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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地”疗伤之困 烧钱却没有好办法

2016-05-01 08:50来源:半岛网关键词:土壤修复重金属污染常州外国语学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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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农村污染耕地的治理更为棘手。

“一批乡镇企业扎根农村,之前环保意识差,造成了大量土壤污染。现在这些企业要么已经破产了,要么利润很低,加上很多污染不是一家企业造成的,属于历史欠账,责任认定难,那修复的钱找谁呢?”说到这里,王凯荣颇为无奈。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数为90.89亿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6亿元,预算数为96.89亿元。这个数字对于万亿元市场的土壤污染治理来说是杯水车薪。

“政府应该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明确谁污染谁治理以外,也可以主张谁使用谁治理。”孙英杰说,或者也可以仿照美国的做法,建立中国的政府性土壤修复信托基金。当污染责任方无法被识别或无力支付治理修复费用时,由基金先行垫付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费用,然后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最终责任方追索。

国家标准与地方特色

国内土壤修复行业的诸多问题,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

4月25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正在抓紧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可能在年内出台。“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已经晒出了土壤修复工作的目标。比如青岛市环保局近日发布2016年工作要点,提出要构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及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场地土壤污染风险等,“按照‘防、控、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对此,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教授钱翌的态度则是“谨慎乐观”。在他看来,目前土壤污染始终处于“家底不清”的状态:没有准确的污染地块数据库,污染原因、污染程度、污染趋势都知之甚少,制约了土壤修复工作的开展。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强调,“对土壤污染要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心中没有数,就谈不上土壤污染治理”。

另外,孙英杰告诉记者,完整的土壤修复项目包括立项报批、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招投标、项目审批公示、施工、验收等诸多环节,但在国家层面却“一直没有出现一个统一、可供参考的指导原则”。“哪些场地需要修复,修复标准、施工标准以及验收标准又是什么,这些都没有。”

2011年12月1日,北京市正式实施《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它规定了住宅用地、工商业用地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土壤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所涵盖的污染物指标达89项。在全国土壤修复行业缺乏法规、标准的背景下,这一国内首例地方标准,对其他地区具有参考价值。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行业法律是顶层设计,各个地方土壤特质、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均有不同,加上经济、环境等差别,不能拿国家标准套地方特色。国家标准可以是概念化的,把握大概方向,而各地要根据所在地土壤污染情况制定具体准则,作为顶层设计的配套。”钱翌建议。

原标题:“毒地”疗伤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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