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6-29 15: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陕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力争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200个。(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二、调整结构,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五)严格环境准入政策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合理控制火电、兰炭、煤化工等行业规模,严格控制新建100万吨/年以下兰炭、单套生产能力10万吨/年以下的焦炉煤气制甲醇、单套处理无水煤焦油能力50万吨/年以下煤焦油加工等项目。建立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县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市环保局牵头,市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六)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各县区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备案。未能如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参与)

(七)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延河、洛河等主要河流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防范环境风险。(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湖泊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加大流域生态建设力度,严格划定禁采、禁伐、禁牧区;河道两岸大面积实施造林绿化,城市段适当增大堤防背水侧绿化林带宽度,在污染源相对集中地区的河道、滩涂地建设生态湿地和防护林,增强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能力。(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八)持续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鼓励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域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务局、市工信委、市能源局参与)

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全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3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积极推荐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房产办、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参与)

三、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

(九)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77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环境质量查看更多>陕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