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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新建、扩建城区及区县19座污水处理厂 《西安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印发

2021-11-23 10:17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水务发展规划水务工作西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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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水务局联合西安市发改委印发《西安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期间,西安市将构建“水节约、水配置、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水管理”六大体系,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水空间优化配置、水灾害防御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智慧网络构建、水文化传承弘扬、水管理改革创新”八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不超过22.32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将降低8%,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87%,城市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以上。

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将规划新建、扩建城区及区县19座污水处理厂,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每天62.9万吨。到2025年,西安市将累计建成运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42座,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每天411万吨。

以下为10月22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待正式稿公布后将第一时间更新:

西安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明确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先后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以及防汛抗旱、河湖长制、饮水安全等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水务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新任务。

西安古称长安,是中国西北部最大的中心城市,下辖11个区、2个县、7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开发区,并代管一个国家级新区,即西咸新区。西安市总面积10752平方公里,98%的面积都位于黄河流域内,是国家明确建设的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在陕西高质量发展和西部大开发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地位。“十三五”期间,西安市水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水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水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西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

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陕西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编制形成《西安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规划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谋划实施好新时期水务发展各项工作,坚决贯彻一条主线,突出两个保障,提升五项能力,构建六大体系,推进八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以水务高质量发展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务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基本遵循。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 基本市情

1.自然地理。西安市位于黄河流域中部关中平原腹地,八百里秦川中部的渭河两岸,辖境东西长约204公里,南北宽约116公里,总面积10752平方公里(含西咸新区)。东以零河和灞塬山地为界,与渭南市、华县、商州市、洛南县相接;西以太白山地及青化黄土台塬为界,与眉县、太白县接壤;南至秦岭主脊,与佛坪县、宁陕县、柞水县、商县分界;北跨渭河,与杨凌区、武功县、兴平市、咸阳市、泾阳县、三原县、富平县等相邻。西安市是九个国家中心城市之一,近年来先后完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等创建工作。

2.社会经济。西安现辖11个市辖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阎良、临潼、长安、高陵、鄠邑),2个县(蓝田、周至),7个国家及省级重点开发区(高新、经开、曲江、浐灞、航空、航天、港务),并代管1个国家级新区,即西咸新区。至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面积达729.14平方公里,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95.29万人,城镇化率79.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83元。

3.河流水系。西安市河流水系分布纵横交错,主要河流均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有渭河、泾河、灞河、浐河、潏河、滈河、沣河、涝河、黑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48条。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30条,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7条。除渭河、泾河及石川河是过境河以外,其余均发源于秦岭北麓和骊山丘陵区,由南向北注入渭河,是渭河的一级、二级支流,属境内河流。峪口以上山高林密,水量充沛,河流上游水质良好,是西安市地表水的主要来源。全市共有92座水库,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88座,总库容43376万立方米。(西安市主要河流基本情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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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


1.水资源数量。西安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3.4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19.7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14.32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为10.57亿立方米。分布于黄河流域的水资源总量为22.56亿立方米,其中渭河南岸20.92亿立方米,渭河北岸1.64亿立方米;长江流域0.92亿立方米。西安市地表水可利用量7.50亿立方米,占全市自产地表水资源量的38%,地下水(包括傍河水源地地下水)可开采量为9.07亿立方米。

2.水资源质量。2020年,西安市14条河流的33个断面的常规监测中,26个监测断面的水质达到功能区划分类别,达标率为78.8%。1个断面达到I类水质,14个断面达到II类水质,11个断面达到III类水质,4个断面为IV类水质,其余3个断面为劣V类水质,水质整体污染情况有所减轻。西安市三个国考断面水质目标分别为渭河新丰镇大桥V类、灞河三郎村V类、灞河灞河口IV类,2020年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全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为6.16亿吨,其中地表水5.16亿吨,地下水1.0亿吨。全市1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分析监测结果均达到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①。

3.开发利用程度。2020年,西安市地表水供水量为8.75亿立方米,其中自产地表水利用量6.28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总量为19.73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约为32%,地表水资源有一定的开发潜力,能够为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支撑;地下水开采量为8.2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为9.0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开采率为90.95%,已无较大开发潜力。随着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及设施的建设,非常规水源具有较大利用潜力。

(三) “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水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快现代水务发展为目标,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务发展的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累计完成投资235.1亿元,较“十二五”提高30%,水务投资规模再创新高,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城乡供水安全达到有效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形成,河湖面貌取得明显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解决了一大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水务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了重要的水务支撑。

1.节约用水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全市扎实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健全节水监管和评价制度,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22.73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12.48立方米/万元,城镇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94.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城市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累计铺设再生水利用管道168.76公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由2015年的12%提高到20%。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同时,印发了《西安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节水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使节水工作的管、护、用、节高效协同、有章可循。

2.城乡供水保障做出新贡献。“十三五”期间,李家河引水系统全面建成,黑河引水系统不断完善,涝渭水厂、西南郊水厂、湾子水厂、白鹿原水厂等23座水厂投入运行,提高了原水供应能力,城镇供水达到了282.15万吨/日。2020年,完成126个老旧小区、5.8万户自来水提升改造任务,有效解决了区域水质不好、水量不足、水压不够等用水难题,确保了市民群众“最后一公里”用水安全。改造和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10处,其中1631个涉贫村改造提升饮水安全工程1015处,累计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54.85万人,全市1个贫困县、291个贫困村、7.38万贫困户、25.1万贫困人口饮水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9.85%,集中供水比率达到了99.92%。

3.水旱灾害防御取得新成效。一是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市河流新增堤防748.77公里,堤防达标率持续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大中型水库为骨干,河道堤防工程为基础,防汛监测预警系统为依托,点面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二是防汛体制进一步健全。以防汛抗旱作为工作重点,自2019年机构改革后,按照水利部提出的“超标洪水不打乱仗、标准内洪水不出意外、水库不能失事、山洪灾害不出现群死群伤”为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三是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紧盯“一河两区四库”防御重点,科学制定防洪预案、健全应急队伍、优化预警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防洪演练,在历次强降雨过程中,科学防御渭河、黑河、灞河等多次洪水过程,有效应对干旱,抗旱保灌面积1353万亩次,挽回粮食损失18.9万吨,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水资源保护实现新作为。“十三五”期间,全市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印发了《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隐患予以取缔,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建与取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并启动了《秦岭西安段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建设了李家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黑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石砭峪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水源地涵养保护工程等10项工程,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力以赴保障了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5.污水污泥处理迈出新步伐。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1座,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353.1万吨/日,再生水处理量达到39万吨/日。建成污泥集中处置项目2个,日新增污泥处置能力113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在90%以上,基本解决了污泥处置难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行PPP建设模式,市级财政投入1.57亿元,撬动社会资本8亿元,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此工作目前已移交至市生态环境局)。

6.水生态文明绘就新蓝图。“十三五”期间,按照“治用保引管”的总体思路,系统实施了“85316”重点工程,启动了“三河一山”绿道建设,昆明池试验段、渼陂湖一期萯阳湖、护城河等15座湖池相继建成;浐灞湿地、灞渭生态滩区、皂渭人工湿地、沣渭湿地等15处河湖湿地全面修复,新增生态水面1.27万亩、河湖湿地2.55万亩。全面启动剿劣水三年行动,强力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240个,拆除违建21万余平方米,彻底根治了高冠峪乱占、长安码头违建等一批“四乱”顽疾。关停退出拆除小水电站50座。21处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主要河流消除劣V类,河湖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我市以黄河流域总分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验收。初步形成“东有浐灞广运潭,西有沣河昆明池,南有唐城曲江池,北有未央汉城湖,中有明清护城河”的城市水系新格局。

7.河湖长制工作成就新亮点。2017年1月,西安市委提出了“西安河长制不要等,要先行先试”总要求,在全省率先启动河湖长制,探索“河长+警长”制度,设立各级河湖长2503名、警长248名。编制了全市河流治理“一河一策”市级方案19个、区县级87个。并且把河长制湖长制向农村河湖延伸,设立农村沟(渠)长634名、塘长35名、池长205名,实现了农村河湖河长湖长全覆盖。出台了《西安市河长湖长巡查办法(试行)》《西安市基层河长湖长管理办法》《关于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西安市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同时,西安市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建成并试运行,打通全市河湖长制信息化管理“最后一公里”。

8.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将改革作为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优化调水、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和河湖管理等涉水事务,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新增内设处室4个,将20个事业单位整合调整为17个。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开权力清单,精简办事流程,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强化资源确权登记,水价杠杆调节,提升水事执法能力。初步形成了以水权改革强内力、以水价改革增动力、以水管改革聚合力、以投融资改革添活力的水务改革格局,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西安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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