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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54亿!宜兴环科园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

2023-06-15 09:54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固废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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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宜兴环科园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5360万元,对环科园6个历史遗留垃圾场进行开挖、运输、处置等项目。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2]2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环科园6个历史遗留垃圾场进行开挖、运输、处置等项目。分别为:

①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342省道旁垃圾场,总面积约18000m2,总垃圾方量约136800m3。

②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金鸡山西北侧垃圾场,总面积约17980m2,总垃圾方量约90000m3。

③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新乐村垃圾场,面积约5256m2,总垃圾方量约21050m3。

④宜兴市高塍镇状元公墓旁垃圾场,总面积约14500m2,总垃圾方量约58000m3。

⑤宜兴市高塍镇广场路东侧垃圾场,总面积约3600m2,总垃圾方量约7280m3。

⑥宜兴市高塍镇宜兴国泰防火门南侧垃圾场,总面积约170m2,总垃圾方量约340m3。

如开挖中涉及其他固体废物(肉眼可见异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需进行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选择处置技术。

清挖效果评估需依据:①清挖工程量及范围的评估,实际清挖量及范围应不小于填埋固废工程量概算及划定范围;②基坑底部及侧壁清挖深度覆盖污染深度,无明显固废残余。

2.1.1建设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1.2建设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合同估算价:约1536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28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得到招标人认可并通过专家评审。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要求,依据评审通过的技术方案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项目验收。

2.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②资质:①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特殊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7月18日至今(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固废处理处置或污染地块土壤管控修复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证明材料。

3.1.1如联合体投标,提供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执业资格)。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获得职称证书前有关专业的证明材料(如毕业证书、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 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除外),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18日至今(以合同日期为准),担任过固废处理处置或污染地块土壤管控修复类似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2)设计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18日至今(以合同日期为准),担任过固废处理处置或污染地块土壤管控修复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3)施工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月18日至今(以合同日期为准),担任过固废处理处置或污染地块土壤管控修复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3.3自2023年7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人工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投标人业绩要求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被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系统;

4.3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每套售价 12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 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9日,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宜兴市

联系人:戈先生

电话:0510-87077951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南岳路1号联东U谷产业园

邮编:214200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510-89559999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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