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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四水同治规划(2021—2035年)

2022-01-28 09:55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河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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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深度节水控水

——农业农村节水。加快全省38处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完善工程配套设施,推广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和蓄水保水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打造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培育推广耐旱、高产农作物品种,推广旱作节水农艺措施。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窄短畦(沟)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积极开展养殖业集中供水及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建立资源节约型现代化畜牧渔业生产体系。加快农村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行农村生活用水计量收费,创造良好节水条件。

——工业节水。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绿色产业的理念,结合全省的造纸和印染行业绿色改造工作方案,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推进重点企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强化重点企业用水管理。推进企业和产业园区资源循环系统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鼓励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以节水促减排。

——城镇节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引导城镇发展规模。推动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从严控制洗浴、游泳馆、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加强公共用水管理,依法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自备井。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引导居民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严控城市大水面建设,推动已建人工湖整治,探索利用非常规水源补水或结合灌溉等一水多用,置换现有人工湖水源。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及管网建设与改造,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多渠道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推动沿黄及引黄受水城市全部建成高水平节水型城市。

到2035年,全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306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8.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至8.5%。经测算,2035年全省总节水潜力为16.95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节水潜力为8.05亿立方米,工业节水潜力为7.09亿立方米,生活节水潜力为1.81亿立方米。

三、节水管控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研究制定水资源用途管控措施,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县域为单元评价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并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水资源论证、与取用水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增加节水评价内容,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

——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督平台作用,支持曝光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节水设施等不良行为。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落实节水责任。严重缺水地区要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

第二节 水资源供需分析

一、供水分析

——现状供水工程。截至2020年,全省共建成水库2510座,其中大型水库27座、中型水库121座、小型水库2362座;塘坝16.49万座、窖池27.44万座;提水泵站2401座,其中大中型泵站43座、小型泵站2358座;节制闸1763座、引(进)水闸686座;共有跨区域供水工程43处,其中主要水源工程7处、跨区域输水干线工程18处、区域配套工程18处;规模以上浅层地下水机电井119.51万眼、深层承压水机电井5.90万眼,规模以下浅层地下水机电井209.52万眼、深层承压水机电井203眼;万亩以上灌区332处,其中30万亩以上灌区38处、10~30万亩灌区51处、1~10万亩灌区243处。全省各类工程现状供水能力302.0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164.57亿立方米、地下水工程124.82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12.68亿立方米。

——规划供水工程。

地表水供水工程:实施宿鸭湖等已建大中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有效提升防洪兴利功能;加快推进出山店、前坪水库水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实施昭平台水库扩容(替代下汤水库)、汉山、袁湾等大型水库和一批中小型水库,切实提高水资源调蓄和供给能力;实施引黄涵闸改造工程,建设郑州市西水东引、郑开同城东部供水等工程,规范有序推进引黄调蓄和南水北调调蓄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调水效益;2035年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超过38亿立方米。

地下水供水工程:在地下水超采区采取强化节水、置换水源、禁采限采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对有置换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进行封存或永久封填;在其他区域以地下水用水控制指标和可开采量为约束,规范有序新增地下水供水工程。

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回用与配套工程建设,鼓励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量。

——可供水量分析。现状供水水源主要为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其他水。结合现状工程供水情况和规划工程可达性、水资源可利用量、引调水分配指标和水资源管理相关要求等,预测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全省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其他水可供水量。

当地地表水可供水量。基于地表水工程供水现状,扣除超指标引水等不合理开发利用的水量,考虑现有工程挖潜增效,以及新建工程的供水规模、范围和对象,在预留河道内基本生态流量的前提下,测算基准年、2025年、2035年全省多年平均地表水可供水量分别为61.34亿立方米、74.64亿立方米、82.71亿立方米。

地下水供水量。结合水源条件、地下水源置换工程实施进度,规划水平年逐步退减中深层水及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基准年、2025年、2035年地下水可供水量分别为111.47亿立方米、106.57亿立方米、102.00亿立方米。

外调水可供水量。外调水主要有引黄水、南水北调水、引江济淮水等。

黄河干流:基准年引黄水可供水量为31.04亿立方米,规划水平年赵口二期等引黄灌区工程、引黄涵闸改造工程实施后,2025年和2035年可以用足黄河干流分配耗水指标35.67亿立方米,可供水量按35.67亿立方米考虑。

南水北调工程:基准年可供水量结合现状供水工程条件和供水范围测算为22.49亿立方米;随着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陆续实施,受益范围和人口逐步增加,2025年可供水量采用分配河南省的多年平均口门水量35.94亿立方米(分水口门总分配水量29.94亿立方米+引丹灌区分水量6亿立方米);结合水利部正在组织编制的引江补汉工程规划初步成果,2035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给河南省增加约7亿立方米分配水量,可供水量达到42.94亿立方米。

引江济淮工程:可供水量考虑分配水量指标和工程建成达效程度等测算。2025年建成干线及部分配套工程,可供水量为2.50亿立方米;2035年干线及配套工程全部完工,可供水量为6.34亿立方米。

漳河、岳城水库、梅山水库:引漳、引岳城水库水量结合漳河水量分配协议,河南、河北两省的分水比例为48∶52,多年平均可分水量为4.81亿立方米。引梅山水库水按河南安徽两省水量分配协议,河南、安徽两省供水比例为1∶2.7,对河南省年均供水限额为2.2~2.5亿立方米。

其他水可供水量。其他水主要为再生水和雨水。结合再生水利用工程和雨水集蓄工程现状规模及规划工程实施计划,考虑各水平年污水产生量、收集处理率、雨水集蓄量、可利用非常规水源的行业等测算,基准年、2025年、2035年其他水可供水量分别为10.94亿立方米、21.22亿立方米、33.93亿立方米。

综上,基准年、2025年、2035年全省多年平均可供水总量分别为237.29亿立方米、282.31亿立方米、310.3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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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水预测

——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我省区位优越、人口众多、资源丰富,是全国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和新兴的工业大省,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粮食生产核心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实施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地位更加巩固,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5位,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原城市群带动作用明显提升,郑州、洛阳两大都市圈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引领城镇协同区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区域更趋协调。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9941万人,城镇化率55.4%,生产总值54997亿元,三次产业结构9∶42∶49,耕地灌溉面积8006万亩。

规划期内,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基础上,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要发展战略对全省人口和城镇化发展以及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预测2035年全省常住人口约10620万人,年均增长率约4.4‰,人口分布呈由其他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集聚、农村向城镇转移的态势,城镇化率提高到72%;生产总值12.1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5.4%,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4∶40∶56;全省耕地灌溉面积达到8331万亩,粮食安全更加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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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水预测。通过分析现状用水情况,基准年全省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124升/人·天,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71升/人·天,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10.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考虑疫情影响、分析历史下降趋势的基础上拟定为21.4立方米,第三产业增加值需水定额3.9立方米/万元,农田综合灌溉净定额75~185立方米/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17。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考虑城镇化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节水技术推广以及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等影响因素,预测2025年、203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0%和8.5%以内,城镇居民生活需水定额125升/人·天、126升/人·天,农村居民生活需水定额76升/人·天、80升/人·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8.5立方米、16.2立方米,第三产业需水定额3.6立方米/万元、3.1立方米/万元,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30、0.649。

经预测,基准年、2025年、2035年全省经济社会需水量分别为272.40亿立方米、296.44亿立方米、325.82亿立方米,其中2020~2025年、2026~2035年需水年均增速分别为1.7%、0.9%,农业需水量占比从基准年的57.7%降低到2035年的47.7%,仍为第一大用水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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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需分析

——基准年供需分析。基准年河南省多年平均需水总量为272.4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总量为237.29亿立方米,缺水量为35.11亿立方米,总缺水率为12.9%。从缺水空间分布情况看,各区缺水程度不一,豫东平原区、淮河上游区缺水率超过15%,豫西山丘区、黄海平原区缺水率5%~10%,太行山区、长江支流区缺水率最低。

从基准年供需分析成果可知,全省水资源安全供给形势严峻,现状供水工程供水能力不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用水需求,农业供水保证率低,生活和工业供水比较紧张。2020年全省供用水量平衡是通过局部超采地下水、开采深层承压水等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取用水方式达到的。要解决全省水资源供需矛盾,应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强化需求管理和节约用水,因地制宜兴建拦蓄工程、合理留蓄雨洪资源,用好外调水,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实施跨流域水系连通和引调水工程,增强水资源丰枯调剂、优化配置和战略储备能力。

——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规划期内在供需两侧同时发力,优化供水水源和行业用水结构,逐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供水侧挖潜现有工程能力、科学调配地表水、推进外调水供水达效、加大非常规水的利用,逐步提高全省供水能力。用水侧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广节水技术、加大节水宣传、增强节水意识、加快税费改革、强化节水评价和监督考核,加快构建节水型社会。

2025年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按计划实施,引黄能力提升、南水北调工程供水达效、引江济淮工程通水运行,全省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282.31亿立方米;在严格需求管理,强化节水的情景下,多年平均需水总量为296.44亿立方米;缺水量为14.13亿立方米,缺水率降低为4.8%。按照供用水次序,统筹调配后,结合全省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实施安排,2025年超采地下水减少为9.22亿立方米。区域之间水资源调配更加均衡,各区缺水率均降低到10%以下。

2035年引江济淮工程达效运行、新增7亿立方米南水北调指标、多座大中型水库建成,全省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310.3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需水总量为325.82亿立方米,缺水量为15.52亿立方米,缺水率为4.8%。中深层地下水除农村分散式供水外全部压采,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各区中缺水率最小为淮河上游区0.3%,最大为豫东平原区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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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需缺口解决策略

就全省2025年和2035年供需分析成果看,6个水资源特征区均有不同程度的缺水,尤其是水资源相对短缺的豫东平原区缺水率最高。为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还需在用水总量和强度约束下,深入研究方案,解决缺水问题。

——强化深度节水。把节水作为解决缺水问题的根本举措,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推进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和监督管控,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强化节水科技创新引领,加快解决结构性、效率性缺水问题。

——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紧密结合流域和区域功能定位、发展战略、河湖水系特点和用水需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科学布局调水及连通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缓解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造成的缺水问题、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在水资源水环境可承载的约束下,研究实施淮水北送工程,提高淮干及淮南支流的水资源利用率和调配能力,将淮河上游区丰富的水资源输送至豫东平原区;推动实施引沙济商工程,研究推进引白入沙、引伊入汝济颍等工程,缓解豫东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优化全省产城布局。坚持以水定需原则,将水资源作为资源环境的底线约束,在全省国土空间布局中充分尊重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以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等,引导产业布局不断优化。

——积极争取加大引江补汉分配水量。引江补汉工程实施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能力进一步扩大,河南省应立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争取引江补汉分配水量。

第三节 水资源配置方案

一、水资源配置思路

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原则,抑制不合理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按照“五化三增一减两保一优”的水资源集约利用策略,构建多源调配、水脉畅通的供水网络,在黄河南北两岸实施水系连通,提高黄河水资源利用能力;拓宽南水北调受水区覆盖范围,提升南水北调水资源的利用能力;增加淮河干支流受益用户,增强本地水跨区调配能力;实施现有工程提质增效和配套挖潜,提高工程的供水能力;建设应急备用水源,提高抗风险能力和保障程度。遵循先上游后下游、先地表后地下、先本地后外调、加大非常规水利用的水资源配置次序,以及优先满足居民生活、保障基本生态、统筹生产的用水次序,形成多源统筹,丰枯调剂,量质兼顾,优化调配的水资源配置格局,缓解河南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区域之间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均衡的问题,提高全省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二、2025年水资源配置方案

2025年全省配置经济社会用水量282.31亿立方米。

从水源看,全省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的配置水量分别为154.53亿立方米、106.57亿立方米和21.22亿立方米,配置比例为55∶38∶7。和基准年相比,地下水供水比重下降,地表水和其他水供水比重上升,供水水源结构趋于合理。

从用户看,生活、农业、工业、河道外生态环境配置水量分别为54.64亿立方米、146.14亿立方米、52.00亿立方米和29.53亿立方米,配置比例为20∶52∶18∶10。和基准年相比,农业用水比重不变,生活、工业用水比重上升,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比重下降,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水要求的同时,用水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优化。

三、2035年水资源配置方案

2035年全省配置经济社会用水量310.30亿立方米。

从水源看,全省地表水、地下水、其他水的配置水量分别为174.35亿立方米、102.00亿立方米和33.93亿立方米,配置比例为56∶33∶11。与2025年相比,地下水供水比重持续下降,地表水和其他水供水比重进一步增长,供水水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水资源供给能力大幅提升。

从用户看,生活、农业、工业、河道外生态环境配置水量分别为66.17亿立方米、144.63亿立方米、66.34亿立方米和33.16亿立方米,配置比例为21∶47∶21∶11。与2025年相比,农业用水比重下降,生活、工业用水比重进一步上升,河道外生态环境用水比重有所上升,各行业供水保障程度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性评价

——供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配置方案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非常规水,充分考虑不同水源特点,适当扩大南水北调供水区域,连通黄河两岸水网,谋划淮水北送均衡水资源空间布局,着力增加非常规水,科学减少地下水供水、退还超采水,构建了大中小微水利工程相结合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提高了水资源调控和丰枯互补能力,全省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大幅提高。

——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各规划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成果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需求,提高了城镇生活、工业、农业灌溉的供水保证率,河湖生态需水得到保障。黄河沿线的豫东平原区、豫西山丘区、黄海平原区、太行山区非农业配置水量占全省的77%,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目标定位、全省城镇化战略格局相匹配。

——满足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92.47亿立方米,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302.78亿立方米。2025年全省配置水量282.31亿立方米,扣除不占用指标的13.21亿立方米再生水后总配置水量为269.10亿立方米,满足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2035年全省配置水量310.30亿立方米,扣除不占用指标的25.28亿立方米再生水后总配置水量为285.02亿立方米,满足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满足用水效率控制目标。2035年全省经济社会配置本地水量约占本地水资源总量的46%,人均年用水量为292立方米,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26.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6.2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9,符合河南省节水行动要求。

第四节 特殊干旱年水资源调配思路

河南省枯水年(95%来水频率)水资源总量仅有179.97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偏少55%,本地地表水可供水量减少,同时干旱导致农业、生活用水需求增加。2035年95%来水频率下全省需水量达到386.02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需水量偏大18%,供需矛盾加剧,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为保障特殊干旱情况下的供水安全,必须建设必要的应急供水工程,研究建立多水源联合调度机制,制定应急供水方案,将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应急供水工程。做好地下水储备工作,在丰水年份尽量多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或不开采地下水,在有条件情况下补充地下水,在干旱年地表水不足时开采地下水;在有黄河水、长江水等外调水源的地方,规范有序建设调蓄水库,实现时间上的丰枯调剂;有蓄水工程供水的城市应预留部分有效库容,供城市生活和重要厂矿企业用水;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打通不同流域区域间的调配通道,实现空间上的丰枯调剂。

——区域应急供水方案。结合水源条件,县级以上城市建设备用水源,建立多水源联合调度机制,完善配水体系,实现联网联供;制定应急供水方案,明确供水次序,确保生活用水,兼顾重点行业用水。

第五节 重点领域和地区水资源保障

一、城镇供水安全

全省17个省辖市及1个示范区均已建成2个以上水源地,除信阳市出山店水库城市供水工程正在建设外,水源全部实现联网,水源之间互为备用。104个县城中仅有53个有双水源,规划通过挖潜本地水、谋划外调水、实施水系连通等,解决剩余51座县城的备用水源问题。

充分考虑城市供水水源特点,结合城镇化建设布局、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合理布局水源工程,持续完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规划通过完善引黄、南水北调、引江济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配套,协同城镇原有供水水源,构建多水源保障的城镇供水体系;积极推进重点蓄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与已建的供水工程互为备用;加快建设故县、前坪等大型水库引水配套工程,提高周边地方供水可靠程度;实施淮南支流水系连通及调水工程,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的调蓄能力,解决部分县城水源来水量衰减的问题。至2035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形成规模适宜、水源可靠、水质达标、布局合理的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镇安全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农村供水安全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通过骨干水源配套、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水源改造、水处理设施升级等,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饮用水水质达标程度、自来水普及程度和取用水便捷程度。到203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5%。

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配套,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充分利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减少农村地下水尤其是深层承压水的开采,增加和改善农村供水工程水量和水质,促进地下水节约与保护。在城镇供水管网难以延伸的地方,推进管网配套改造、水厂联通并网,提高水源保障能力。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水源地保护,完善水质净化设施,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供水经营管理新模式,健全工程管理机构,完善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程度、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粮食安全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发挥水利工程在灌溉补给、防洪除涝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形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新型现代化灌区,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行动,建设大中型水库及灌区,加快赵口引黄二期工程、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等灌区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可靠水源。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水源配置,因地制宜确定灌溉规模,科学布局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与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解决工程设施老化、配套不足等问题,加强灌区计量、监控设施建设,提高用水效率。通过水资源调配等骨干工程建设,实现灌区水源连通,完善灌排体系,保证沟渠畅通。

四、重点区域供水安全

在分区供水中结合都市圈建设确定供用水方案,针对规划确定的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洛阳副中心城市,考虑两中心在引领中原城市群发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重点保障郑州市、洛阳市的水资源供给安全,助力郑州市和洛阳市双核引领两大都市圈建设。

郑州市:针对郑州市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目前存在的短板,从强化节水、深入挖潜、有效开源三方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一是以强化节水为重点,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制造业、服务业、绿化环境等领域节水,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加强环城生态水系连通循环和水量调度,节约新鲜水使用量,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二是以深入挖潜为重点,实施引黄涵闸提升改造工程、水库清淤扩容工程、水系及水源连通工程。三是以有效开源为重点,一方面积极争取增加南水北调水量指标,新建郑开同城东部供水等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观音寺调蓄工程,逐步实现市域南水北调水全覆盖,提高郑州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另一方面高效利用黄河干支流水资源,加快郑州市西水东引工程、郑州东部引黄口门向航空港区供水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桃花峪水库研究论证工作,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洛阳市:针对洛阳市工程型缺水问题,通过供需双向调控,提升水资源支撑保障作用。一是深化节约用水,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倒逼工业节水,以强化用水管理推动旅游服务业节水,加快陆浑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推进山丘区雨水集蓄和城镇再生水利用。二是充分利用已建故县水库和即将建成的前坪水库等大型水库的蓄水调节优势,实施引故入新、前坪水库引水等引调水工程,通过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改造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是新建三元岭、阳光寺等一批中小型水库,完善水源工程布局,提高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调配能力。四是通过建设小浪底南岸灌区、故县水库灌区、前坪水库灌区等大型灌区,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程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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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立足四大流域污染特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治理的协调性,遵循“污染源—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水体”全链条治理原则,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源治理,整治入河排污口,加强重点河流的保护和治理,保障“饮水安全、河水清洁”。

第一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规划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级分类整治,确保全省饮用水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保护与修复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针对丹江口水库、南水北调、黄河、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部分城市地下水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落实“水量保障、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要求,实施“一源一策”安全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点源和面源污染防控,开展安全警示、隔离防护及水质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有针对性地采取林带种植、湿地保护等生态恢复措施,涵养水源地水量,提高水源保障能力。

二、巩固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

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持续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水源地环境档案制度;开展不达标水源地专项治理行动,逐步实施“一源一案”;加强重要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防范

持续推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构建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设置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依法整治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体系,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检测“三同时”制度,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检查及日常水质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提升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水平及风险防控能力,实现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以县级以上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对象,推广南阳丹江口库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成功经验,贯彻“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原则,落实“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县级以上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并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推进开封、商丘等城市的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科学制定水源调度方案,提升备用水源快速切换、应急启动等能力,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饮用水供应。

第二节 陆域污染防治及控制

秉承流域统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系统推进工业、生活、农业污染源治理,提升陆域水环境质量。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严禁在黄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规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涉水企业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加快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以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印染、石化、化工等高污染高耗水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探索黄河流域涉水企业差异化排污管控,引导流域涉水企业绿色发展。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以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重点集中治理,实施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杜绝企业偷排、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现象。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新建、扩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以河湖岸线、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为重点,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一库一策”制定治理和应急处置方案。全面贯彻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到2025年,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基本实现“零”直排。

二、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方加快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对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存在异常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稳步提升污水设施效能。黄河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人工湿地。

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优先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建制镇、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设施短板,努力实现管网全覆盖,采取措施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5年,实现郑州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其他省辖市、县级市平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省辖市、县级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在已有海绵城市试点基础上,在郑州、洛阳等城市建成区进行规范化建设,通过沿河新建截流管道进行初期雨水截留,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进行调蓄处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

加强对在建、新建各类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引导,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到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梯次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建立省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综合整治城镇河湖水环境,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三、加快农村污染综合整治

加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非法向农村坑塘和河道排放废污水、倾倒固体废物等,禁止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或其他污染物进入农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500万户,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和农村景区旅游厕所,2025年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遵循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45%。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以水体面积大、污染程度重、居民反映强烈、靠近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因河因塘施策,2025年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40%以上。

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推进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库区(河南辖区)汇水区及总干渠(河南段)两侧、出省境河流两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规划至2035年基本完成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控制农业污染

巩固禁养区关闭搬迁成果,组织开展禁养区关闭搬迁“回头看”活动,确保禁养区内已关闭的养殖场不复养;推进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的科学防治,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

以各流域重要干支流氮磷超标河段、重要湖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和畜禽废污水资源化利用等,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降低农业尾水排出量;在禁止开发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以及大型灌区内,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透水坝、生态沟渠等,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开展大中型灌区水质监测规划及监测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全省大中型灌区的农业灌区水质监测体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推进引黄灌区农田退水污染综合治理,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探索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五、防治交通运输业污染

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内河污染控制,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机制。加快淘汰低效率、高污染老旧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新建船舶严格执行标准规范。400总吨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采取船上储存、交岸接收的方式处置。

第三节 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通过排查底数、监测溯源、综合整治,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一、入河排污口排查

在现有入河排污口基础上,重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建成区、产业集聚区、工矿企业的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采取无人机航拍、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拉网排查,建立排污口信息台账。到2025年,完成四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实现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二、入河排污溯源

在全面排查、监测现有排污口基础上,利用多维度技术手段,逐步完善入河排污口数据管理。重点排污口通过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跟踪污水排放情况,分析污水排放规律,辅助溯源分析;其他排污口可采用实地调查等方法,开展污染源核查和分析,研判入河排污口污染类型、污染程度、排放量、污水来源等,明确污染责任主体。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

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到2025年,基本完成四大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数据库,开展重要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监测,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第四节 主要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

遵循优先治理差水,逐步恢复功能,稳定保障好水的原则,对水质治理河段、水质改善河段和高功能河段分别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功能精准恢复和水安全持续保障的治理措施,稳步推进全省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为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奠定良好的水环境基础。

一、重点河段水环境治理与保障

以全省设有省控断面或“十四五”国考断面且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55条河流为对象,以监控断面水质现状和水质目标间的关系为判断条件,筛选出35个重点治理河段,包括6个水质治理河段、14个水质改善河段和15个高功能河段。

——加快实施水质治理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唐白河(南阳城区段)、泌阳河(驻马店段)、惠济河(开封段)、浍河(商丘夏邑段)、新沱河(商丘虞城段)、卫河(新乡城区段)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重点河流排污口整治、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完善升级,建设人工湿地深度净化污水处理厂尾水,减少入河污染量;实施底泥疏浚、生态护坡、生态基流调控等“增容”措施,恢复河流基本使用功能。

——精准恢复水质改善河段水生态环境功能。针对贾鲁河(周口段)、唐河(南阳段)、金堤河(濮阳段)、共产主义渠(焦作段)等14个水质改善河段的水环境问题,开展水质改善河段水生态环境功能的精准恢复,因河施策、一河一策,深入剖析水环境问题,制定水功能区要求的水质目标达标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水生态净化措施,保障水功能达标,为生态系统完整性提供保障。

——持续保障高功能河段水环境安全。以流域源头区、保护区、饮用水源区等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为Ⅰ~Ⅱ类的高功能水体为对象,降低入河排污口及其他人为建设活动对水源涵养功能的影响,完善周边环境保护设施,加强水环境安全监督及管理,确保水质安全防范,保障水功能不降低。

二、积极开展湖库富营养化防治

对富营养化的湖库实施防治。一是实施总磷总氮总量控制,对湖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氮磷排放的污染源进行排查,严格监管。二是减少内源性负荷,实施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三是对有条件的湖泊适时引流,促进水体流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三、实现水体环境要素指标监测

不断完善信息传输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数据库,实现水体环境要素指标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实时数据。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边界监测站,提升水源地水质监测分析能力;优化调整骨干河道、重要河道入河口水质监测断面,适当加密,优先升级建设黄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形成以自动站监测为主的水质预警预报体系;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实行在线监测为主、人工监测为辅的监测模式,实现对排污口水量水质的同步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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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结合“一带三屏三廊多点”的生态网络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修复的原则,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系统化治理体系,推进沿黄生态廊道、沿淮生态走廊和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带建设,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持续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稳步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和保护,通过湿地保护与建设、河湖生境维护修复、河流生态带建设等措施,保护与修复河湖水域空间,保障全省水生态功能总体提高,有力支撑现代化河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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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格局图

第一节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

结合水文站点分布、流域区域水资源、取用水总量控制情况和已有工作,科学确定重点河流生态流量,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闸坝联合调度等措施,保障河湖生态用水,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

一、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目标

河南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66条,规划选取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污染严重、流经生态敏感区或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较为敏感、生态功能比较重要的41条河流作为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流。结合河道上水文监测断面位置、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河段和水库下泄断面的流量条件,到2025年,将唐白河、唐河、淮河、沙颍河、涡河、洪汝河、颍河、史河、贾鲁河、北汝河、汾泉河、洛河、沁河、伊河、金堤河、卫河、淇河、安阳河、马颊河共19条影响比较大、有保障条件的河流纳入控制范围,2035年前全部重点河流均纳入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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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条数(条)选取河流长江流域7唐白河(白河)、唐河、湍河、老灌河、泌阳河、西赵河、刁河淮河流域22淮河、沙颍河、涡河、洪汝河、颍河、史河、贾鲁河、北汝河、汾泉河、浍河、惠济河、洪河、新沱河、竹竿河、甘澧河、潢河、白露河、浉河、双洎河、臻头河、灌河、寨河黄河流域8洛河、沁河、伊河、金堤河、文岩渠、宏农涧河、涧河、蟒河海河流域4卫河、马颊河、淇河、安阳河41条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流中,《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函》《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二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函》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函》等文件中涉及到9条河流,其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直接采用文件中明确的生态基流或生态水量,详见表7—2;其余河流控制断面的生态基流采用蒙大拿法、Q90法、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法、类比法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到2025年,保障纳入控制范围的19条河道达到生态基流保证率要求;到2035年,纳入控制范围的41条河道生态基流得到基本保障。除河流外,适时开展大型水库生态基流目标的制定研究工作。

为保障河湖湿地等水生态敏感区的生态需水,为水生动植物提供适宜的水力生境条件,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生态需水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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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加强水资源管理。统筹节水、调水等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区域水资源综合管理,将生态用水纳入区域水资源配置统一管理。加快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加强取用水户监管和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河道外用水。坚持节水优先,积极发展农业高效节水,加强工业生产中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再生水、雨水集蓄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降低当地水开发利用程度,退还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加强监控平台的建设,加强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构建区域生态流量预警预报体系,强化水电站等调度运行的常态化监测和管理,建立生态流量的分级分责调度体系,有效保障生态流量。

——加强水网工程建设。结合引调水、水系连通和水库等水网工程,对本地水源进行补充、替换和增蓄。黄海平原、黄淮平原等生态流量保障不足的区域重点实施引调水及水系连通工程,通过南水北调渠库连通工程、引江济淮工程、引白入沙工程、引伊入汝济颍工程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建立不同流域间调水、输水通道,改善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点,加强南水北调水、引江济淮水和引黄水等对生活、生产水源的置换,减少对本地水的取用,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水;通过引沙济商工程等区域内水系连通工程,打造多源互补水网,直接或间接地保障生态用水,实现防洪、供水、生态多元利用。充分发挥引黄水对天然文岩渠、金堤河等水系的生态补水功能,改善天然文岩渠等水系生态基流难以满足的现状。同时,相机利用南水北调汛期弃水,对沿线河流水系进行生态补水。

——实施闸坝联合调度。按照“生态安全、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科学调度”的原则,统筹生态保护与供水、发电、航运等关系,结合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的前提下,根据流域来水和用水需求变化,实施卫河、伊洛河、沁河、贾鲁河、唐白河等河流的水库和闸坝联合调度,合理安排重要断面下泄流量和泄水过程,提高河流纵向连通性。完善水库泄流机制,对无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的已建水库、水电站及拦河闸坝,逐一研究合理设置断面、确定流量目标、增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保障水库、闸坝等按生态流量目标进行泄放,改善下游河道生态需水现状。加强盘石头、故县、泼河、燕山、孤石滩等水库泄流的节律性研究,满足下游河道生态敏感区水利生境精准调控要求,保障敏感区生态需水。

第二节 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保障和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为主线,针对河湖生态问题,通过河流连通性维护、滨岸带保护与修复和河流基底生态修复等措施,维护河湖生境多样性,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推进河流生态带建设,维系健康水域空间。

一、湿地保护与建设

——湿地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11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等35处已有国家级湿地公园的保护和修复,对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实行优先保护,保护现有湿地面积、湿地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开展湿地补水,恢复退化的湿地;加强湿地水环境保护和修复,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持湿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重点开展黄河郑州、洛阳、新乡、三门峡等河段天然湿地保护恢复工作,加强淮河河漫滩自然湿地、沙河湿地等生态补水,加大对黄河故道湿地、鹤壁淇河湿地、宿鸭湖湿地的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汤河水库、彰武水库、汤永河中上游湿地生态修复,保护、修复和提升湿地生态环境。

——湿地建设。依托重要河湖,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形成多个核心湿地生态斑块。推进沿黄河流湿地和引黄湖泊湿地建设;实施史灌河、白露河等主要河流入淮河干流河口湿地保护区建设;加强安阳河、卫河、沙颍河等河道城镇段人工湿地建设,净化入河水质。

二、河湖生境多样性维护

——河流连通性维护。实施跨流域调水和流域内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合理连通相关的河流、水库、湖泊、蓄滞洪区等功能水体,改善河湖水体的流动性。统筹规划闸坝、堤防建设布局,合理优化现有闸坝调度运行方式,对现状闸坝进行提升改造,增强河流连通性;开展滨水带修复,实施护岸生态化改造。选取39段有重要水生态功能及生境连通恢复典型示范意义的河段进行河湖生境连通性修复,其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30段为核心河段、总河长1550公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但具有优质野生水产资源或采砂破环严重的河段共9段为重点河段、总河长997公里。

——滨岸带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调查与评估工作,试点开展建设与修复。在流域源头区,以自然保护和恢复为主,加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源地保护与建设,维持河流岸线自然状态,充分发挥林带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实施以物理隔离和生物隔离为主的隔离保护工程,减少人类活动干扰。在流域中下游区,维持河流自然蜿蜒形态,禁止缩窄河道行洪断面,统筹防洪、通航等功能要求,结合河道整治和疏浚工程,维持或恢复滩地湿地系统,建设生态堤岸和仿自然的水生生境,为鱼类、鸟类、两栖类动物提供栖息场所。建设林灌草相结合的河岸复合生态缓冲带,保障缓冲带合理宽度,提高缓冲带拦截削减面源污染的效率,维系和保护河湖滨岸带生境多样性和稳定性。

——河流基底生态修复。结合河道特点,重点对流域下游平原区河道进行基底生态修复,保留和维持河流自然状态的沙洲、河漫滩等独特地貌,避免将河湖底部平整化,维持自然的深潭、浅滩等区域,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开垦耕地清退行动,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功能。丰富横断面的多样性和纵断面比降多样性,构建河流生态系统完整的、多样的生物群落,恢复其本身应该具有的良性结构与完备的生态功能。对卫河、共产主义渠、马颊河、沁河、蟒河、惠济河、贾鲁河、涡河、汝河、小洪河、沙颍河等河流以及宿鸭湖水库等湖库,通过疏挖河槽和生态清淤等措施,保障枯水季节河槽流量和流速,消除内源污染,为水生生物栖息提供健康的基底生态空间。对金堤河、潢河、灌河、白露河、寨河、史河等采砂河道,采取平整采砂坑、底质复耕和坡面整治等措施,修复破碎化的河床,恢复并重建水生生境。

三、河流生态带建设

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和自然水系特点,建设沿黄生态廊道、沿淮生态走廊、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带;统筹水域、滨岸、岸线等不同空间和城市、郊野等不同河段,实施区域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打造廊道流畅清洁、滨岸水陆交融、岸线安全宜人的幸福河。

——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分区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矿山环境整治等,筑牢沿黄生态屏障。结合沿黄生态廊道不同地段人类活动强度的差异性,确定各段服务主体,进行相应的分区、分类建设,提升廊道的生态功能,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附加值最大化。各地宜结合当地地域地貌特征,按照近城区段、近乡村段、自然荒野段等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复合型生态廊道。三门峡灵宝至桃花峪段,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桃花峪至濮阳台前段,实施滩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差别化管控治理,推进下游滩区生态综合整治;加快黄河干流堤内外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浪保育林建设,推进沿黄711公里复合型生态廊道全景贯通。

——沿淮生态走廊建设。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建设淮河生态大走廊。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淮河干流沿线生态系统修复,强化源头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加强淮河沿线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湿、天然植被恢复等工程;统筹规划淮河岸线资源,岸线的开发利用要满足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坚决遏制乱垦乱占现象;积极打造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上、中、下游协调发展的具有复合功能的沿淮生态走廊。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带建设。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为重点,开展南水北调输水干线生态保护与修复,干渠源头区增容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干渠沿线加强隔离防护、水质保护和植被缓冲带建设,提升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净化能力和涵养功能,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打造成一条水绿相映的生态保护带。

——主要河流生态廊道建设。按照“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能体现流域水系特色、生态问题特征突出、能凸显区域人文文化、能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在四大流域选取主要河流,以保护需求和主要问题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通过水源涵养、重点河段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建设、河流纵向连通性恢复、河流沿线森林廊道建设等措施,构建“生境稳定、绿色亲水”的生态水系廊道。结合四大流域特点,提出各流域生态廊道构建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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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

以提升区域水源涵养能力为目标,增容水源涵养空间,实现水源涵养功能巩固提升;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全省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一、水源涵养

以太行山东部、伏牛山、桐柏大别山等山地丘陵区和南阳盆地等区域为重点,在重要河流源头区、上游区及重要湖库周边,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修复与监督管理,限制或禁止各种危害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下降。

在白龟山水库、三门峡水库以及丹江口水库等城市水源地和重要水源地,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改善水库周边生态系统,加强面源污染控制,保护入库水质,建设隔离防护,防止面源污染。在伊洛河上游和丹江口水库上游等边远山区及人口稀少地区,以大面积封育保护为主,实施封禁治理,保护现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提高涵养水源能力。在鲇鱼山水库、泼河水库等大型水库上游实施生态修复,封造并举,以自然修复为主,通过封育保护、人工抚育、补植等措施,扩大林草植被面积,强化水源涵养功能。在城市周边及水源地,开展生态文明清洁型和安全型小流域建设,提升水源涵养、控制泥沙和面源污染防治能力。

二、水土保持

以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为重点,对丹江口水库水源地、桐柏大别山区、平原沙土地片区及其他水土流失易发区实施分区预防,对太行山区、伏牛山中条山区、桐柏山大别山区以及南阳盆地等重点治理区实施分类治理,加强综合监管,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一)水土流失预防。

——丹江口水库水源地片区。在水库上游实施封禁治理和能源替代工程,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营造水源涵养林;在近库及村镇周边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配套植物过渡带;将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积极推动退耕还林,在农村居住区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设施,减少入库泥沙及面源污染物,维护水质安全。近期防治面积822平方公里,远期1380平方公里。

——桐柏大别山片区。以封育保护为主,辅以综合治理;对荒山荒坡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实施坡林(园)地和缓坡耕地改造,将符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积极推动退耕还林;合理实施坡面径流排导工程和沟道小型塘坝蓄水工程等。近期防治面积531平方公里,远期884平方公里。

——平原沙土地片区。加强监督管理,保护现有植被,建设滨河滨岸植物带,完善农田防护林网,实施林粮间作、平整洼地与翻淤压沙等土地整治措施和农田水利配套措施,治理低岗地水蚀,有效控制潜在风蚀危险,保障农业生产。近期防治面积507平方公里,远期806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流失易发区系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外的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划定。对水土流失易发区要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太行山片区、伏牛山片区、桐柏大别山片区、淮北平原岗地片区和丹江口水库库周石漠化等重点区域,采取坡改梯、营造水土保持林、建设小型截排蓄水工程和治沟工程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规划近期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40平方公里,远期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63平方公里。

——坡耕地综合治理。在国家坡耕地综合治理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坡耕地面积大、分布广的特点,加快坡耕地综合治理,以坡耕地改水平梯田为重点,配套建设田间道路、截排水工程和小型蓄水工程,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相结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规划近期新增坡改梯面积50万亩;远期新增坡改梯面积100万亩。

——沟道综合治理。对黄土丘陵沟壑区的侵蚀沟道进行治理,采取沟头防护、沟底谷坊群、中小型拦沙工程、疏溪固堤以及栽植水保林等措施减缓沟头前进,防冲固沟,保护土地资源,降低侵蚀模数,控制沟道侵蚀,规划近期治理侵蚀沟100条,远期治理侵蚀沟200条。规划近期新建10座骨干坝和7座中小型淤地坝,按照坝体、放水建筑物和泄洪建筑物“三大件”设计,配置视频监控和安全预警设备;对黄河流域100座病险淤地坝开展除险加固工作,其中除险加固骨干坝52座、中型坝48座,并对骨干坝和位置重要的中型坝安装预警监控设备;规划远期对所有中型以上淤地坝安装预警监控设备,确保淤地坝安全运行,提高淤地坝管理信息化水平。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主要措施有坡改梯、经果林、水土保持林以及截排水工程、小型蓄水工程和谷坊、拦沙坝等小型治沟工程。做到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实现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农民生活富裕,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助力乡村振兴。近期规划建设10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远期规划建设20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选择具有典型代表性、防治体系完善、示范效果好、辐射范围大的区域开展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水土保持示范样板,为加快推进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和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引领作用,重点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近期规划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5处,远期规划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10处。

(三)水土保持监测监管。

——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加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河湖、水库水源区水土流失定位监测工作,改造提升现有监测点,建设新增标准化监测点,推进监测点规范化运行;加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与评价,持续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探索推动生态脆弱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河湖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等特殊区域的人为活动监测;结合智慧水利、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逐步构建基于“水利一张网一张图”的水土流失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特定区域禁止行为,开展水土保持限制性行为区域的划分与公告,建立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控制度,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设施验收等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第四节 地下水综合治理与保护

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地下水可开采量为刚性约束,通过加强节水、实施水源置换、增加地下水补给、严格地下水管理等措施,系统推进全省地下水治理,全面保护和修复地下水环境。

一、地下水超采治理

——推进节水压采。实施国家及省级节水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工业和农业等各领域节水。积极发展喷灌、微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到202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可节约水量3.45亿立方米,其中压采地下水1.51亿立方米。到203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可节约水量4.76亿立方米,其中压采地下水2.09亿立方米。

——实施水源置换。高效利用南水北调水、引黄水、引江济淮水、当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源,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加快城乡水源置换,优先利用南水北调水,不足部分考虑引黄水等其他地表水,暂无地表水源替换条件的区域加强节约用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地表水供水工程,规划到2025年全省城乡生活集中式供水压采地下水7.08亿立方米,到2035年压采地下水12.39亿立方米。加快农业水源置换,山丘区因地制宜修建一批小型调蓄工程、雨水收集净化工程、汛期洪水利用工程等;平原区通过河道整治,修建拦蓄工程,充分挖掘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规划到2025年全省农业水源置换压采地下水2.15亿立方米,到2035年压采地下水4.81亿立方米。

——强化地下水回补。实施河流、渠系、坑塘等水体生态治理,建设水系连通工程、引调水工程和调蓄工程,利用拦蓄工程、河道连通,形成一个自然连通的水系网络。在保障正常供水目标的前提下,充分提升黄河水、南水北调水及其他地表水供水能力,相机为主要河湖生态补水;拦蓄雨洪水,加大雨洪资源利用力度,利用水体自然下渗,补充地下水水量,提升地下水水位。

二、地下水水质保护

——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合理布设和完善地下水水质监测站网,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控制和预防地下水污染。

——加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核查集中式供水水源地,逐步关停有替代水源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划设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并清理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污项目的建设,禁止污染物排放并加强地表污染源治理,保障地下水水质安全;对分散式的农村供水水源地,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和控制力度,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场和污水净化处理设施,禁止污水灌溉,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残留下渗,降低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实施地下水水源井改造提质。对规划区内的地下水水源井进行全面排查,对浅层、中深层混合开采的水源井进行单层取水改造提质;对取水过程中存在水质污染隐患的水源井进行改造提质,改造后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应进行封填处理。

——大力推动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排查污染成因,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快推进地下水脆弱性分析和污染风险评估,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技术体系,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针对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制定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管理措施。

——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分类防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回补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制定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釆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补充完善全省废弃井名录库,持续开展封井回填等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健全各级政府、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构建多目标、多部门综合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有效防范地下水污染,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地下水管控

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优化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加大站网建设力度,加强水质、水位监测,强化地下水计量管理,实现城市、农村用水计量。有水源替换条件的区域加大地下水取水井封存力度,推进超采区机井封填工作,加快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加强封存机井管理,确保封存效果。到2025年,新建和改建地下水自动监测井1592处,建设市级分中心1处,封填机电井8.76万眼;到2035年,封填机电井15.44万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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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水文化保护与传承

立足流域区域治水兴水的文化特色,深度挖掘水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打造黄河文化主轴和隋唐大运河永济渠文化带、通济渠文化带、南水北调中线文化带,建设安阳、济源、焦作、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驻马店、南阳、信阳等水文化传承弘扬节点。结合涉水工程,打造水文化载体,保护传承弘扬特色水文化,助力现代化河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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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水文化保护与传承规划格局图

第一节 水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

水文化遗产挖掘与整理。收集涉及河南水利文献与档案资料,整理治水时间、人物、工程、事件及涉水艺术作品等水文化遗产信息。加强对古河道及古代水利设施的考古工作,开展水文化遗产普查,全面摸清水文化遗产的地点、年代、数量、特征及保存环境等信息,推进河南省水文化遗产信息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分析总结各类物质和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水文化遗产保护方案。通过原址展示、陈列展览、实物复原、虚拟现实技术复原、科普著作、数字影视作品发行等手段,加强水文化遗产宣传与展示,编纂《河南省河湖大典》《河南黄河志》等著作,推进河南省数字水文化遗产展示馆、数字隋唐大运河博物馆等建设。

第二节 水文化工程建设

一、黄河文化主轴建设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中,黄河流域有三千余年一直处于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一部黄河史就是中华民族的辉煌史、苦难史、奋斗史。

立足黄河文化,坚持文化引领、文旅融合,突出黄河文化之魂、华夏文明之源,紧密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三门峡—洛阳—郑州—开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走廊为重点,建设三门峡、洛阳、济源、焦作、郑州、开封等水文化传承节点,依托三门峡水库、三门峡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洛河、伊洛河、大运河遗址、小浪底水库、人民胜利渠渠首暨嘉应观、花园口、城摞城、东坝头等水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黄河蕴含的民族品格和时代价值,深度融入南水北调穿黄工程、宋都水系等水利工程和郑州黄河文化公园、黄河国家博物馆、悬河文化和城摞城展示馆、开封州桥遗址博物馆等水文化工程载体,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促进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古都文化、红色文化、南水北调文化等交融辉映,擦亮黄河符号,讲好黄河故事,把黄河文化主轴打造成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精神地标和情感纽带。

二、隋唐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大运河由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构成,河南段包含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洛河及汴河)、永济渠(卫河)、京杭大运河会通河段等,已探明河道长度686公里(有水段267公里,无水段419公里),流经洛阳、郑州、开封市。

依托大运河丰富的文化资源,坚持科学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把大运河文化遗产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名城名镇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等协调统一,以打造沿通济渠古都发展轴、沿永济渠古城发展轴为重点,发挥洛阳、郑州、开封、安阳四个水文化传承核心资源富集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挖掘千年运河积淀的深厚水文化资源。针对有水河段、无水河段、淤埋地下河段的不同特点,分段施策:永济渠重点推进防洪排涝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适宜河段通航,建设调蓄工程,打通补水通道,统筹利用本地水、引黄水向永济渠补水;通济渠重点推进有水河段通航、防洪排涝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实施水系连通,打通补水通道,统筹利用本地水、引黄水向通济渠补水,淤埋河段加强现状绿植保护;会通河利用黄河水补水,逐步恢复河道生态,力争融入京杭大运河复航线路。构筑大运河实体与黄河文化、古都文化、南水北调文化、地域水文化伴生共荣的集中展示空间,再现千年运河芳华。

三、南水北调中线文化带建设

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工程纵贯全省,境内全长731公里。立足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工程、民生工程、现代工程特点和沿线丰富的水文化元素,坚持保护与传承并重、生态和文化融合,以打造丹江口水源文化传承区和总干渠生态文化长廊为重点,发挥南阳、郑州、安阳等水文化传承节点带动作用,联动平顶山、许昌、焦作、新乡、鹤壁等区域水文化,挖掘丹水、垭口、滍水、鸿沟、黄河、淇水、漳水等特色水文化,积极对接荆楚文化、燕京文化等,深度融入总干渠生态廊道、调蓄工程等水文化工程载体建设。建设襄汉漕渠纪念馆、南水北调科学教育基地及移民文化园等科教文化工程,构筑南水北调文化与大运河文化、黄河文化、古都文化、地域水文化交融共荣的集中展示空间,打造“今古相映、多元融合”的南水北调中线文化带。

四、水文化传承弘扬节点建设

郑州——立足黄帝故里、古都、根亲、天地之中以及黄河是中华母亲河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结合黄河、大运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3条水脉,铭记黄河水患惨痛教训,弘扬大禹治水、贾鲁治河等精神,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博物馆等水文化工程载体,助力郑州打造黄河历史文化主地标城市,提升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文化品位。

洛阳——立足厚重的文化底蕴和副中心城市定位,结合古都、酿酒、礼乐、佛教、牡丹、石窟等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水文化,结合黄河文化主轴、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文化带建设,以伊洛河治理、黄河文化生态公园等工程为水文化载体,弘扬传承河洛文化、大运河文化。

开封——立足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叠加融合优势,深入挖掘宋都文化、民俗文化、园林文化、饮食文化、红色文化,按照世界历史文化名都、中国宋代都市文化、大运河漕运文化、黄河治理文化以及新时代焦裕禄精神弘扬要求,紧密结合黄河文化主轴、隋唐大运河通济渠文化带建设,深度挖掘“城摞城”遗址,以宋都水系、贾鲁河治理等工程为水文化载体,弘扬宋都水韵文化。

三门峡——立足富集的黄河文化资源,结合仰韶文化、道家文化、虢国文化、黄帝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深入挖掘三门峡治黄历史和黄河水利文化,建设三门峡中流砥柱博物馆等水文化载体,彰显砥柱精神。

驻马店——立足丰富的淮水文化资源,结合盘古、嫘祖、梁祝、重阳、车舆、铸剑等文化资源,深入挖掘洪河、汝河水文化和“75·8”抗洪救灾精神,铭记惨痛的历史教训,充分发挥驻马店市防洪博物馆等水文化载体作用,借助宿鸭湖水库清淤等工程建设,宣传人水和谐理念,普及防洪、生态水利等知识,达到存史、资政、警示、教育目的,进一步提高水患意识。

安阳——结合殷墟、甲骨文、周易等文化资源,挖掘漳水、洹水、红旗渠等水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对接三晋文化、燕赵文化,结合隋唐大运河永济渠、南水北调中线文化带建设,建设卫共治理等水文化工程载体,利用红旗渠干部学院传承红旗渠精神。

南阳——结合楚风汉韵、三国、冶铁等特色文化,深入挖掘淮源文化内涵,充分发挥淮渎庙文化保护和传承作用,保护和传承丹水、召父、杜母、伯益掘井等特色水文化,建设襄汉漕渠纪念馆、南水北调科学教育基地及移民文化园等科教文化工程,充分利用南阳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传承南水北调精神。

信阳——立足自然山水格局和“豫风楚韵”文化特色,结合红色文化、根亲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茶文化等资源,深入挖掘治淮、漕运、灌溉等水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南湾水库、出山店水库等水文化载体作用,开展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袁湾等淮南支流水库、灌河治理等水文化工程载体建设,保护和挖掘期思陂文化。

济源——保护和挖掘济渎庙、枋口渠等文化遗存,充分发挥小浪底水库、五龙口等水文化载体作用,保护和传承济水、黄河等特色水文化。

焦作——立足焦作北依太行、南临黄河形成的怀川水文化特色,结合太极文化、根亲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深入挖掘人民胜利渠渠首、嘉应观、广利灌区、丹西灌区、黄河号子等水文化遗产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大沙河生态治理工程等水文化载体作用,保护和传承黄河、大运河、南水北调文化。第三节水文化宣传与教育

水文化宣传平台搭建。积极发展水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报纸期刊等产业,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作用,鼓励开展水文化宣传、展示、展览等活动,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水文化宣传平台,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保护和传承水文化的良好氛围。

水文化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安阳、济源、焦作、郑州、开封、洛阳、三门峡、驻马店、南阳、信阳等水文化保护传承节点建设,建设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水文化、水情教育基地,加强水文化教育与交流。推进水文化传播、水情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

水利风景区建设。依托水利风景区水文化载体和区位文化优势,不断挖掘水文化资源、丰富水文化内涵、创新水文化理念、提升水文化功能,进一步加强水文化基础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各具文化特色的水利风景区,使其成为保护和传承水文化的重要平台和展示窗口,充分发挥水利风景区水文化传播辐射力。

水文化研究交流。凝聚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围绕黄河、大运河、淮源、济源、期思陂、红旗渠、南水北调、小浪底等为代表的古今水文化,加强对治水历史、治水理念、治水方略、治水措施等的研究和交流,从中提炼科学的文化内核,形成一批水文化研究成果,为未来治水兴水提供有益借鉴。

第九章 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强化河湖长制,健全水治理法规体系,完善四水同治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治水体制机制改革。依托智慧水利建设,加强对河湖、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水安全风险的监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体系,不断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强化河湖长制

强化河长湖长和部门职责,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六项任务有序落实,扎实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完善组织体系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体制,提升省级体系、完善市级体系、健全县级体系、充实乡级体系、强化村级体系,实现五级河长一齐抓、一张网络全覆盖。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交办督办等作用,完善组织体系,形成党政负责、河长办牵头、部门协同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党政主要领导签发总河长令部署河湖长制年度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河湖长述职,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意识。

二、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建设,规范认定和整治标准,消除存量,遏制增量,防止问题反弹。固化“三个清单”交办机制,加大暗查暗访力度,落实定期通报、提醒约谈制度,强化河长制权威。推广“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落实“河长+网格长”机制,助推“天、空、地、人”一体化“智慧河湖”监管网络建设。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工程性采砂监管,严打非法采砂,规范合法采砂,大力推广机制砂。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依法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实现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创建示范河湖,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河长办能力建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找准角色定位,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宣传引导等工作,不断提升综合服务、业务处理等能力;加强河长制成员单位能力建设,履行本部门职责,协助服务对口河长,积极主动参与河长办工作,形成有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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