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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战峰:确实,现在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不容乐观,不仅是在整体上非常严重,而且在一些地区情况也特别严重,而且(现在)进入了土壤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有些数据我们可以从最近国家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两部委联合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数据看到。比如说,咱们国家土壤总超标率是16.1%,就是调查的这些点位里,重污染点位比例是1.1%,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污染水平实际上都非常高。特别是耕地,它的土壤污染点位超标率达到了19.4%,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它们的土壤点位超标率都在10%左右,这是一个数字。
第二个数字,从土壤的污染类型来看,咱们前面也说了,土壤的无机污染很多是集中在重金属的污染,它的程度还是比较严重的。从无机物污染来讲,像铬、锌、铅、镍等等的超标率都很多,我们可以看一看,无机性污染物超标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另外还有有机污染物典型重点普查里关注的三类,像666,化学名字叫六氯环己烷,还有滴滴涕,污染超标率是0.5%、1.9%。从重金属的污染来讲,铬污染特别厉害,在中国沿海、西南地区可能它的增长超过了50%。确实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中国网:《行动计划》第一条说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据您所知,我们对土壤污染的“家底”掌握到什么样的程度?今后要做到《行动计划》中要求的摸清家底,还需要做哪些工作?
董战峰:实际上,咱们对土壤污染状况的摸底,这个工作之前是开展过的,基本上有关的部门结合它的部门事权分工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说国土部、农业部,包括最近国土部、环保部联合开展的土壤环境调查。每个部门做的工作跟每个部委的事权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并不是对污染物总体进行全面的了解。比如说,国土调查主要集中在主要污染因子的水平,主要是从国土资源规划利用角度来做的。咱们的农业部开展的调查主要是农产品的污染水平,我想这跟定位是有关系的。最近的一个工作,就是国土部和环保部两个部委开展的全国污染调查,时间是2005年—2013年,这个调查非常有成效,对全国调查的范围达到了630万平方公里。对整个农地、工业用地的不同污染类型都有监测布点考虑,有了这样一个摸底。
但是整个工作跟咱们今后的土壤环境保护的要求来讲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比如说“土十条”要求我们要根据土地的不同污染类型分类施策,分类管控。之前很多调查摸底工作对经济化的管理,包括很多政策落地、标准的实施还是不够的。所以,下一阶段可能还要进一步开展土地的污染防治水平的详查,这也是在“土十条”里明确提出来的一项非常基础、非常重要的任务要求。
要开展这个详查工作,我想咱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说,第一,土壤污染的监测布点。首先,我们监测点位的合理性,它的精度要求我们必须达到,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土壤污染的水平。这里面包括不同类型的农业用地、林地、草地,还有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的监测布点。通过布点,我们要建全国性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通过这个工作不仅进行摸底,而且持续工作,能对整个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有一个动态持续的跟踪,有利于今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
这里还有一些工作,比如说部门之间要大力配合,之前做的很多调查工作基本都是部门性的,有一定的部门需求导向考虑,当然也很正常。我想后面可能还需要统筹考虑、系统整合,当然也需要有关部门一起努力,共同开展土壤环境保护详查工作,把底摸好,要有一些协调统筹的机制在里面,争取大家分头落实责任分工,一起把工作推进好。
土壤的调查数据我们采集获取到了以后,为了更好地支持我们的管理工作,为了更好地让老百姓、社会各界了解这些信息,可能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怎么样能够有效地把这些数据和信息更好地让老百姓、社会各界知道,这里面还要做一些工作。比如说,我们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数据平台、数据网络,甚至一些大数据,这个系统调查的一些数据,一些重点的土壤污染的风险源的信息,包括一些科研的、基于科学认知的信息,都能系统地整合到我们这个数据平台里面去。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不仅是管理部门,也包括企业界、NGO、老百姓,都能够很好地获取,更方便地获取这个信息,大家一起参与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中国网:其实对任何污染物,无非就是两个方面:一是防,二是治。我们先说防。《行动计划》对预防土地污染提出了哪些措施?您认为哪些比较有新意,更有意义?
董战峰:确实,咱们的“土十条”对土壤污染防治还是“防”字当头,预防优先。先不讲其他方面,我们从经济成本考虑,一般来说,防治工作投入——一旦造成土壤污染,以后再修复、治理,把它恢复到以前的水平,很多很难恢复,比如说重金属污染,从成本的角度来讲比例非常大。对一些国家的治理成本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防治成本是1的话,很多时候修复成本是它的几十倍、上百倍,从经济成本效益来讲也要先突出预防。这也是“土十条”里面我们一个基本的思路。
具体到用哪些措施,还是有很多手段的。比如说我们宏观上要加强立法,进一步完善土壤标准,加强制度标准的制定,在空间的布局上、在准入上、在清单上、在严格的环境管理上……,实际上都有一系列的要求,这个要求就是突出了“防”的理念。
具体到一些亮点或者一些做法比较有特色的,我想可能还是有不少的,也不能一一列举了,简单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土壤在使用上要突出它的分类的非用途调控。这是什么意思?比如说对农用地来说,可能有的地方还比较好,我们要优先保护好;在有些地方可能非常差了,那怎么要求?可能我们就不允许他再种植一些作物,有严格的要求。好的地区在农药化肥使用上都有严格的要求,这样努力使土壤的质量不退化,不再发生恶化,差的就是不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建筑方面也有这方面的要求,有的考虑到健康因素,要严格管控,不允许你做开发。有的经济水平上可以,允许你做一些开发,开发的时候你要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上才可以进行开发。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不同污染水平,有分类调控的管理手段,我想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防治手段。
另外就是在规划的源头上考虑,怎么样把土壤环境保护的要求、标准纳到里面去。相对之前这可能还是很大的调整,以前我们重视,但是怎么样把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管控要求纳入到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里去,纳入到园区的规划里去,我想还是不够。这一次就把它明确了,而且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提出来了,我想也算是预防上很好的措施。
中国网:刚刚您提到了,我们摸清家底的工作是各部门、各部委分门别类进行的,这里就有机制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涉及到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工信部、国家林业局及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的合作,如何建立一个责任明确、协调共管的管理机制,您觉得《行动计划》给出了满意的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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