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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环境监测方案》

2016-05-24 11:2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方案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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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空气背景质量监测

1. 监测范围

神农架森林自然保护区

2. 监测指标

② SO2、NOx、O3、CO、PM10、PM2.5、黑碳;

②气象五参数、能见度;

③降水量、电导率、pH、主要阴阳离子;

④温室气体的CO2、CH4、N2O;

⑤每季度使用滤膜对PM10和PM2.5采样一次,并实验室分析颗粒物成分。

3. 监测时间

自动监测项目实时报送小时数据。

湿沉降监测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周期。

PM10和PM2.5颗粒物成分手工监测每季度一次。

省站按月或季进行飞行质控考核。

总站组织年度质控巡检。

4. 工作方式

空气背景质量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保障经费。由总站委托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5. 数据报送及监测报告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神农架林区监测站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规定的国家背景站报告内容,编制年度背景环境质量报告书和质量管理报告书报送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

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编写年度空气背景环境质量报告书和质量管理报告书报送总站。

(五) 温室气体监测

1. 监测范围

武汉市。

2. 监测指标

CO2、CH4。

3. 监测频次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4. 工作方式

温室气体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保障经费。由总站委托地方环境监测机构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承担日常运维。

5. 质量保证

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空气监测网络质控手册-温室气体监测站》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报送质控手册填写记录。

6. 数据报送

报送小时数据,每月5日前(含)同时向总站和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报送上月汇总数据。

(六) 酸雨监测

1. 监测范围

全省13个地级市(州首府)、3个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15个县(市),共设省控降水监测点46个(在详见《“十二五”湖北省环境质量监测网》附表21中规划点位)。

2. 监测项目

pH、电导率、降水量、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

3. 监测时间

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

4. 工作方式

酸雨监测为国家事权,中央给予部分补助经费。由总站委托各市、州监测站开展监测。

5. 质量保证

执行《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6. 监测数据报送时间

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监测站于每月10日(含10 日)前向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报送上月监测数据。

省站大气环境监测室审核后,于本月15日(含15 日)前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报送全省监测数据。

(七)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省站负责开展全年例行的湖北省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参与总站组织的区域重污染过程联合会商,发送预报结果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适时组织湖北省重污染过程和全省市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预报会商技术支持。全年开展例行的17个市州预报指导产品分发,实现17个市州预报和省级站形势预报联网信息发布。继续开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方法体系建设和技术培训,加强相关单位部门合作。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八) 地表水水质监测

1. 监测范围

除国控监测断面(点位)以外的省控监测断面(点位)(见附表1附表2)。

国控监测断面(点位)为国家事权。(见附表3附表4)

2. 监测项目

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

湖库增测透明度、总氮、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3. 监测时间

国控断面每月监测,省控断面逢单月监测。每月1~10日开展监测;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延伸阅读:

湖北省环保厅印发《2016年全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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