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土十条”将出台实施 能否规范“毒地”修复?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周边“毒地”修复所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引发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介绍,《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在今年出台。那么,这被认为是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最后一块“拼图”能否有效规范土壤修复呢?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我国预计在5月出台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土十条》,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事实上,相关的指导原则在2014年就由环保部发布,规定了目前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一般程序,从风险评估到修复验收后的后期管理。但专家认为,这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对土壤修复项目施行的监督机制,比如,在常州外国语学校事件中涉及到项目未如期完工以及未按既定修复方案操作,这反映了第三方监督的缺失。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修复研究院院长 罗启仕:执行过程中的重点,当然的话,时间、质量、还有二次污染的防控,这些都是执行过程中要关键的重点,我个人强烈的建议,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理、第三方监测这样一个方法,当然,施工单位内部要做好质量的控制。
目前我国对污染场地的修复目标确定主要是依据健康风险评估,各地采取的相关指导原则也缺少在进行土壤修复前后针对污染物残留、析出的指标体系。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修复研究院院长 罗启仕:建立标准它是个体系,还是要有很多工作要做的,要有效解决土壤(修复)问题,我觉得筛查标准建议能尽可能地推动出台,如果有了污染风险的筛选值,对于整个工作的指导,初步预判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4月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国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化工、矿业、冶金等行业的工业废弃地是受污染典型地块之一。在调查的81块工业废弃地的775个土壤点位中,超标点位占34.9%,长三角、珠三角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地区污染问题尤其突出。
在土壤修复的过程中,资金短缺是最突出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0.89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为96.89亿元。不过,这个数字对于土壤污染治理,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土壤修复研究院院长 罗启仕:随着整个土壤修复工作的推进,类似的资金需求就会很高,我个人理解,后续的模式,怎么去筹资,这些模式是可以探讨的,比如说像PPP(公私合作模式)的那些模式,还有像成立修复专门基金的模式,都是值得去探索的。
目前,环保部已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6.23亿亩。
新闻观察
国伟,你好。常州外国语学校的中毒事件,让大家最近对土壤污染问题相当关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土十条”要出台了。那么“土十条”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它会是土壤污染现象的一道“休止符”吗?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土十条”不是“救命稻草”也难成“休止符”
说实话,类似的环保性文件规定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从食品、大气、水,再到现在的土壤,我不知道你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是突然有一种,我们到底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危险的环境当中的感觉。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确,这样一份“土十条”的出台总是让整治土壤污染摆到了台面上,但这是否就会是我们保护土壤环境的救命稻草,或者说有了“土十条”,土壤污染问题就会戛然而止了吗?我想目前来说,这似乎还很难实现。因为那些污染企业所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随着这份文件的出台而凭空消失,而且我们也不能保证我们已经掌握了所有污染物来源的信息,甚至有些企业依旧产生着污染而我们却并不了解。我们讨论过大气污染,讨论过水污染,而相比较于这两种污染,土壤污染的整治要更为困难,因为相比气体污染和液体污染,固体物质的污染整治要更为复杂。
环境与健康问题应该成为考核政府能力的首要指标之一
这次“土十条”即将推出的消息,让众多媒体争相报道,我看到有不少媒体添加上了“土壤治理盛宴”、“十万亿市场”这样的狂欢型的副标题。但说实话我看到这样的副标题时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我个人觉得,出台这样的政策只是为了我们过去所忽视的问题所犯的错误来进行纠错,只是一种为防止更大更严重的损失而做的“亡羊补牢”,而绝非所谓新产业的盛宴。这种“十万亿市场”的论调说穿了还是以金钱为指针的一种意识表现,而事实上环境污染的问题,关系我们所有人的身体和生命健康,我们该反思一下那种唯经济论、唯GDP论的思路,停下来好好看看我们是不是已经忽视了我们身边的环境,甚至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健康。我认为环境和健康问题应该成为考核政府能力的首要指标之一,甚至应该具有一票否决权,就是那种有可能产生环境或健康风险的企业、项目,该放弃的一定要放弃。
应该建立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机制
回过头来说,这样的一份“土十条”它所关心的焦点当然是土壤污染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单一地把目光只集中在土壤上,因为无论大气、水还是土壤的污染问题,它都不是孤立的,被污染的水会污染土壤,被污染土壤的挥发物也会污染大气,所以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这些污染情况,建立一套综合整治机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搬迁企业原址场地可能受原生产生活遗留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因此,在原场地再利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污染调查。对北京市某化工厂搬迁场地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以超建设用地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或管制值来表征污染物超过土壤背景值的程度。初步污染调查结果表明,该场地土壤中苯、甲苯、氯苯、四氯化碳和氯仿浓度超标。其中苯、四氯化碳和氯仿的最大浓度分别超筛选值的32.5倍、59倍和151.2倍,且都超管制值,属于重度污染;甲苯最大浓度超筛选值(等于管制值)3.23倍,属于中—重度污染;氯苯略微超过筛选值,属于轻度污染,超标土样均来自同一钻孔AD56。
为进一步落实“土十条”各项要求,稳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9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考核组对兴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会由兴平市副市长段朋泊主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农工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土壤
“土十条”下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路径,“土十条”下我国土壤治理的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筑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6月18日,全国土壤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在京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李干杰强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工作方案情况的自评报告根据《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实施情况2017年度评估工作的函》(皖土壤办〔2018〕1号)要求,我市对2017年度贯彻落实《安徽省土壤污染防
摘要:长期以来,中国土壤资源面临着过度开发、严峻的环境问题和巨大的发展压力,土壤污染的负面影响日益凸显,已经严重影响到土壤的生态功能、人体健康和土地可持续利用。2016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壤保护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角度对更好地推进
上海市《奉贤区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方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奉贤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
在土十条实施后的两年时间里,至少10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国家政策出台,为我国土壤污染方式提供了强大坚实的靠山。业内分析认为,经过深度酝酿,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市场有望在今明两年迎来大爆发,开启冲刺5万亿市场规模的征程。土壤污染防治历经深度酝酿今明两年或迎来大爆发2016年5月28日,被习惯性称
自ldquo;土十条rdquo;颁布以来,土壤修复行业立即成为环保产业的风口。随后国家土壤保护政策密集出台,2017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二审通过,2018年有望正式出台。准确把握未来土壤修复行业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土壤修复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外污染场地土壤修
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联合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六安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5月16日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详情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广西2024年度大气
5月6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ounews)记者从常州毒地案代理律师处了解到,该案二审判决下达近一年半后,又有新进展。因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最高人民法院于3月19日下发民事裁定书,决定提审此案。该案代理律师曾祥斌表示,此案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主要基于9个方面,除程序错误、适用法律
距离江苏常州“毒地”事件已有大半年时间,当时备受争议的那块“毒地”,即常州市新北区的常隆地块,曝光后已经铺上了草坪,又种植了许多新树。然而,不少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时,仍不时能看到“毒地”内树木枯死、不断复植新树的现象,与“毒地”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常州外国语学校也偶
摘要:土壤污染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在风险社会下,土壤污染给人们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我国关于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尤其是关于土壤污染的刑事立法方面。因此,对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以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为例,分析在风险刑法背景下我
如果不是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一再发酵,并引起全国各地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如果不是国家环保部和教育部等部委的高度重视,常州外国语学校校长还会以自欺欺人的方式矢口否认学校建设用地属于毒地。但是,经过科学检测之后,已经得出明确结论,常州外国语学校及其周边存在着严重的土地二次污染问题。
常州,这座安踞长江三角洲中部的城市,被一个学校搅得满城风雨。常州外国语学校以及马路对面的化工污染地(摄于4月18日)对于常州这座总是笼罩在苏州和无锡光环下的地级市来说,最近一周的曝光率让它不堪重负。其实,常州外国语学校以北的常隆、常宇、华达地块在今年2月中旬土壤修复就完毕了,去年12月因
2016年4月17日,央视新闻以《不该建的学校》为题,对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常外)北侧废弃工业用地(以下称常隆地块)污染修复施工及可能由其引起的常外学生健康状况异常进行了报道。至此,自2015年8月该校搬入新校址后学生家长、校方、有关部门和媒体之间围绕毒地臭气产生的质疑、争论和冲突,被摆
据了解,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已经十分成熟且目前修改完成,已进入审批程序,预估将在6月5日左右公布。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十分严重,生态受损大,特别是4月底常州毒地事件爆发后,社会对土壤污染治理情况保持高度关注,下面我们透过六组数据看看土壤污染与修复市场的情况。1
2016年5月26日,《Nature》在线发表了题为Spendmoreonsoilclean-upinChina的文章,呼吁中国政府增加土壤治理的投入。文章作者为环境与资源学院尧一骏副教授,通讯单位为浙江大学。尧一骏自美国布朗大学博士毕业后,一直从事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研究,曾接受《人民日报》和《新华视点》采访阐述中国污染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地被污染事件又有新进展。5月20日,环保社会组织自然之友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称,自然之友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诉常州市常隆地块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纠纷一案5月16日立案。两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消除其原
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地被污染事件又有新进展。今天,环保组织自然之友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其在今日收到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已受理这一环境公益诉讼。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自然之友提起的诉常州市常隆地块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纠纷一案已于本月16
1什么是蒸气入侵消除蒸气(挥发气体)入侵是指被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中的化学物质的挥发气体进入附近建筑物的过程。挥发气体主要通过建筑物的地基或地下室墙面的开口进入室内,比如混凝土地板的裂缝,管道的缝隙,和排水渠。气体也可以通过混凝土本身的空隙得以通过。废气一旦进入家中或工作场所,就有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