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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2016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全面开展VOCs治理

2016-11-30 11: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VOCsVOCs治理VOCs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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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

(1)探索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园文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016年上半年,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低硫柴油(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含硫量相同,即硫含量小于50ppm,下同),严格其油品质量管理,加大对非法销售、使用劣质油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农业局、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岸电工程建设,在飞机停驶后使用外接电源。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2)落实船舶低排放措施。2016年6月底前,全市完成船舶岸电工程建设,所有码头及泊区停靠船舶使用岸电;严格船舶油品质量管理,在杭行驶船舶必须供应、使用低硫柴油。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委、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3)开展船舶尾气治理。制定并实施船舶尾气治理方案,开展船舶摸底调查,逐步建立船舶污染源排放清单。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实施老旧船舶限航及淘汰、改造工作。贯彻交通运输部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2016年1月1日起,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符合《京杭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件船、运输鲜活货的船舶除外);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内河单壳油船进入京杭运河等高等级航道网航行。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的提前淘汰。推进港口(码头)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鼓励开展港作机械电动化、气动化试点。开放水域港口的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30%,内河水域船舶和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试点开展码头油气回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油气码头试点开展油气回收利用综合治理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委、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治理“扬尘灰气”,落实扬尘精细化管理。

1.加强工地扬尘管理。

(1)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深入贯彻《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类工程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文明施工各项规定,认真做好工地扬尘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细则》,细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全年开展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4200万平方米,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200万平方米。六城区所有工地全面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出工地运输车冲净且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落实“五个100%”的要求。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均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由属地职能部门实施处罚。

2016年6月底前,全市开挖土方20000立方以上的所有工地以及开挖土方5000立方以上具备条件的工地安装标准化自动车辆冲洗设备并投入正常使用;在建筑工地推广安装大气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完成联网,全年力争推广50个以上;继续探索各类防尘抑尘措施,推广使用雾炮等扬尘防治设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拆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细化明确拆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具体措施。拆房施工过程应采用雾炮等洒水降尘措施,使用率达到100%;暂停施工的拆房工地应落实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覆盖率达到100%。所有拆房工地扬尘均实行属地管理,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的违法行为由属地职能部门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六城区暂不开发的场地(包括储备土地、待建场地、其他无拆除施工的场地等)以及1个月以上裸露场地(包括绿化带内裸露地)要采取临时绿化、补植以及铺设塑料膜、陶粒、树皮、碎石等防尘抑尘措施。其他区、县(市)参照执行。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园文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1)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健全环卫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密闭化运输。推行道路洒水、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市县以上城市主干路(含)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全市建成区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8%。六城区主干道洒水频次6次/天,次干道4次/天,提高中河高架、德胜高架、秋石高架、留石快速路(石桥路以东除外)洒水机扫频次。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其他县(市)要提高道路洒水频次,进一步遏制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三区四县(市)政府。

建筑垃圾运输车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加强市域公路(含高速)扬尘控制。加强市域公路(含绕城高速、市区至萧山机场高速、留石快速路石桥路以东道路)清扫工作,绕城内公路保洁全部按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实施。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洒水作业1次/天;开展城区公路扬尘综合整治15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延伸阅读:

浙江绍兴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 深入开展VOCs污染治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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