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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出台生物质成型燃料及燃烧设备技术规范

2015-09-06 15:5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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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在用锅炉 in-use boiler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 273K,压力为 101 325Pa 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在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10

氧含量 O2 content SZDB/Z 109—2014

3

燃料燃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余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表示。

3.11

生物质气化炉 gasifier

生物质成型燃料为原料,生产生物质燃气的装置。

3.12

生物质燃气锅炉 biomass gas boiler

高温生物质燃气直接燃烧的锅炉。

3.13

燃烧系统 combustion system

能使燃料着火燃烧并将其化学能转化为热能释放出来的系统。

4 要求

4.1 生物质成型燃料

4.1.1 原料

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所用的原料必须为纯净的生物质,严禁使用废旧木制家具、建筑用废弃生物质、废纸、城市生活垃圾等含有人工合成化合物的可燃废旧物。

4.1.2 外形尺寸及密度

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外形尺寸、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生物质成型燃料外形尺寸及密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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