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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6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5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2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2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为原文:国务院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14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为原文:国务院关于《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4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财政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官网2023-12-13

      (四)申报文件请于2024年3月25日前,经省级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省级财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行文报送财政自然资源部。...,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2024年,财政自然资源部继续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11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为原文: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11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为原文: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典型案例】江门市台山市镇海湾等海域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不力 影响近岸海域生态保护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2-08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等三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明确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水产养殖规模的前提下

      <mark>自然资源部</mark>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一批)》

      来源:自然资源部2023-12-0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引导创新适用技术在生态修复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增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支撑,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化水平,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征集推荐工作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12-01

      其中由市县受理逐级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用地用海项目,上述申请材料随项目用地用海组卷报批主体材料一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由自然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受理报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受理或转来的用海用岛报批材料

      <mark>自然资源部</mark>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

      来源:自然资源部2023-11-3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自然资源部根据现行的法律

      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1-29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为原文:国务院关于《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3〕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浙江省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2023-11-27

      财政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适时对工程完成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3〕60号丽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根据《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4

      <mark>自然资源部</mark>发布通知!76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mark>部</mark>省合作试点项目清单

      来源:自然资源部2023-11-24

      张海峰010-6656072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科技处,邮编:10003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3年11月1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省合作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他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合作,解决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合作试点项目推荐评审工作

      来源:自然资源部2023-11-2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多规合一”的改革优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11-13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自然资源部...2.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前,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请示文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抄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视同转办)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08

      生态环境外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国家能源局2023年11月7日(此件社会公开)生态环境办公厅2023年11月7日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为贯彻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1-02

      、财政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在我省部分区域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10-27

      (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各直属海关、药监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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