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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未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3家单位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

2023-05-04 11:24来源:四川生态环境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废气无组织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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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喷涂、家具生产过程中,调漆、喷涂时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未经有效收集和处理,经过光化学反应后会形成臭氧,造成大气污染,含有苯、甲苯、乙醛、丙烯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性有机物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2023年3月以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近期,有3家单位因未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调查,现予通报。

案例一

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3年4月6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安经开区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修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维修车间正在进行调漆作业,调漆房未密闭,无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设施;烤漆房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填充不完全且被灰白色灰尘包裹、无吸附棉,基本失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吸附效能,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立案决定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

某汽车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3年4月6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安经开区某汽车有限公司(汽修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维修车间调漆房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与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后端的排气管连接后直接外排;喷漆房内正在进行喷漆作业,但喷漆房大门呈敞开状态;喷漆时废气处理设施呈开启状态,但该废气处理设施内20组光氧灯管全部损坏,设施内未放置活性炭、未放置吸附棉,基本失去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吸附和处理效能,未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设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立案决定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某家居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2023年4月14日,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家居有限公司(家具厂)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未密闭的临时油漆调配间内使用、暂存大量未加盖的油漆桶、稀释剂桶、固化剂桶,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立案决定并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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