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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PPP发展历程及未来展望(二)

2015-03-23 09:18来源:PPP资讯关键词:PPPPPP模式BOT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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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北京地铁四号线是北京轨道交通路网中南北方向上的主干道之一,全长28.2公里。项目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

项目技术:项目引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简称“港铁公司”)先进地铁项目技术。

项目投融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3亿元,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工程投资建设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四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四号线公司(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四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

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公司”)注册资本13.8亿元,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出资2%,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创集团”)和港铁公司各出资49%组建,均以现金出资。项目缺口资金32.2亿元由京港地铁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融资,期限25年。建设期贷款属于项目融资贷款,京港地铁公司以拥有的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特许经营收入或收益权等)抵押或质押。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项目运营及盈利:按照特许权协议约定,四号线项目特许期包括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期为自试运营开始后的30年(2009~2039年)。同时,项目公司与四号线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在四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项目公司负责地铁四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并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北京市政府,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项目公司设立由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京投公司委派1名、首创集团委派2名、港铁公司委派2名,京投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首创和港铁各委派的2名董事分别担任副董事长和董事。京投公司享有重大决策权,社会投资者享有经营管理权,三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项目公司收入来源有票务收入;广告、电信资源、车站零售等其他收入,其中票务收入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预计回报率超过了8%。截至2015年1月底,京港地铁公布其所辖线路共计运送乘客3628万人次,日均客流量达117万人次。

项目经验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成功开创我国轨道交通建设PPP融资模式的先河,项目经验十分宝贵:

①重视前期研究,项目规范运作。尽管国内地铁行业没有成熟的PPP项目经验可借鉴,该项目前期组建了由融资、财务、技术、客流调查、法律等专家构成的顾问团队,广泛地分析国内外各行业融资案例,经过一年多的前期研究,最终项目成功实施。

②北京地铁行业引入竞争,提高地铁行业运营管理水平。该项目通过PPP模式建造,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地铁建设管理理念和现代化经营理念;通过引入竞争,有利于提高北京地铁行业的建设效率和运营服务水平。

③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设置,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项目公司不设绝对控股方的做法,能充分调动股东积极性,有利于特许期结束后政府实现对B部分的有效接管;项目公司管理层设置则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和经验优势。

④项目整体投资大,可通过分割投资方式化解投资回报低的弊端。由于B部分资产投资额相对较小,且该部分资产需要良好的运营才可以发挥其效益;同时,该部分资产可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适合用PPP模式建设。通过这种分割投资的方式,更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成功的解决了轨道交通投入大,回报低的问题。

⑤通过资产租赁费调节项目公司收益。一方面,北京市政府担心项目公司收益过高,另外一方面,项目公司会担心地铁四号线投入后客流量不足,故双方设计了一个调节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报平衡机制,即项目公司租用A部分资产的租金水平与客流量相关联:在客流量高时,租金水平高;在客流量低时,租金予以减免。该方式有效平衡了项目公司收益,既避免社会资本投资回报过高,又对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

⑥提前触发回购机制,保障社会资本投资安全。该项目安排了提前回购机制:如果地铁开通后客流量持续3年低于认可的预测客流一定比例,导致项目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北京市政府将根据《特许权协议》的规定按市场公允价格回购B部分项目资产,但项目公司应自行承担前3年的经营亏损。

原标题:国内PPP发展历程及未来展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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