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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规划》共设置11章、24项重点指标、6大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仙桃市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到2025年,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规划构建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共五个方面、24项具体指标的综合指标体系,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9项。拟策划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和生态宜居工程等九大项42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计划投入141.93亿元。
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也是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奋进的关键期。仙桃市以推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谋划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打造汉江生态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第一章 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以来,仙桃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做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三大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出总体改善、稳中向好的态势。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汉江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仙桃市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长江最大支流—汉江的大保护工作,成立仙桃市汉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提出并实施汉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重点推进汉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汉江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船舶污染防治专项三大专项战役;重抓沿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沿江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整治非法码头,联合查扣非法采砂船,截至2020年12月底,14个专项战役83个措施任务,已完成65个。15家沿江化工企业已完成14家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汉江沿线48处非法码头全部拆迁完毕,恢复岸线5262米;并在汉江及支流岸线完成造林面积3万亩,植树252万株,全市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果。仙桃市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突出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三大保卫战。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优良率为86.5%,均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地表水优良水体比率为66.7%(Ⅲ类以上),3个国考断面达标率100%,4个跨界断面考核达标率97.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绿化覆盖面积2409.07公顷(绿化覆盖率38.3%,绿地率33.45%),所有污水处理厂污泥采取焚烧、生态修复、蚯蚓养殖等方式全部处置完成,无害化处置率为100%。提前完成了省厅下达的重金属铬的削减目标(较2013年下降了16.3%)。已修复受污染耕地15795亩,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在营的90座加油站和380个地下油罐已全部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完成率为100%。完成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完成比例为100%,实现饮用水源达标率均达到90%的目标。农村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07%,农药利用率达到40.3%,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2.36%,完成了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编制了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报告。
污染减排见到新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总减排量1215.21吨,减排比例达到20.31%;氮氧化物总减排量422.78吨,减排比例达到11.84%;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421.451吨,总减排量432.913吨,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了17.7%;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232.723吨,总减排量228.203吨,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了19%,均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
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力推进中央专项督查整改任务,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2017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3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2018年9月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已销号25个,其他11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按时序进度进行;2019年5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回头看”督察意见,涉及的全省共性问题,我市已完成29个具体措施的整改,完成整改问题6个,上报省指挥部销号备案5个,其它各个问题整改正按要求有序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完成仙桃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2019年8月,对原生态红线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全市生态红线总面积约58.69平方公里,占仙桃市国土面积的2.31%,方案成果通过省级审核,已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及国务院审批。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已创建省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村62个,建成15个市级生态镇,457个市级生态村。2021年2月,仙桃市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验收,正在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向更高目标迈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有1232m2的检测实验室,配备18名专业检测人员,配套了75台检测仪器。全市共设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11个,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座,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两处,中心城区建成空气质量微站20个,基本实现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全市布设了3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和1处交通噪声监测点,布设了96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监控点位。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对《仙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发布实施,正在进行第三次修订。对全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严查危险废物申报不实、储存不规范、非法转移等违法违规情况。不断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基础,开展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排查,与健鼎电子、普天电池等8家涉重涉化涉危企业签订了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实现辐射安全零事故。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7%,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10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落实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监管与处置“两个100%”,有力保障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
生态环保改革实现新跨越。深入推进市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改革,在仙桃市环境保护局的基础上组建仙桃市生态环境局;组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汉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筹实施仙桃、潜江、天门三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与评价。探索实施了汉江的生态补偿机制,对汉江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与武汉、潜江签订了《通顺河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协议》,在通顺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和排污权交易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第二节 生态环境工作任重道远
仙桃市处于我省江汉平原腹地,是武汉城市圈西翼中心城市。“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在全省的排位仍属总体靠后,环境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改善任务仍然艰巨。全市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细颗粒物污染问题和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VOCs排放量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凸显。通顺河、汉江、东荆河等5个断面存在单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乡镇跨界断面水质改善形势严峻,农村小微黑臭水体仍然较多,水污染治理仍然任重而道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土壤污染底数不清,技术成熟度不高,治理项目投入较少,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治理修复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全市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62万吨、0.271万吨、0.48万吨、0.31万吨。且随着仙桃市经济发展,工业排放量逐年增加,减排压力较大。
农村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经过排查,全市共有农村黑臭水体110条,农村水污染问题较为严峻。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为91.07%,尚未完全覆盖测土配方施肥;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6%,秸秆综合利用率92.5%,农膜回收率85.96%,农业生产废物利用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展不平衡。
环境风险防控压力较大。目前仙桃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特别是医疗废物处置主要依托鄂州市的湖北圣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疫情期间紧急协调调用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医疗废物;此外,全市有多个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安全隐患风险形势比较严峻,环境风险的应急管理和应急资源储备压力较大。
环境监测与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不强。仙桃市现有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宣传、信息、监控等能力建设水平不高。环保机构人员装备不足,市环境监测站人员配备不足,仪器设备落后;环境监管点多面广,而现有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足50人,设在乡镇的环境监察派出机构只有2个,人手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难以做到全覆盖监管。此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足,环保工作经费保障滞后,污染治理投入缺口较大,宏观环保管理措施很难得到落实。
绿色发展水平不高。当前,仙桃市仍然面临产业转型与升级的压力,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主导产业的技术密度、产品附加值及科技含量总体水平仍然较低。传统服务业比重过大,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发展步伐不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压力大。且工业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较高水平,经济发展与污染物排放之间尚未实现稳定脱钩。
环保技术手段尚需加强。仙桃市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环境监测网络还未完全形成,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技术应用存在差距,环境决策科技支撑不够、精准性不够,环境治理与环境管理的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部门协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共治能力有待加强。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有待深化。
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仙桃市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愿望日益增长,生态环保意识全面觉醒,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凸显。虽然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和向往还有很大差距,全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匹配,与人民群众的切实感受与体会还不匹配。
第三节 建设美丽仙桃面临新机遇
“十三五”良好的工作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仙桃市出台了《仙桃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仙桃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等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持续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愿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基本形成,环境治理的合力不断增强,为生态环境保护奠定社会基础。
重大战略实施机遇期。随着长江大保护、湖北一揽子政策等战略深入推进,将从根本上改善长江中游城市群环境状况,对仙桃市环境质量改善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实施以及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出台,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全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从源头环节结构偏重带来的污染问题,有利于推进仙桃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
生态环境监管形势将发生转变。环保监管视角将由污染源监管转向空间源头管控,湖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为实现环境空间的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撑;监管机制将由“督企”向“督企+督政”转变,监管力度也将不断加大;监管手段由“传统单一”转向“现代多元”。湖北省在仙桃成立了汉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初具雏形,生态环境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力度不断增强,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运用日渐广泛,环境监管手段日益多元化,监管效率将大幅提升。
长江经济带强力驱动绿色发展。仙桃市位于汉江之滨,是湖北汉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武汉城市圈的重要城市。2019年8月30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了《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湖北省实施方案(2019-2021年)》,围绕打造美丽、畅通、创新、幸福、开放、活力新汉江,对我省近3年重点工作进行条目化、工程化、项目化。包括仙桃在内的10个市(林区)、39个县(市、区),承担着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的历史使命,也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仙桃市将抓住中部崛起与汉江经济带及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绿色发展。
武汉城市圈引领区域协同发展。仙桃市东接武汉,在全省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中,全市将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发展,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中迈出新步伐,并在范围内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联通、产业协作发展、区域市场一体、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治,共同支撑全省“建成支点”。“十四五”期间,仙桃市通过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推动“武仙潜天”一体化等举措,能够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发展位势,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共治。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问责机制,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仙桃的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引导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仙桃市各项生态建设,把生态保护作为城市发展基本任务,维护汉江沿线生态安全。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增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内生动力,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统筹协调,实施精准治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筹陆地与流域生态保护,统筹大气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统筹城乡环境治理,统筹地表与地下污染防治,实施系统治理。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科研,推进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和监管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率。
加强法治,强化环境执法。以实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加强环境执法、环境守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多管齐下,促进社会共治。强化政府统领、引导和监管责任;激发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第三节 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的范围:仙桃市全境。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十四五”期间,即2021-2025年。
第四节 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构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监管统一、执法严明、多方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到2025年,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规划构建环境质量改善、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人居建设共五个方面、24项具体指标的综合指标体系,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9项。
表2-1 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章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 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境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关口,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户,严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规划要求的新建项目入园。淘汰搬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行发展清洁低碳生产工作,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带动污染物减排。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造纸、食品、化工等重点行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全面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提升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等重点领域和园区清洁化利用水平。以“大产业支撑、大园区承载、大企业主导”为原则,发展壮大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型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提升现代服务业的规模与层次。
强化产业循环发展。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大力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大力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循环型农业,开展试点示范行动,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工业循环产业链,促进产业互为上下游、原料互为支撑、良性循环耦合。
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以加强创新、提升能效为重点,大力发展高端、高效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装备和产品。依托天合光能,积极研发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加快太阳能光伏(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农村)示范”。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广。
大力开展绿色园区建设。依托仙桃国家高新区、仙桃工业园等产业园区,通过采取资源共享、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等措施,建设循环型绿色园区。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一园五场(厂)三基地”建设,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鼓励电子废弃物处置利用、一般固废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工业危废处置等企业入园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的智慧型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绿色工厂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第二节 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
加强资源能源高效利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节水发展理念,加快建设一批工业节水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和农业节水示范基地,提升工农业用水效率。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增强节水意识,强化生态环境、市政杂用、居民生活用水节水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盘活用好存量闲置土地,通过土地置换、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等,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地均产值。以太阳能、地热和热泵系统等为重点,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继续实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生活节能,通过采用清洁优质能源、节能减排管控、全民节能行动等举措,引导全社会各领域多途径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继续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审查约束和倒逼作用,探索开展区域节能评估,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开展洁净煤试点工作,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进一步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根据湖北省气源保障和储气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原则稳步推进“煤改气”。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湖北省年度能耗“双控”分解任务目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利用能评作用控制能耗增长、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百万千瓦电源工程、千万千瓦外电输入工程、千亿元城乡电网改造工程、百公里油气管网工程等,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积极推广利用清洁能源,科学规划区域能源供应,优化能源使用与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气化乡镇”工程,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拓展培育天然气消费市场,扩大工业、发电、交通等领域用气规模。
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科学规划区域能源供应,优化能源使用与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进一步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利用力度,支持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区等开展光伏、地热能和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的申报与建设进度。
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通过开展绿色设计、发展绿色产业、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煤矸石和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七大类品种大宗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绿色施工等实现大宗固废的源头减量。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对于不同行业,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鼓励企业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产业间深度融合,推动跨区域协同利用,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的大宗固废协同处置利用。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互联网+大宗固废”的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交易信息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对接武汉同城发展。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升级版建设,以武仙同城化为主要抓手,全面对接武汉“五大中心”建设,高水平打造区域联动发展平台,积极承接武汉产业要素转移,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快武仙一体化发展。
参与江汉平原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以交通、产业、市场、生态为重点,全面提升仙桃市与江汉平原地区一体化水平,增强仙桃市城市区域综合服务能级。优化沿江(汉)交界地区功能设施布局,推进仙桃天门毗邻地区一体发展,推动仙桃城区与天门沿汉江两岸联动发展。依托沪汉蓉与汉江综合运输大通道,对接荆州、荆门合作发展,提升仙荆荆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水平。
主动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依托沿江、京广、沪汉蓉等综合运输大通道,积极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全面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深化园区、企业之间的合作,支持企业面向中部地区市场建立分支机构、生产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仙桃高新区、彭场、毛嘴、陈场等组团“走出去”,推进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优质科创资源与仙桃市企业的全面对接和转移转化。
第三节 开展绿色发展示范
充分利用湖北省支持仙桃市开展汉江生态经济带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加紧编制《仙桃市汉江生态经济带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区规划》,统筹生态、产业、交通、城市建设与民生发展,明确建设重点与时序,重点围绕绿色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发展、绿色现代产业构建等方面,加快推动汉江生态经济带省级绿色发展示范建设,争创汉江生态经济带省级绿色发展先进示范区。
第四节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加速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认真实施“一三六六”国家生态创建体系工程,加强仙桃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面貌,积极引导各乡镇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向更高目标迈进,全面提升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加快生态镇、村创建,组织做好省、市级生态乡镇、村申报工作。出台仙桃市创建生态镇、村奖励办法,充分调动镇村生态创建积极性。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多种媒体,结合世界水日、地球日、环境日、湿地日等主题节日,广泛开展对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全球及区域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等生态文明知识的宣教普及。
第四章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保护
第一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强化自然资源监管。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格执行“土十条”“气十条”和“水十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大对赵西垸省级森林公园、沙湖国家湿地公园、排湖风景区、五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赵西垸鸟类自然保护小区、江汉水网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等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推进荒漠化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提高森林覆盖率。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与保护。推进汉江、东荆河、通顺河等重点流域水土保持带维护,加强湖泊、湿地、农业集中区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自然生态水系景观绿廊,构建“一核、两极”“一江、两河”和“两网、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
严格“三线一单”硬约束。完成仙桃市生态保护红线区优化调整后的勘界定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确保红线范围不缩减。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其准入要求作为区域内城镇建设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推进“三线一单”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融合,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约束作用。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落实空间管控措施。
第二节 突出抓好汉江大保护
严格汉江沿江产业准入。加大沿江工业污染和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治理非法侵占汉江岸线问题。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落实关改搬转任务、坚决“清零”,巩固关改搬转的工作成效。加强汉江沿江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完善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准入标准,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强化环评管理及总量控制,超过地方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实施“倍量或减量替代”,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推动汉江流域污染治理。推进汉江流域污染治理,突出长江大保护,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汉江仙桃段水质明显改善;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突出化工整治,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依法依规推动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治理,突出工业集中区,着力提升园区污染物收集处置能力,加快实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抓好汉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汉江入河排污口、汉江岸线清理、船舶污染等沿江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加快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深入实施沿江造林绿化工程,推动仙桃市汉江大保护取得新成效、展现新面貌。
加强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推进汉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汉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实施江湖共治,加强支流和沿江湖泊环境治理。统筹规划沿江工业与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推进仙桃市流域跨市联防联控整治,建立联防联控综合协调机制。全市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流域、区域内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区域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提升水污染治理信息化水平。综合运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打造“智能感知—数据治理—协同监管—全景指挥”的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管理体系,实现汉江大保护治理数字化治理智慧平台决策支撑能力。
第三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施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推进汉江、通顺河、东荆河等重点河湖的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生态湖滨带和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的建设与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综合整治试点,探索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发挥“国土整治+”模式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市域国土绿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区绿地建设质量,完善城市中心区绿地生态服务功能。
加快实施汉江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汉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巩固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成效,建立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推进实施汉江经济带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仙桃)、汉江生态修复项目(城区)及汉江沿岸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化堤防、水生态廊道、水利工程生态文化景观、城镇滨江绿带、滨江公园等,逐步恢复岸线生态功能,2025年,汉江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省定要求。落实汉江仙桃段及东荆河(含五湖黄鳝种质资源保护区)、通顺河、电排河等主要通江水域为期10年的全面禁捕工作,稳步提升汉江流域水生态功能。
全面统筹水环境综合整治。以通顺河为轴、兼顾各支流和区域小微水体,建立上下游、城镇农村、工业源、生活源共同治理的全域治水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河道生态建设理念,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全力推进通顺河整治,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推动纳河、通顺河、皇河、黄丝河、通排渠等5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通过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沟道防护、水土防治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
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对仙桃市域范围内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及监测工作,实施湿地恢复、退耕还湿等工程。推进仙桃市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重新划定工作,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全市湿地保护率,加快创建全国重要湿地公园。通过围网圩堤拆除、湿地植被构建、水系连通、耕地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科学实施退耕(垸、渔)还湿,恢复自然湿地形态,推进水生态持续改善,提升生物多样性。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加强自然保护地与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衔接融合,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与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加强五湖黄鳝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赵西垸鸟类自然保护小区、江汉水网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保护,初步建成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打造亲水享绿的城市风貌。实施城市风貌改善工程,依托汉江、通顺河、汪洲河、电排河、仙下河等主要河流,打造“两横三纵”水系生态廊道,加强城区河道及河湖综合治理,打造“江河簇拥、城绿交织”城市风貌。按照城郊森林化、城区园林化、城外田园化思路,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加快园林绿地、立体绿化、城市绿道景观、生态走廊建设,营造大尺度绿色空间,打造“城林相融、蓝绿交织、人鸟和谐”的水乡田园城市。统筹安排绿地建设,引导公园绿地向社区延伸,加强组团边界区域绿化。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普查、监测与评估。完成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编目数据库。在沙湖、五湖、汉江、赵西垸等重要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加大监测设备设施的建设力度,增设监测点位,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系统、长期、动态的监测研究,构建市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根据监测结果,对全市生物多样性数据库进行实时更新,定期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重要生物群落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为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全面落实林长制。建成市、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区域空间、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本区域和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问题。有效调动各级干部兴林护林积极性,建立健全分区定员、责任定人、覆盖全域的组织体系和区域明、情况清、措施实、责任严的履职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全覆盖。
加强野生动植物规范化管理。健全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相关法规体系,根据国家、湖北省最新政策要求,修订《仙桃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仙桃市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法》。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监督管理,规范审批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动物及其制品引进、调出等信息台账,严厉打击非法人工繁育及利用活动。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基础设施。健全救护机构,设立仙桃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并依托科研机构、动物园、合规人工繁育场所设置临时救护点,确保动物救护得到落实。建立仙桃市鸟类环志站,购置专门的环志设备,配置专业环志员,促使全市鸟类环志工作走上正轨。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与鸟类环志台账,定期撰写总结报告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加大沙湖、赵西垸、汉江等全市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的保护与监管力度,加大巡护频率、设置各类保护设施。
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编制全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方案,建立疫源疫病监测与预警体系。做好野猪的非洲猪瘟防控,加强野外巡查和野猪人工繁育场所监督管理,防止家猪逃逸、野猪混养、野外借种可能导致的疫病传播。完成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构建市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立全市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建设仙桃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仙桃市鸟类环志站;到2025年,全市生物多样性不少于现有野生动植物特种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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