购买记录及固废台账属于不完整版本,无法体现购入海沙及产生废砂的真实情况。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7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沈某某处罚款4万元。
典型案例6
山东潍坊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2021年5月5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执法人员利用走航车对某化工园开展走航巡查。走航车在移动至潍坊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门口时出现VOCs高值点,执法人员随即带领走航车辆进入该企业厂区内进行检测,同时利用VOCs泄露检测仪(红外摄像机)对该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检查。经现场勘察和确认,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5号车间P8排放口正在排放大量挥发性有机气体。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排放口进行了人工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该排放口外排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223mg/m³、甲醇浓度为209mg/m³,分别超出《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表1中Ⅱ时段挥发性有机物60mg/m³和表2中甲醇50mg/m³标准要求的2.72倍和3.18倍。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9.0625万元。
典型案例7
山东济宁某综合利用电厂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
济宁某综合利用电厂是重点排污单位。2021年2月2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在线巡查时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异常。 经调查发现,企业近期因煤泥来源发生变化,锅炉工况波动较大,致使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无法稳定达标。企业在每一班上岗人员中均固定一名值班长负责监控自动监测数据, 发现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后马上手动断开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管线,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对外排废气的污染物浓度监测。2021年以来,该企业共故意断开采样管线18次,每次从20分钟至3个小时不等。经询问,企业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该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目前,王某某、袁某某、马某某、郭某某、邵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该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典型案例8
山东泰安某建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免予处罚案
2021年5月12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利用自动监测数据在线巡查开展非现场执法时发现,某建材公司5月11日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为102mg/m³,超过《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排放标准的0.02倍。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超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查, 该企业确实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鉴于该企业超标排放的污染物二氧化硫为常规污染物,单个因子超标倍数小于0.1倍,且次日即完成整改并达标排放,参照《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免予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9
山东威海某养殖场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案
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反映某规模化养殖场将畜禽粪便排放至附近耕地内,导致土壤污染。2021年5月13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对该养殖场进行了现场排查。 经查,该养殖场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导致畜禽粪污流至厂区西侧水沟中,造成环境污染。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
典型案例10
山东临沂某饲料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4月13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郯城县李庄镇205国道东侧有异味。执法人员经走访周边群众发现,异味来自某苗木种植园内一处废水沟。沟内土质疏松,无任何防渗措施;有长约20米、宽约1米的废水倾倒痕迹,废水水深约0.1米,水面上部沟壁留有0.2米左右湿痕。根据现场情况和废水特征,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溯源排查。 经查,该废水沟废置已久,废水来自郯城某饲料有限公司,该企业没有正常使用循环废水暂存池,而是以施肥的名义将约6吨碱洗吸收塔废水通过绿化罐车转运并倾倒至废水沟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沟内废水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氨氮4760mg/L、总氮7520mg/L、总磷0.68mg/L,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表2标准。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6.25万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诸葛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行政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除本标准明确的水泥行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铅、锌工业的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地方标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353-2024)。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有组织与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措施、污染物监测和监控,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橡胶制品工业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胶制品工业建设
10月3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它物料。棋盘井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除长期停产和在建企业外,2025年底
11月8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营口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方案主要内容有:1.主要目标。明确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城市精细化管控水平显著提高。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优
福建省人民政府11月1日印发《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从八个方面明确细化重点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有序调整优化重点行业产能结构,全面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的总体要求,并对评估资料数据收集与调研、行业发展分析及评估重点问题识别、标准执行情况评估、标准实施绩效评估、标准技术内容适用性评估要求、评
11月5日,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实施等9个方面,提出了德宏州实施
11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的公告,本规定适用于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
辽宁省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0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阜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详情如下:关于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枢纽,其水生态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生态环境部部署推动南四湖治理保护工作,对统一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作提出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淮
近日,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发布各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这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将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南四湖流域排
10月16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576-2023)发布,文件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由江苏省升天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江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控制项目、排放限值、监测要求、达标判定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
经安徽省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号为DB34/4542—2023,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1日。《标准》于10月16日正式对外公布。《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
9月20日,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被批准发布,本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医疗机构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南四湖流域(河南区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
8月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批准发布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地方标准进行公示。《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规定了山东省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内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之外的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
4月28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徐水区城东污水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委托运营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为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1.66元/吨。徐水区城东污水处理厂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保定市徐水区青庙营路北,晨阳大街以西,处理规模为3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
3月5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规定了南四湖流域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医疗机构外的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控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
1月28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征求意见稿)》等5项标准意见的函,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
日前,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查破一起环境违法案例,详情如下:案情回顾2021年12月7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苏州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混凝土搅拌罐下面有一废水收集池,集水池角落处有一木板闸门,废水正在从闸门缝隙处排出,经地下沟道、地面径流等最终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本月全国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条刷新,工程建设方面,从月初的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首车垃圾进场到祁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水压试验一次成功,再到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点火一次成功,完成多个重要建设节点。此外,也有多个项目环评有了新进展,汇总如下
为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频发态势,生态环境部自2018年起陆续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并于2024年部署开展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通过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实现固体废物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排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发布三穗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项目利用三穗生活垃圾发电项目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协同处置,掺烧量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大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产设施,掺烧符合入炉焚烧要求的一般固废及污泥,同时对现有余热锅炉、渗滤液处理装置以及除盐水处理系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黑龙江人大发布《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31日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公示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共评选出36个案例作为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推荐案例,包括工业固体废物领域6个、危险废物领域5个、农业固体废物领域5个、生活垃圾(包含厨余垃圾)领域9个、再生资源领域6个,建筑垃圾和其他固体废
根据《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就公司提取药渣处置项目进行招投标,请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湖南春光九汇现代中药有限公司固废处置项目。2.项目要求: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规范标准,对我司固废(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项目建设1条处理规模500t/d的焚烧线,配置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12MW中温次高压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6.3MPa,445℃),年发电量7839万度。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
9月2日,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审批公示。据了解,该项目依托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有4台750t/d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在保证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经鉴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光伏设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芜湖市繁昌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招标,合同估算价3410.31万元,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填埋场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场地清理及修整、防系统、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雨污分流设施、临测设施、坝体填筑、封场覆绿及其他辅助工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生态环境局草拟了《镇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草案)》,该地方性法规草案正在市司法局审查。为了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使该地方性法规既符合镇江的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