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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02-10 13:53来源:吉林发布关键词:无废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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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按照国家“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等21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绿色吉林、美丽吉林提供重要支撑。我们今天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先生,向大家介绍《方案》有关情况。共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孙大维先生、省住建厅副厅长闫忠和先生、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秦吉先生、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华先生、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东方先生,他们将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下面,首先请李伟华先生介绍情况。

李伟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对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厚植生态优势、推动绿色发展,全方位推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我厅会同20个中省直部门(单位),编制了《吉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至此,我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一、“无废城市”概念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二、“无废城市”建设背景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深圳、威海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向国家择优推荐“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综合各地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后,2022年,向生态环境部推荐长春市、吉林市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候选城市。生态环境部于同年4月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我省长春、吉林两个城市入选。我省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在先期开展建设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方案》。

三、“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内容

“无废城市”建设主要涵盖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城市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农村固体废物、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等7个方面内容。围绕这7个方面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支撑,我们谋划了7大工程,为全面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供项目支撑。

(一)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提质增效工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实现源头减量,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推动大宗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鼓励支持火电、钢铁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开展“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试点工程。建立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管理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完成《吉林省危险废物可追溯管理系统》和《吉林省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智能分析平台》建设,形成一套适用范围广、操作方便易用、数据运行稳定的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

(三)医疗废物处置平战结合工程。鼓励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村、镇、县阶梯收集转运,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对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综合评估,推动提质改造。充分吸取疫情期间中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暴露出的问题,组织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将医疗废物应急转运能力储备纳入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运力不足时,能够第一时间启用应急储备运力。

(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以公建项目为重点,提高装配式建筑使用比重。推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产生量。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要求。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应用于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较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进行生态修复。

(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日清运超过300吨的地区,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8%以上。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地级城市基本能够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稳步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六)农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工程。发展生态养殖,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合理施用。着力构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落实农药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回收责任。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全面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力争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有序推进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

(七)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和区域交易中心,支持建设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品牌回收省级示范企业。依托处置企业建设电子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示范工程。建设白色泡沫塑料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以五金器件制造厂、铸造厂、高炉钢厂为重点建设废钢再利用示范工程。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提高家电回收率。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服务性行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创建节约型机关,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可循环绿色包装应用,推进产品包装、销售包装和快递包装一体化、减量化。“十四五”期末基本实现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

下一步,我省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落实好《方案》,不断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吉林作出贡献!

中国日报:为确保顺利实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我省出台了哪些措施?

李伟华:

我们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政府负责领导当地“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工作,要求各地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形成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按照具体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密切关注重点工作的进展,加强协调指导,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着重建立部门会商、技术帮扶、定期调度、考核评价等四个机制。对“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实行部门会商。成立省级“无废城市”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为各地提供跟踪式技术指导。定期调度并督导各地“无废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生态强省建设考核体系、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保障体系、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环境管理市场体系。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鼓励跨区域合作,加强设施共建共享。引领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执法。整合各部门现有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数据共享,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善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依法联合打击危险废物跨省非法犯罪活动;对跨省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协同调查处理。

长春日报:长春市是大型城市,在建设“无废城市”过程中,将建设哪些项目?预计什么时间建成?

王华:

建设“无废城市”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化、资源利用化和处置无害化,那么实现这些目标,除了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本还在项目保障。

我市以打造中韩国际合作示范区和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两个绿色低碳产业基地为龙头,全面打造新能源、新材料和循环经济产业链集群集聚模式,推进“无废城市”与“双碳示范城”有效衔接。

“十四五”时期,共规划建设9个方面、42个重点项目。涉及建筑业源头减量1个、生活领域源头减量6个、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个、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9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4个、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2个、危险废物处置4个、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12个,还有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2个,这些项目将在“十四五”期间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长春晚报:生活垃圾分类是“无废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我省在这项工作上进展如何?要达到“无废城市”的目标,还有哪些工作要加强?

闫忠和:

生活垃圾分类是“无废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改善,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列为生态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高位统筹、一体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牵头部门,先后印发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编制印发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十四五”规划。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发改委等部门聚焦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绿色家庭创建、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方面出台意见。长春市、白山市、延吉市颁布了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办法。

二是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对照“分得清、收得齐、运得快、处理好”的目标,推动垃圾分类全链条设施建设。全省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15座、餐厨垃圾处理厂2座,还有8座垃圾焚烧厂和3座厨余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设置分类投放设施30余万个,配备分类运输车2875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是示范引领不断加强。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开展垃圾分类,实行示范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共有5268个小区、4652家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省直机关69个厅局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5500个,实现办公及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

四是宣传发动不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动员家庭积极参与。从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方面入手,开展分类大讲堂、“垃圾减量日”等实践活动3700余次,参加人数26万人次,为垃圾分类打下坚实基础,使垃圾分类变得有力量、有温度。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生态强省和“无废城市”建设,聚焦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是进一步推进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在建焚烧设施建成运行,加快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到2025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二是进一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打造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广先行先试成果,不断提高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加强监督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和设施建设典型,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为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作出新的贡献。谢谢!

吉林日报:吉林市作为此次“无废城市”建设设点城市之一,有哪些好的基础?距离全面建成“无废城市”目标还有哪些差距?

郭东方:

吉林市是以化工为主的工业城市,工业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占比较高。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随着,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金隅冀东磐石、永吉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固废处理项目建成运行,我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可以说在“无废城市”建设方面有比较好的基础。目前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和社会生活生产废弃物等综合利用率仍有待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处于初期阶段,人民群众对建设“无废城市”的思想认识和参与度不足。下一步,我市紧盯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领域固废、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管理体系建设等六大方面,全力推进粉煤灰仓储、秸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无害化利用等固废项目谋划建设。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范围和创建规模,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全力补齐短板,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中国新闻社:我省在城市废弃资源利用方面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孙大维:

结合省工信厅工作职责,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努力提升城市废弃资源利用能力。从2015年开始,工信部门分别制定了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城市废弃物利用规范管理办法,重点培育一批行业规范企业,以企业为主体,整合了城市废弃资源,目前已有一汽综合利用股份公司、长春东北交易中心、长春欣鼎、吉林盛祥、吉林通钢、铁阳盛日等16家企业,进入国家规范企业名单,这些进入国家示范企业年综合利用废钢铁122万吨,废旧动力蓄电池1.3万吨,产值40亿元,利税6000万元,税收减免1400万元。此项工作我们还要深入推进,通过准入制度,规范企业名单、第三方评价、溯源管理等方式积极培育省内企业,通过政策、财税等优惠手段,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我省城市废弃资源利用能力。

二、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先行先试工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家推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在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上我们分三个方面同时推动。

一是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梯级利用电池企业及再生利用电池企业进行溯源管理,做到所有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内全程可监控。目前富奥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吉林铁阳盛日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再生利用工作,这2户率先在东北高寒地区开展此类工作的企业,已进入工信部规范企业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果。

二是鼓励对退役光伏组件叶片等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我省吉林重通成飞新材料公司实现了光伏组件产业链全程再生,已进入工信部绿色产业链供应企业,此项工作全国也是刚刚起步,我省将抓住机遇,推动风电领域再生利用工作,在松原-白城一带建设东北地区风电设备再生利用区域中心。

三是支持一汽集团联合11家企业进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研究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相关工作,力争2年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为我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先行先试提供有益的尝试。

三、推行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创建。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供应链。一是建设绿色低碳工厂。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2个、省级绿色工厂112个。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汽车、机械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创新低碳管理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的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循环化发展。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绿色供应链2个、省级绿色供应链17个。今年,我们将推动实施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动态化清单管理,鼓励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企业生产模式绿色循环化转型。

此外,我们还要在城市废弃资源利用方面,配合生态环保对废钢、废轮胎等再生资源的整治、利用;配合城建部门对生活垃圾中符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废纸、废塑料等进行筛选、利用;配合卫健部门对医用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工作。

吉林广播电视台:产生农业固体废物点位多、面积广,如何有效利用处置这些农业固体废物?

秦吉: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农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的省级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专家指导组。编制“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导意见。拓展提升“梨树模式”,形成玉米秸秆覆盖还田、深翻还田、碎混还田、水稻秸秆搅浆还田等技术模式7个。2022年实施保护性耕作3283万亩,是2012年的14.2倍,目前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78.9%,目前稳居全国第一位。

二是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成效显著。加强工作推动和技术指导,出台回收处理实施意见。开展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560亩。布设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15个、省级监测点3个,形成稳定监测网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8525个,举办培训348期,培训基层生产经营主体1.4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夯实部门和地区责任,召开省级联席会议,抓好国家项目试点,推广深翻、堆沤、青(黄)贮等“五化”利用技术模式,加强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还田监测和资源台账建设,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开展地膜污染残留量监测和残膜回收再利用调查,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调动企业收购农膜的积极性,增加农膜收储利用量,提高全省农膜回收利用率。

三是进一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行省市指导、县乡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属地责任,完善回收处理体系,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回收处理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香港商报:长春是汽车城市,那么在减少工业固体废物方面有哪些因地制宜的考虑?

王华:

汽车是长春市支柱产业。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统计结果显示,汽车制造业占比60%以上。汽车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无疑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下步将在4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在建设载体上。依托“双碳示范城”“无废城市”建设等载体,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优化整合,建立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管理新机制。

二是在技术管理上。积极推行汽车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点对点”综合利用等模式,同时,搭建汽车制造业与循环经济产业园、汽车拆解业等合作平台,打造工业废物循环产业链。

三是在收运处置体系上。依托城市管理体系,在制造企业全面推广“环保管家”等专业运营模式,构建固体废物一体化分类收运处置网络。

四是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上。借助高校技术资源,推动汽车制造业与吉林大学等重点高校开展技术合作,促进固体废物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中国吉林网:吉林市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郭东方:

生活垃圾处理是“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吉林市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政策法规。加快出台《吉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条例》,完善《吉林市城区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环境卫生精细化作业手册》等法规文件,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律政策遵循。

二是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动高新区、经开区等示范片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城区选择2至3个街道进行试点。同时加大垃圾分类硬件投入、推动习惯养成、上下协同联动。

三是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磐石市、舒兰市、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磐石市的项目已经投入使用,舒兰市、蛟河市的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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