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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4月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典型案例及分析实用干货奉上!

2016-06-19 09:13来源:中国环境新闻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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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日计罚的复查工作与处罚工作同时进行

由于处罚工作程序时间较长,而按日计罚的复查滚动周期较短,因此按日计罚的复查工作无需等待初次处罚工作完成才进行,而是两者同时进行。排污者提起复议或诉讼的,不影响环境保护部门复查工作开展。

(三)要有经营案件的意识

执法人员在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时,要设想到可能出现的处理措施和后果,规范执法程序。对可能影响案件办理的监测报告出具时间过长和不规范等问题,如本案中,第1次、第2次现场监测到收到监测报告时间均将近1个月,第3次近半个月时间,延后了复查时间,并直接影响到第2次、第3次按日连续计罚日数的计算,执法部门应与监测单位加强沟通,在委托时说明需要尽快取得监测报告。在监测机构出具报告后监察人员应尽快取阅,查看是否存在缺漏信息,为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做好准备。

原标题:环保部通报4月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典型案例及分析实用干货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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