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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2-04-07 10:01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关键词:水务发展水务建设深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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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开展河流湖库生态修复

推进沙井河等39条河流驳岸生态化修复,适当恢复河流的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增强流域防洪排涝能力。通过河道蜿蜒性、连续性修复,河床生态化以及河流湿地恢复改善河道形态多样性,恢复岸线的生态涵养能力。优化河道植被群落,为水生生物提供栖息、繁衍和避难的场所,采用人工促进下的自然修复技术,培育适宜本地生长的水生植物,种植“水下森林”,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发挥河湖生态调节、循环、净化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感潮生境特有的底栖动物和鱼类多样性,维系河流生态平衡。结合碧道建设,构建湿地、亲水植被、乔灌木结合的立体、弹性水库生态景观系统,修复老虎坑、立新等9座水库岸线。结合城市更新,推进暗渠复明。

三、全面加快湿地建设

新改建定岗湖湿地、潭头河湿地、排涝河湿地,塘头湿地、航港湿地(碧道工程中实施)、石岩湖湿地、九围河口湿地、宝石湖湿地(铁石保障工程中实施)等8个湿地,改善水质,增强生物多样性。

四、进一步完善多源补水系统

完善补水泵站、管网、补水口的控制、调节、维护系统,制定科学合理的汛期与非汛期运营维护、水量调度分配方案,逐步实现从明渠补水向暗渠、支汊流延伸。统筹区域生产、生活、生态资源,综合考虑河流雨源性特点,结合碧道建设,以水质净化厂尾水、非供水水库水为水源,构建以再生水为主、湖库为辅的多水源补水保障体系,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多样性。

五、完善生态监测评价

将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指标纳入常规监测,把健康河湖作为管理目标,研究建立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开展水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在沙井河、西乡河等试点开展生态本地调查评估,提出河湖生物多样性恢复和保护策略,为美丽河湖规划设计及管理提供重要依据。确定适合宝安区河流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制订水生态评价标准,提出包括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生态基流满足程度、河岸带植被覆盖度等在内的河流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为河流生态修复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节 创新驱动数字水务基建

在智慧水务一期基础上,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上下功夫,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升级改造,构建基于5G应用的水务智能感知网,建设数字孪生水务大脑,开展行业智能服务,推进智慧水务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建设,让水务管理更聪明、更智慧。

一、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升级完善

加快推进水务智能感知网建设。围绕茅洲河片区、大空港片区、前海铁石片区等三大重点片区EPC工程,基于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自动监测项目、宝安智慧水务项目一期、宝安排水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成果,积极推进智慧水务升级完善,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水务智能“感知网”,对宝安区河道、入河排放口、雨污水管网、入库暗渠支汊流、清洁基流较大的暗渠支汊流、道路下方暗渠支汊流等根据现地情况进行全天候水质、液位、流量等监测。对泵站水闸开展远程自动化控制改造,采集视频状况、自动化工况等接入智慧水务系统,实现防洪排涝应急场景下的河流“涨关退开”自动化控制、联合、综合和优化调度。利用5G+、AI、大数据等技术,开展智慧化河道巡查试点工作,通过无人艇搭载各类传感器,实现对河流状态、水质、底泥淤积情况、涉河违法事件进行整体的研判和监管。全面加快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和升级智慧水务信息资源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形成水务数据和业务中台能力,深化水务数据治理,构建数字孪生水务信息和业务模型,强化业务模型的快速构建和自动生成能力。利用BIM技术,建设水务动态数字沙盘,对全区水库、河流、泵站、闸站、管网进行BIM建模,形成基础数据与监测数据的联动机制,用水务现实与虚拟的一一映射,逐步实现数字孪生水务的建设目标。建设水务智慧使能平台,通过应用接口为上层水务业务应用提供模型、算法、知识等基础能力的方式,实现对预测预报、工程调度、辅助决策、迭代优化等智慧水务核心功能的支撑。强化行业水务智能服务。进一步推进水污染治理、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碧道建设等领域水务智能化应用。水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实施GIS管网实时运行、河道补水智慧化调度控制。防洪减灾方面,重点推进水务工程安全健康及险情监测智能应用。水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开展防洪供水统筹调度、水源水质预警监控、水库标准化管理。节约用水方面,重点推广智能水表应用、用水大户用水监管,以及建设节水信息共享及决策平台。碧道建设方面,重点构建碧道智慧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平台展示,为市民提供真实生动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等水情教育服务。

二、注重智慧水务科技创新

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未来科技城、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建设,聚集一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总部企业,打造大湾区重要活力区和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未来科技城互联网技术,打造一流科技创新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联合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培育水安全、水环境治理实验室。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各地水务科技人才、信息、技术和产业等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全球视野和竞争思维,引进世界一流水利管理理念和治理技术,助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科学研究。协同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开展区域厂、网、河、库等水务设施一体化管理与调度研究;结合碧道规划建设,开展区域内小型水库功能定位研究;结合长制久清,开展初雨管控研究。加快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5G+AI、BIM技术、装配式技术等新技术在水务工程应用。

三、完善智慧水务管理体制机制

理清智慧水务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加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突破相关核心关键技术,实现技术到产业的转化,推动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根据运维主管机构、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工负责的架构,明确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模式,构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过程管理流程,落实服务考核,形成规范的智慧水务运维工作机制。完善水务设施运行管护保障机制,创新管护模式,推进水务工程管养分离,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专业维修、养护服务等社会化运营管护模式,从而确保智慧水务系统能够稳定运行,切实发挥作用。

第八节 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宝安区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重点领域,推动水务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强化全周期、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力提升排水管理水平

全面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加快推进排水管理小区进场维护,完成各小区首次进场清淤、检测、测绘、修复工作及排水立管标识、排水管理进小区公示牌制定;加强排水管渠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单元出户井、市政接驳井等关键节点,确保晴天雨水管渠无混流污水,污水管渠运行液位正常。严格行政许可管理制度等多种措施,实现专业运行管理进小区全覆盖、管养维护全覆盖、排水户动态管理全覆盖、巡查监管全覆盖、排水排污许可全覆盖、排水综合执法全覆盖、预处理设施全覆盖及宣传引导全覆盖,逐步达到排水精细化管理目标,巩固和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提升排水设施运营维护水平。严格按照管养计划和标准,落实管养人员设备保障,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及管理,定期开展污水干管等排水设施的巡查和保护,严厉打击打破、损害水务设施及新的错接乱接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运营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每季度在线统计清疏计划完成率、人员设备配备率、工地巡查率、排水户普查率等运营管理数据,提升排水设施运营维护水平。建立健全排水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排水网格化管理,新建排水管网验收移交机制,建立预处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水管渠GIS系统并做好动态更新,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水务设施管养办法监管设施管养单位,确保管网、泵站、水闸、水库等各类水务设施安全运行。探索建立排水设施应急工程快速实施机制,及时与现场人员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掌握。健全“1+10+126+N”四级联动管理机制,形成全方位“巡查-反馈-处理”体系,实现排水设施精细化、专业化、全链条管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排水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向源头延伸。加快存量及新建管网内窥缺陷整改。严格开展排水设施生产运营安全督导检查,跟进管道安全隐患、内窥缺陷整改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排水设施管理水平。全面实施排水许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力量,加强宣传动员,引导排水户主动办证;进一步优化排水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组织开展批量现场勘查并协助排水户完成网上申报,推动生产经营性排水户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和备案手续,加强审批后日常监管,实现排水许可与排水户分类管理全覆盖。

二、持续开展面源污染管控

开展重点面源污染源整治。常态化巡查餐饮汽修街、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美容美发场所等重点面源污染区域。通过工程整治手段完善重点面源污染区域的污水收集系统,设置小管径的弃流井并加强日常清疏管养,加强面源污染预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整治乱排水行为。持续开展整治乱排污水行为,严禁汽修洗车、美容美发、农贸市场、垃圾转运站等重点面源污染场所出现雨污混流、乱排乱倒、超标排放等突出排水问题。规范室外水龙头和洗涤池设置,杜绝室外各类清洗、洗涤产生的污水进入雨水系统。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引导,形成依法排水、全民护水的氛围。加大面源污染执法。加强多部门执法监督整治,生态、水务、城管、市监、住建、交通、公安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内涉水污染源监管。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系列行动,加强对内涉水工业污染源的执法,依法对直排、偷排、超标排放废水等违法行为顶格查处,推进涉水工业污染企业(场所)升级改造、入园发展或者清退淘汰。对排水户的违法排水行为进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水户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简易执法,提高处罚的可操作性。

三、不断完善决策执行和协同联动保障机制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重点巡查督办河岸以上污水零直排创建、区域乱排污水、乱丢垃圾行为整治;完善河长湖长述职机制,推动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履职;加强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长和官方河长联动。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成效。严格规范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强化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加强涉水空间保护利用。建立河湖常态化“清四乱”工作机制,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坚决遏制增量,持续改善河湖面貌。高效运行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三+四+六+十”工作机制。提升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三+四+六+十”机制工作效能,协调发改、财政、规自、生态、交通、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对水污染治理支持和力度,保障水污染治理工程高效推进。加快问题排查整治及工程收尾工作。严格执行EPC项目“提速增效”管理1+6工作机制,依托三大片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等EPC工程,反复开展问题排查,加快推进工程验收结算,强化组织、倒排工期、问题细化、逐项破解,力争年底三大水环境综合整治EPC工程子项和四大正本清源EPC工程验收结算。继续加强跨界河流协同治理。依托省市决策平台,加强茅洲河、塘下涌等2条跨市河流及新圳河、双界河等15条跨区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从溯源排查、管养维护等方面协同配合,完善跨界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预防应对工作机制,确保跨界河流水质稳定。

四、实施河湖湿地海岸线管控

根据宝安区河流湖库湿地海岸周边城市发展情况、结合蓝线空间管控保护河湖湿地及两侧绿地,进行蓝绿空间一体化规划设计,形成河湖湿地的蓝绿生态通廊。加大水域、岸线开发保护等方面的统筹力度,以及水域空间和水岸线监管,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实现涉水空间涉水事务管理考核全覆盖。以茅洲河干流、石岩河、沙井河等为主的68条河宽度不小于蓝线规定宽度。划定蓝线水库12座,水库生态保护线不少于现有水库蓝线范围。燕罗人工湿地、海上田园湿地、西湾红树林湿地等8个湿地公园保护范围不小于现状蓝线保护范围。

五、强化行业治水手段

强化水资源与供水精准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推进电子通讯、能源、建筑等重点行业实现生态化转型,大力扶持发展低耗水、低污染、零排放的环保产业,降低城市水资源消耗。加快水源水质预警监控系统建设,全区供水水库、引水工程、水厂和给水管网实现全覆盖。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终端治理的都市饮用水水库保障机制,加强污染源控制。排查侵占水源工程中水源地、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理范围的违建行为,坚决遏制和打击对供水水源水质可能造成污染的非法行为。做到好水好缸、优水优用、资源统筹,对饮用水源水库实施“铁桶式”保护,彻底解决雨季溢流雨污等污染风险问题。强化防洪排涝安全管理。建立防洪排涝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河道海堤管理,强化对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专业维护管理。印发《宝安区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汇编》和《宝安区小型水库管理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开展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突出重危大工程重大风险源管控和汛期前、中、后水务设施安全检查,提高城市抗灾救灾能力。完善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转型规划建设现行机制,将规划、建设项目两大类建立规划管控制度,把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总规、控规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实施规划、建设项目海绵建设全过程管控,建立从立项开始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控机制。建立海绵城市长效机制,让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发展,从建设局部海绵转变为全域海绵建设。强化水环境监督管理。开展水政专项执法行动,完成水利部部署的陈年积案清零任务;对重点面源乱排污水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建立河湖常态化“清四乱”工作机制,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坚决遏制增量,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强化工业废水、河流水质排放监管,对重要考核断面及重要工业废水排放口的实时监测,做到水质数据实时传输报送。做好污水管网管理养护,摸清家底,分段分期对漏损现象进行维护,保证管网正常运行,改善污水管网的入渗入流问题。推进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建立和完善流域环境保护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流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流域生态环境事故协商处置制度、河长制相关联络制度等,形成流域协同治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区水污染治理指挥部“三+四+六+十”机制工作效能,保障三级会议高效运行,及时解决水污染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面源污染管控,逐步废弃混合收集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杜绝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乱扔,引入先进的建筑垃圾破碎设备,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健全碧道建设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做好现有项目转化。加强碧道建设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与协调,充分征求街道意见,明确各级分工,一街道一特色,推进碧道空间贯通,河道岸线在保障行洪安全条件下要进行大力开展河道生态岸线修复,打造精品示范。统筹碧道建设,对压覆河道、暗渠、侵占河道蓝线的建筑要进行明确登记造册并结合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进行拆除。创新投融资机制,明晰投资边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碧道建设。完善运营维护机制,实行市场化经营,强化任务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监管。严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监管,确保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平稳开展。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和宣教,推进水土流失信息化建设,做好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推动在建工程线上监控,溯源排查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强化依法行政,开展各类型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

六、加快推进治水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能力管理。开展应急风险防范,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健全预报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救援能力等机制和流程,提升紧急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探索洪涝保险机制,减轻城市救灾经济压力。加大公益宣传,提升市民自身对灾害的防范意识。强化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建设。编制《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体系调度方案与应急响应预案》、《宝安区防洪潮排涝规划(2020-2035年)》,开展辖区极端天气下洪涝风险分析研究、山洪截滞系统和高水直排隧洞专题研究,绘制重要河流海堤洪水风险等级图,梳理区域易涝点,做好极端天气下重要区域洪涝风险评估和防控,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严格水政执法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水务工作会议精神,在水务设施、建设工程、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四个领域,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影响水务设施安全运行、水环境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协调性分析

本规划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圳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圳市防洪(潮)规划(2021-2035)》、《深圳市内涝防治完善规划(2021-2035)》、《深圳市河道补水设施规划》、《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节水典范城市工作方案(2020-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宝安区碧道建设规划》、《宝安区综合市政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计划是协调的。

第二节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本规划实施后,环境有利影响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通过实施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水质保障、水厂改扩建与深度处理、优化管网布局、社区管网改造、优饮入户,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二是通过全民节水,管网漏损率控制、节水载体创建、再生水管网布局等工程与管理措施实施,全方位、多维度的对节水进行宣传,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三是通过高标准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多维并重,抓大放小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保障河畅提固,促进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全面提升。四是通过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全面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纵深推进暗渠支汊流溯源纳污整治、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定位研究、推动初雨调蓄池建设及污泥粪渣资源化利用,持续巩固治水成效,改善城市水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宜居的居住空间。五是通过河流湖库型碧道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还水于民,还河于民,建设“白鹭成群,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六是通过河流湖库湿地水生态系统修复、多源补水系统完善、生态湿地工程建设、生态河湖调查评价、增加河流生物多样性,恢复河流生态功能与健康,重塑秀美生态河岸空间。七是通过建设数字管理体系,注重科技创新、智慧赋能、完善体制机制,驱动数字水务新基建,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智慧水务管控系统,实现水务管理更聪明,更智慧。八是通过提升排水管理水平、开展面源污染、完善决策执行和协同联动保障机制,河湖湿地海洋岸线管控、强化行业治水手段,全面推进水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不利影响。水务工程建设可能对环境也存在一些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规划待建管网工程建设会对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造成一定影响;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对环境空气以及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采取措施。对于环境不利影响,可通过一定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依法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二是按照《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是做好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工作,确保运行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和发展任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宝安区的总体发展布局。规划的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较少,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可以得到规避和减缓,在环境方面总体是可行的。

第五章 规划投资估算

经初步匡算,宝安区“十四五”水务规划总投资规模为37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投资88亿元,新增项目投资2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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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投资结构划分,水资源投资134亿元,水安全投资121亿元,水环境投资44亿元,水生态投资71亿元,水管理投资4亿元。其中海堤、碧道、防洪潮排涝等工程建设争取市或者市区财政共同投资建设。

项目投资主体根据市投资事权划分确定,项目投资估算以发改部门批复金额为准。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同时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发挥规划的作用,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必须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保障、宣传保障四方面,提出“十四五”水务发展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各有关部门及街道,责任到人。完善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整合信息资源,及时组织会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行政审批,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第二节 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全面保障水务建设投入。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建立水务行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推进水务项目PPP、EPC、F+EPC、EPC+O模式,通过特许经营、发行债务、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等参与水务建设与运营,扩大水务投资规模,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工程建设。

第三节 人才保障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考、选调、选聘等方式,多渠道引进一批年龄梯次合理、专业结构适配、综合素质优良的干部;加强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初步建立覆盖干部职工全生命周期、全职业生涯的培训体系,增强干部的国际视野,全面提升水务干部队伍的领导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四节 宣传保障

提高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透明度,开启民智、体现民意,加强公众参与,通过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公布供水水质、黑臭水体、河湖环境及水质净化厂运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对违法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开展爱水、护水、节水志愿者专项活动,加大水务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深圳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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