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评论正文

【政策解读】十堰出台“水十条”改善水环境 加强水循环利用

2016-07-15 15:09来源:十堰政府网关键词:水十条水污染防治十堰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落实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张湾区、茅箭区、郧阳经济开发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丹江口市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区域。

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明年全面展开城区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到2020年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到2022年搬迁改造基本完成。

强化生态红线空间管控,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除重大道路、市政等公益性项目以及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外,其他类别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今年年底前,组织排查非法挤占河道、水库等水域的行为,对非法挤占的,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清占。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促进再生水利用。2018年起单体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并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第三水厂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

《方案》还制定完善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通过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汉江为取水水源的十堰市第三水厂的建设,在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产。到2020年底前,取消茅塔河水库、马家河水库、头堰水库的饮用水源功能。

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加强农业节水,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调水用水方案,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09亿立方米以内。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将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县政府政绩考核。

延伸阅读:

十堰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原标题:十堰出台“水十条”改善水环境 加强水循环利用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十条查看更多>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十堰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