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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源头治理,提升工业固废减量潜力
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严格按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相关技术规范核发排污许可。严控产生需填埋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从严把关新建项目环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内容审查和验收。按国家名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按照增加碳汇、减少碳源的原则,限制和淘汰落后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能源(电力、热力)行业稳步扩大水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减少固废产生源。
推动企业绿色生产。推行绿色生产和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提高源头替代使用比例。构建绿色供应链,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产废单位内部开展循环利用。深化绿色制造生产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循环低碳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推进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协同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工业固体废物共享消纳、集成控制、转化利用为核心的生态链接发展模式。
专栏1推进无废集团建设
积极推进浙江省首家“无废集团”试点——桐昆集团建设工作,作为嘉兴市乃至浙江省大型企业建设“无废集团”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桐昆集团依托数字运营平台,打造从生产落筒包装入库到发货全链条自动化无废生产线,并实时显示生产数据、排废产废数据。与传统生产线相比,无废生产线基本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下降30%左右。复制推广桐昆集团试点经验,推动有潜力的企业固废产生量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末端处置规范化,最终实现集团整体绿色转型。
(二)统筹一体建设,健全工业固废收运体系
深化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和贮存标准,统筹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处置,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点分级管控等技术和管理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工业危废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焚烧污染控制相关标准要求。
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废旧物资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等“多网融合”的回收站点。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收集废旧纺织品,大力推动城市废旧纺织品工业化利用分拣中心的试点示范,探索高效循环利用模式。积极构建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覆盖率100%。严格嘉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固废电子台账管理,依法如实记录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
专栏2收集转运提升工程
1.工业固体废物精细化分类提升工程。整合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废旧商品收运体系,探索构建智能、高效、线上线下协同的“多网融合”回收处理体系。推行生产责任延伸制度。
2.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示范工程。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评价体系,开展相关营业主体分级评价,开展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收运平台长效运营。
确保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保质增效。推动小微收运平台参照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进行管理,优化服务功能,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体制机制。督促落实收运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物流仓储、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营和安全生产能力水平。支持收运单位为产废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预处理、申报、建章立制等延伸服务。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专业化、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动态全覆盖。坚持危险废物就近处置原则,维护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强化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利用拓径提效
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推动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建筑材料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地下采空区充填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取固废中有价元素,生产纤维材料、白炭黑、微晶玻璃、超细填料、节能建材等。鼓励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鼓励大型造纸、塑料聚合加工等企业与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大型废纸、废塑料等绿色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再生资源领域小微企业入园进区。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推进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光伏行业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扩面推广“企到企”利用模式。重点联动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及嘉兴市本级、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
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 ”。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拓宽工业危险废物利用途径。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 ”定向利用试点。推广飞灰处置高温熔融。加强飞灰处置设施的协同建设,探索完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技术,逐步实现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建设活性炭公共基础设施,2023年底前,全市活性炭集中再生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5万吨/年,2025年底前力争达到6.5万吨/年。到2025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填埋控制比例下降至5%以下。
专栏3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
2021年,嘉兴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75.9万吨。危险废物产量前3位为废酸(HW34)、表面处理废物(HW17)和焚烧处置残渣(HW18),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的41.4%、21.6%和10.4%。废酸主要来源于金属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行业,表面处理废物主要来源于金属制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行业,焚烧处置残渣主要来源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等行业。截至2021年底,嘉兴市持有危险废物(除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有21家,处置能力为112.02万吨/年,铅酸蓄电池收集能力6万吨/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21〕53号)要求,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实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三年攻坚行动。
目标:2024年底前,形成满足实际需求的焚烧灰渣等大宗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设施布局和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作任务:
1.严控源头新增。严控新上产生危险废物量大且需填埋处置的工业建设项目。严格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非填埋处置可行性分析。产业产能准入落地时要自行配套或园区配套落实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或处理路径。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较大的企业开展减量化清洁生产,推进老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炉型改造、工艺优化和技术升级。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烧厂平均产灰比控制在3.5%。
2.提升资源化水平。稳步推进“飞灰水洗+高温熔融”等新处理技术项目,加强飞灰处置设施的协同建设。以“原料替代、产品质量达标、环境风险可控”为原则,持续巩固提升废酸(HW34)“点对点”定向利用成效。焚烧飞灰资源化项目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要求。鼓 励 经 营 范 围 中 有“772-002-18、772-003-18、772-004-18”的现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单位进行适配改造协同处理焚烧灰渣。到2025年,全市焚烧灰渣年资源化利用能力不低于30万吨。
3.统筹填埋资源配置。原则上不再规划新建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现役危险废物填埋设施应统筹用于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兜底保障,逐步减少可利用危险废物入场填埋。
4.切实防范环境风险。督促危险废物集中预处理、集中利用单位建立效果跟踪评估机制,加强水洗飞灰、精制废盐等预处理产物检测和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副产品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和流向监管。
加快培育再生利用产业主体。以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为重点区域,在造纸、化纤、经编、光伏等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开展固体废物全过程精准管理,推动形成产品设计、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全过程绿色发展模式。推进优势循环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以龙头企业带动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完善综合利用产业布局。推动建立以汽车零部件、电气机械等行业为重点的再制造产业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再生利用产业主体,促进城市资源化高值化发展。
(四)补齐处置缺口,持续构建多元处置体系
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落实省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重点推进“飞灰水洗+高温熔融”、“活性炭脱附再生”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县(市、区)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尽快形成能力充沛、竞争充分、就近便捷的固废利用处置设施体系。
鼓励产废企业自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较大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已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展有条件的社会化服务,提升相应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途径。
开展“领跑”评选活动,推动行业提档升级。定期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引导性公告,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鼓励采取国有、民营多元投资和市场化方式建设规模化、先进性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对涉危企业通过帮扶提升一批、倒逼规范一批、关停淘汰一批,促进行业提档升级。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实时评价,差别化监管。到2025年,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90%。
(五)深化数字赋能,构建闭环监督管理体系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数字化改革。持续迭代升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线”、“小微危废收集在线”智能闭环监管系统,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流程“一码到底”“一链溯源”。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废量较大企业开展视频联网工作,进一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覆盖面,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控。推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建立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工业领域有害物质数据库,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
严格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的企业监管源清单,完善企业清单动态监管机制和物质流流向管理机制。建立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推动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信息纳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动态更新全口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推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运输和处置企业的监管。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各环节监管。打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危废联单系统。通过危险货物运单将产废企业运营、行业监管、部门协作、应急救援、监测分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对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的监管,使用信息化手段遏制非法运输、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全面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和危废联单互联互通。
(六)抓实执法应急,切实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企业排查见底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排污许可等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底数大排查。实施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规范鉴别流程和鉴别结果应用。
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双随机”环境执法计划。对涉危大案开展联合会商、联合打击、联合督办,重拳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完善固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保全、强制执行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建立健全事前预警遏制、事中追踪阻断、事后追溯严惩的长效机制。统筹市域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加强对信用等级较低企业的联合监管。
提升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水平。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网络建设。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督促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依法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备案,并进行定期检查。
开展历史堆场填埋场排查和清理整治。全面排摸非正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和填埋场,制定实施“一场一策 ”的清理整治方案,同步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加强堆放或填埋地块的污染管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调多元联动、共同参与,制定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实行目标任务推进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职能分工,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联动,统筹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二)加大要素保障,完善各项制度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领域政策研究,探索制定促进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细则等领域的政策文件,用制度促进治理效能。落实举报奖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国家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利用好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实施绿色金融激励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相关产业规模化良性发展,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路径和模式。
(三)健全考核机制,实施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及时评估总结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落实情况。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将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跨市互联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第三方机构的桥梁作用,鼓励有条件地区加强交流合作,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纵深开展。推动与周边地市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互促互补共赢,在一体化进程中补齐短板、强化优势。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创新合作平台和培训基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形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引领打造社会共治
结合《固废法》普法和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连同多部门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引导,组织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舆论引导,强化典型选树,在社会各主体间积极营造社会氛围,积极引领践行工业固体废物防治。
附件
嘉兴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建设项目清单
围绕“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梳理重点项目25个,涉及投资金额超过9.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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