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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各地(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8月30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于部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不罚);部分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8月15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管理,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对符合规定的28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详情如下: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情形,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内蒙古印发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适用本指引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采取措施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事实前提,以在要求的期限内主动申请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为程序前提。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实施本指引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制当事人公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于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14类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拉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奖励作出规定,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1000-20000元人民币奖励。《拉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整治范围包括亚运场馆周边、存在环境监测数据高值点工业园区(集聚区)的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使用单位,化工、印染、钢结构、喷涂、包装印刷、制药、建材、汽车钣喷等行业。重点打击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大气污染物的;通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和工业产值的持续增长,危废处理行业一度被视为“黄金赛道”,吸引了大量资本和企业涌入。然而,随着市场逐渐饱和,产能过剩、价格战激烈、利润下滑等问题接踵而至,曾经风光无限的危废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业绩不佳:巨头利润大幅下滑2月18日,海螺环保发布公告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北极星固废网从京东拍卖获悉,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含土地、无证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家具、存货等于3月2日结束竞拍,且成功拍出。本次起拍价为78007443.2元,成交价为95257443.2元。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7月21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按照“市内利用处置为主、跨省转移利用处置为辅”的总体要求,主要把握三方面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覆盖治理。聚焦部分固体废物消纳能力不足、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2月19日,江西发布《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公告显示,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超产生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部分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长期闲置的情况。详情如下:江西省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项目建设引导性公告为深入贯彻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省内一家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外一家单位环境治理或者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使用,其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单位免于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提出,到2030年,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部1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6年,
2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国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基本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危险
7月31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污案2024年3月,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公安机关在联合调查威远轻舟运输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通过公安机关掌握了该公司还将泸州市某酒厂发酵废水倾倒在自贡市沿滩区某处土
3月21日,广德环保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年2月27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发现广德环保水污染防治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初期雨水收集池未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且厂区西南面(锅炉附近)部分初期雨水
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3月13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为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违法排水排污行为的通告穗府规〔2024〕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排水排污行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自从我省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各地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3起举报奖励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23年6月26日至7月16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娄底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
近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惠州市欣可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做出政处罚决定,共处罚46万元!2023年惠州市欣可达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23〕46号惠州市欣可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441300096032858K法定代表人: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针对“企业拆除大气和污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还需要进行审批”的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主题:企业拆除大气和污水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还需要进行审批?内容:由于《中华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均已删除了“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及配套办法的实施,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效震慑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近年来,生态功能逐渐提升,“青山绿水,鸟欢鱼跃”已渐渐成为我们生活中的美丽风景线。但仍有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心存侥幸,隐蔽起来从事违法生产加工,
5月8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化州)罚字〔2023〕4号,一污水处理厂因进水超标导致系统崩溃,利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22万元!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茂环(化州)罚字〔2023〕4号化州市百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2023年4月,江苏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常州市督察发现,常州市部分地区对洮滆片区水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水环境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滆湖、长荡湖(洮湖)是太湖上游重要调蓄湖泊,常州市洮滆片区主要位于武进和金坛,是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区域,也是我省太湖流
2022年10月31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嵊州市西部乡镇的绍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外排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另外,在沉淀池外排口旁边发现一座围墙,其底部有一个墙洞正在排放冷却废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沉淀池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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