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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016-08-25 09: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甘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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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绿色政府

到2020年,新增创建1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部省直机关和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一)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水、电、煤、气、油和办公用品工作,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完成规划期节能目标。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用水、用电、用油指标,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办公区要安装雨水回收系统和中水利用设施。

(二)完善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可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九、实施大循环战略

(一)推进产业间循环式组合。统筹全省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消除各种限制性障碍,搭建循环经济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立企业间、产业间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产业间循环链接、共生耦合,实现资源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循环利用。在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时,要按照产业循环式组合的要求,推进产业集聚、合理布局。

(二)促进生产与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推动生产系统的余能、余热等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循环利用,推动煤层气、沼气、高炉煤气和焦炉煤气等资源在城市居民供热、供气以及出租车等方面的应用。待条件具备后,在庆阳发展煤层气公共汽车。全面启动中水在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在工业生产系统中的应用水平。完善再生水用于农业浇灌的标准,开展示范应用。推动矿井水用作生活、生态用水。推进钢铁、电力、水泥行业等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将生活废弃物作为生产过程的原料、燃料。

(三)加快生态小康村建设。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完善功能,尊重农民意愿,在贫困村实现脱贫的基础上,开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标准,实施农村基础设施、特色富民产业、社会事业、生态环境、社会保障体系、基层政权六大领域建设,打造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用能清洁化、农产品无公害化、用水洁净自来化、社会服务便利化、信息网络入户化、村民言行文明化、村内管理民主化的“十化生态文明小康村”。

(四)建设循环型市(县)和社区。以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为模板,加大省内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的培育力度,在“十三五”期间培育10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立足各市州城乡社区的实际,在全省各地建设200个各具地方特色的循环型社区。

(五)推进资源循环利用跨区域大循环。充分利用省内外的市场和资源,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资源保障能力。鼓励建设循环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为建立我省“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提供服务,建立跨市州、甚至跨省的资源利用大循环。

第七章保障措施

一、深化体制改革

发挥政府各部门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共同研究循环经济问题,协同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简化循环经济项目环评能评审批程序。继续从多领域多层次开辟循环经济项目环评绿色审批通道,改进能评审批程序。对简化和下放的循环经济行政管理审批事项,明确后续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有效避免监管真空。支持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互参股、持股,企业之间通过签订物料供需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方式,探索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建立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管理体制,把资源配置交给市场,把生产经营交给企业,把社会服务交给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园区管委会集中精力做好规划布局、协调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注重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推广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模式的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带动重点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创新驱动

强化技术创新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制定创新科技领域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计划,将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列入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对行业、区域循环经济指标有重大影响的技术难题进行重点攻关。推动组建重点领域循环经济产业联盟,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共同研究解决循环经济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探索通过政府买断的方式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组建1—2个循环经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申请国家在我省布局更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优先在骨干企业布局。培育和扶持一批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规划、设计、建设、改造、运营的专业化技术支撑机构。

三、完善政策体系

从产业政策、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资源消耗强度较高产业的管控和约束,积极推广国家和省上有关名录,鼓励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断调整产业政策支持重点;从社会资金引导、电价、水价和污水处理收费等方面加大投资、价格和收费政策扶持力度;创新省级节能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以产业投资基金形式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的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对非营利性和非经营性循环经济项目、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对我省循环经济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十百千”示范工程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城市矿产”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实行园区化管理。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对企业和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

四、健全法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相关配套规章。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继续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广泛开展循环经济项目、企业、园区等试点建设。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依法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对资源消耗量和废物排放量大的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继续巩固“限塑”成果,适时研究扩大“限塑”范围。深入推进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建立低效用地评价机制,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和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限制将城市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配合国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和计量体系,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加强评估督办

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统计制度,科学设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核算方法,做好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和数据发布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循环经济专项督查,重点对市州政府、各类产业园区、企业落实循环经济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相关名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拆解处理造成二次污染的企业。继续强化季分析、半年检查、年度总结的动态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季度例会制度,定期协调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将市州和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专项考核。

六、强化舆论引导

积极利用中央和省内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和典型模式;协调在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媒体设置循环经济专栏,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进行全方位报道。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宣传项目,利用楼宇、公交车、路灯牌、高速公路广告牌等户外传媒广泛开展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国家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循环经济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开展循环经济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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