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英、法、德三驾马车
英、法、德三国作为欧洲三巨头,在磷回收方面自然不甘落后,也纷纷推出各自磷回收政策和计划,并付诸实施,其阵势一点也不输上述荷、瑞两国。
2.2.1 英国——政策扶持与法律监管并行
磷是英国水环境污染的关键因子。同时,英国磷肥生产原料基本依赖磷矿石进口。为此,英国环保局与各利益相关者协作,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污水中回收磷、以堆肥等有机肥料替代矿物生产化肥等),以最大化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早在2012年,英国环境部就开始着手制定条例控制肥料使用和管理氮、磷等营养物,并根据英国国情对肥料的生产使用提出了3点原则:
①避免污染水源;②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③改进或提出新的肥料标准。依此3点原则,英国提出了许多磷回收与再利用计划。
在英国诸多磷回收和再利用计划中,以“零废物苏格兰”计划(ZeroWaste Scotland)最具代表性。“零废物苏格兰”计划由苏格兰当地政府主导,并与企业合作,旨在于推动废物循环利用;在已确定了12种关键循环物中,磷排列首位。磷循环利用是该计划的重点,苏格兰政府与高地和岛屿企业组织(HIE)、创新英国(Innovate UK)等组织合作推出创新基金,并组织了奖金额高达 80 万英镑的技术大奖赛,旨在鼓励中小企业进军循环经济领域。
在积极扶持废物循环利用的同时,苏格兰政府也不忘推出强有力措施,以保证“零废物苏格兰”计划有序进行。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在苏格兰当地已全面禁止餐厨垃圾随意排放,任何非农业组织和企业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苏格兰目前约有 130 万家庭餐厨垃圾被收集后用于厌氧消化(产甲烷并回收污泥中的磷)或制造堆肥(有机质及营养物同时利用),让农民放心使用堆肥等回收肥料,最终实现“零废物苏格兰”计划。
2.2.2 法国——建立磷回收网络系统
2014年,在布里塔尼亚首府——雷恩召开的法国“磷大会”上提出,要在法国建立一个磷的网络系统,以促进磷的可持续利用。首先要评估磷回收给法国带来的直接利益,再借鉴欧洲可持续平台和肥料与环境管理系统等组织,最后在法国建立有关磷的信息网络系统。该网络系统的建立借鉴了荷兰、英国等国相关经验,其不仅仅提供资源共享,还以促成国内外合作项目为目标。法国磷回收网络系统除借鉴荷兰等国经验外,也参照了本国已有肥料与环境管理系统,活学活用,可有效促进法国磷回收有序进行。
与此同时,法国工业联合会表示,法国工业领域有兴趣将生物质废料(污泥、污泥焚烧灰烬以及鸟粪石等)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并且将尽快在法国提出可回收利用的生物质废料清单。法国工业联合会的表态为法国磷回收项目打消了销路顾虑,将进一步促进法国的磷回收产业。
2.2.3 德国——磷回收法律框架
德国在磷回收研究领域亦处于国际先进地位,尤其近年来在大规模工业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累积了许多实践经验。德国磷回收不但考虑了生态环保及经济因素,而且还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和技术规范。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条件下,估计今后10年内德国将会出现和建设大量工业化规模的磷回收装置。随着德国新版市政污泥规范出台,德国环保部明确要求,需要从含有营养物的市政污泥中进行磷回收。在这一管理框架下,德国循环经济法自2012 年已开始生效,德国资源利用项目也于 2012 年 2 月 12 日开始实施。
德国资源利用项目的目的是促进更加可持续地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尽可能降低环境污染的风险。在这一背景下,德国政府将开始执行以下计划:① 对不存在污染问题的剩余污泥应加强农用和土壤利用的力度,使污泥中磷元素重新返回人与土地之间的循环利用圈;②促进从污泥中进行磷回收的研究和工业开发利用项目;③提高回收磷在传统磷肥生产中的应用比例;④ 将市政污水处理厂除磷工艺升级改造成能够为磷肥工业提供磷源的生产工艺;⑤在污泥热处理、处置情况下,则尽可能对污泥进行单独污泥焚烧工艺,以充分利用污泥中的磷;⑥ 对单独污泥焚烧后的灰烬尽亦可单独填埋,以便于今后将其重新取出后进行磷回收、利用;⑦ 相对于进口磷矿石来说,德国将在 2020 年之前将磷回收量提高至磷矿石进口总量的50%。
2016年9月26日,德国环境部又出台了《污泥条例改革修正案》(草案),有望在2017 年 1 月提交德国内阁裁定。该修正案的首要目标是回收污泥中磷等有再利用价值的成分,同时,也限制了污泥传统土地直接利用方式继续使用,以减少土壤重金属等污染现象。
2.3 齐心协力的北欧诸国
北欧国家经济水平居世界前列,环境保护也名列前茅,磷回收更是其环保事业的重要环节。北欧各国的磷回收计划不仅各具特色,还不忘资源共享和互相帮助。2016 年 10 月,在丹麦召开了北欧部长级会议,旨在使北欧国家更有效地共享磷回收相关技术及经验;同时,从循环经济视角来促进北欧乃至整个欧盟磷回收产业发展。
2.3.1 丹麦——磷回收行业延伸
与其它欧洲国家不同,丹麦污泥处置方式以堆肥为主,经过巴氏消毒法处理后的堆肥在丹麦可以直接被作为肥料使用。但丹麦对堆肥质量和使用限度有严格要求,政府规定堆肥中的病原体数量应小于 100 个/g ,使用上限为 7 t/(a×hm2)。
目前,丹麦市政污泥约有 50%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另外 50% 以焚烧处理为主,焚烧灰烬大多也被用于磷回收。因此,丹麦有效控制了 85% 以上的磷污染。相对于其它国家,丹麦磷回收目标似乎已经完成。但是,丹麦并不满足于此成就;作为欧洲最大的渔业国,丹麦已开始着手实现其水产养殖业的磷循环。
为实现可持续水产养殖,丹麦已开发了被认为是最具可持续性的完全再循环养殖系统 (FREA);这是一个基于水资源和营养物再利用和水体污染控制的封闭系统,主要由鱼苗池、成鱼池、水循环系统、生物过滤系统、沉淀池、排水系统、曝气系统和进料系统组成。
由于封闭系统可以实现水资源和磷的内部“小循环”,该系统与传统作法相比不但减小了约 100 倍的用水量,还可以回收 90 % 以上的磷;除系统渗漏部分外,系统内的磷基本可以完全回收。
2.3.2 芬兰——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芬兰正致力于成为营养物循环利用的典范国家。 通过营养物有效回收以改善水质,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并创造新的商机。目前,芬兰政府已经启动了一个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目标是在 2025 年之前减少 50 % 以上的粪尿及市政污水排放量。
为了达到目标,政府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①为相关营养物回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② 促进磷和营养物回收信息的网络资源共享;③ 向基层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④ 收集最新科研成果;⑤确定磷和营养物回收过程中的瓶颈问题。
投资 1 200 万欧元,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已于 2016 年6 月16 日在芬兰南博滕区正式启动,将为随后全国性营养物回收计划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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